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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科考舞弊案

徐定茂

时间:2020-08-21   来源:2020年8月

  中国古代对于科考舞弊案的处理是十分严厉的,其严厉程度可能仅次于谋逆。舞弊者无一例外地被砍头,涉案的考生有的处罚杖一百,有的戴枷三月以示众,有的发配边疆充军,有的流放宁古塔,剥夺功名,终生不得为官。

  

  中国自隋代起就有科举考试。在实行科举之前,夏、商、西周采用的是“世卿世禄制”。到了春秋战国时期为了富国强兵、选拔人才,就又有了“军功爵制”,并由此演化到朝廷选拔官吏所采用的“察举”法。简单地说,“察举”就是先由地方官员在自己的辖区内提出进入后备干部的备选名单报送中央,再由上级组织部门通过考核试用后颁布任命。

  事实上无论是“军功爵制”或“察举”,本质上仍同“世卿世禄制”相仿,主要还是注重出身门第,被提名任命的基本上均为“官二代”,平民百姓几乎没有什么机会被委以重任。例如韩信,虽有夏侯婴和萧何的推荐,但因早年“常从人寄食”,所以刘邦始终不予安排要职,使之甚至准备“既然功名无我份,情愿老死在淮阴”了。

  

  综合国力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所以选拔安邦之才是历朝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的问题。隋炀帝创办了科举制度,用“科举”来替代“察举”应该说是一个大进步。阶层流动自此顺畅起来,它为平民百姓提供了机会。“书中自有黄金屋”,出身贫贱之人只要有真才实学,都可能通过考试而入府当官。因而“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通过读书而出人头地成为了千百年来寒家子弟的唯一梦想。自此,从隋大业元年(605年)进士科的创办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除科举,共选拔出十万名以上的进士和百万名以上的举人,其中亦有不少才华横溢的人物。例如范仲淹,家境贫寒,划粥割齑,然而就是靠科举彻底改变了人生。他提出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在历史上留下光辉的一页。

  不过有的考生一旦遇挫,就会产生“走捷径”的念头。传唐开元八年(720年),王维入京应试,结果落榜。王维不仅能写诗歌,还工于书画、精通音律。于是就怀抱琵琶设法进入王府,找机会在一次酒宴上为玉真公主弹奏。玉真公主是武则天的孙女、唐睿宗李旦之女、玄宗李隆基的胞妹。主动结识玉真公主,自然是希望为今后发展奠定基础。果然到了开元十九年(731年)时,王维状元及第。至于玉真公主在其中究竟起到了什么作用,也就只能是任由大家推测了。

  但也不是所有“有才之士”都是如此的“顺风顺水”。例如唐寅,因为是解元,会试后又口吐狂言,终遭严查,后判为连坐而被削除了仕籍。唐寅,字伯虎,江苏苏州府人士。明弘治十一年(1498年)在南京参加应天府戊午科乡试中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即为解元。第二年正巧就是大比之年,唐寅在入京赶考的路上遇到了乙卯科的四十一名举人徐经,于是同船而行,抵京后也是住在一起。三场过后,唐寅得意非凡,便张嘴言道,“我必是今科会元”。然而,祸从口出。这次的主考是一个叫程敏政的礼部右侍郎。程敏政在十岁时即以神童名义被推荐出来,下诏就读翰林院,明成化二年(1466年)中一甲第二名进士,是一位“学识渊博”的人。而有学识的人往往喜欢处处显示学问。在明《国史唯疑》卷四中记载,“程敏政会闱发题,用刘静修《退斋记》为问,时罕知者。徐经、唐寅坐是得祸”。就是说程侍郎在《会试策问》中用《退斋记》里的典故给考生们出了一道“时罕知者”的怪题,结果使得唐寅“坐是得祸”。

  刘因,字梦吉,号静修,是元朝的一位诗人、理学家。刘因只是在《退斋记》里阐述一下自己的观点而已,在当时并没有什么影响,所以众多考生对《退斋记》“时罕知者”。不知道考试题目的出处,自然无法写出文章来,也有的考生干脆就交了白卷。科考本身就是做文章,是没有标准答卷的。任何人也不敢说自己“必售”,更何况是考取第一名呢。在别人交了白卷的情况下,唐寅又根据什么说自己“必是今科会元”?于是有个多事的给事中华昶以程敏政向徐经、唐寅“卖题”为由进行实名举报。明孝宗命人查明此事,经调阅了试卷后发现,无论唐寅还是徐经,其实都不在中榜的名单里,更不用说是什么“今科会元”了,程敏政“卖题”的说法子虚乌有。只是考虑到涉及科考舞弊影响往往较大,为了平息舆论,有关部门又安排锦衣卫出面详查。最后查出徐经确实曾携金拜访过程敏政,而唐寅又是在明知程敏政就任主考官的情况下请其为个人诗集写序。明孝宗朱樘一向为人宽厚仁慈,至此就不愿继续深究了。最后的处理意见是徐经作弊行为成立,唐寅连坐,二人削除仕籍,贬为小吏,不得为官。程敏政的合谋作弊问题查无实据,但失察行为成立,安排退休。而华昶因举报不实,也受到了贬职降薪的处理。

  

  胤可不如朱樘这么好说话了。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河南学政俞鸿图来许州主持秀才考试。考试前,俞鸿图安排人员在考场四周值班,以防材料传递等作弊行为出现。不料当时任提调官的是临颍县知县贾泽汗,贾把在许州开设的一个油铺作为站点,通过各种关系从油铺往外叫卖秀才名额。为了获得考题,又贿赂了俞鸿图的一个小妾及仆人共同作案。先是由小妾将偷偷抄好的考试材料贴在俞鸿图的官服内,俞到了官府后,由仆人伺候着脱下来时即马上撕下来传出去。买卖秀才的事不久就闹得满城风雨,但俞鸿图本身并不知情,所以根本也没往心里去,最后还是河南巡抚王士俊上折子弹劾俞鸿图。雍正帝对此十分重视,派出了户部侍郎陈树萱前往河南共审此案。后经查实,购买秀才的考生有23名,随后又有投案自首的考生24名,至此共卖出秀才47名,收取了万余两贿银。俞鸿图虽不知情,但也不得不承认“身边人”所犯的罪行。陈树萱提出将俞鸿图“斩立决”的处理意见,通过刑部报送给雍正,“雍正十二年(1734年)三月,刑部议奏参革河南学臣俞鸿图受贿营私,应拟斩立决。学政科场乃国家舆贤之要政,关系重大”。雍正帝在上面批示,“未料俞鸿图负恩至于此也”。

  对俞鸿图执行的是腰斩。刽子手下刀后,俞的上半身还能蠕动,他用手指蘸着身上的鲜血在地上连写了七个“惨”字后才慢慢死去。后来执行官向雍正报告了这一惨状,雍正帝自此下令,永远废除了腰斩刑罚。

  到了嘉庆年间又出现了傅进贤窃取他人考卷案。见《瞑庵杂识》,“嘉庆戊午,湖南乡试。有富家子傅进贤贿藩胥,割卷面贴他卷。时粗拟名次,久之,所贴卷竟中解元。先是汤阴彭莪为举业有名,罗典主讲岳麓书院,雅爱重之,闱后呈所作,罗决其必售。榜揭,无名,方甚婉叹。及见墨卷,彭作具在,而人则非。大骇,告巡抚。穷治,尽得胥奸利状。傅惧,愿为彭援例请道员,更与万金暨美田宅。亲友关说百端,莪意颇动,典持不可,狱遂具,胥与傅皆论斩”。

  不过到了晚清年间,却有一个科场行贿之人因形势变化而躲过了“论斩”,此人就是周福清。周福清,浙江绍兴府会稽县人氏,同治辛未科的进士,曾被钦点翰林院庶吉士,做过江西金溪县知县。周福清有个儿子叫周伯宜,秀才,参加了几次乡试,均告失利。到了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浙江举行乡试,派来的主考官叫殷如璋,恰好和周福清是同榜进士。此时周氏家族里有人提出建议,大家凑钱,托周福清走走殷如璋的门路,以保周家的几名子弟上榜。周福清虽然知道科场舞弊是大忌,在历朝历代都是严令禁止的,违反者即有性命之忧,但为了自己儿子的前程也就答应了下来。当日便详详细细地写了一封信,附上考生名单及一万两银票,专候殷如璋到来。

  浙江乡试是在杭州,而主考官此行必经过苏州。周福清便早早从绍兴赶到苏州等候。几天后,果然看到殷如璋的官船到了,停泊在阊门码头。按照当时的制度,为防舞弊,主考官出京后不得外出会见亲友也不得接受信函。想到这些,周福清突然害怕了,于是决定叫仆人陶阿顺过去摸摸情况再说。陶阿顺驾一叶小舟,靠近官船并顺利登了上去。时殷如璋正在和前来拜访的副主考周恩熙闲聊,看到陶阿顺,自称是周福清家派来送信的下人。因有客在场,殷如璋不便当场拆阅信件,便随手将信放在一旁并示意让陶先回去。陶阿顺见殷只是把信随手一丢,生怕银票有什么闪失,便又说道,“殷大人,信里有银票,您得给小的写一个收据”。殷如璋万万没想到陶阿顺会当众把事情挑明,为表自己的清白,立即把未拆封的原信递给了周恩熙,并笑道,“请周大人一阅”。

  事情发生在苏州,案件即由苏州知府加以审理。于是苏州府衙派人将陶阿顺缉拿归案,书函并银票等证据移交苏州当局保管。周福清在岸边一直等不到陶阿顺回来,明白是出事了,索性撒腿就跑,也不敢回家,直接跑到上海躲了几天。大病一场后又担心家人受到牵连,便回到绍兴向官府自首了。苏州知府王仁堪为人厚道,在审理中尽量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王仁堪提出周伯清行贿属于“未遂”,同时又有主动投案自首的表现,可宽大处理。于是报请以“犯人素患怔忡”,也就是神经有点不正常为由以图含糊了事。但光绪帝认为,周福清企图向主考官员公开行贿一事已有陶阿顺的口供为证,情节属实。科场舞弊,罪不容恕。于是批为,“周福清着改为斩监候,秋后处决,以肃法纪而儆效尤”。

  然而随着戊戌变法的失败,光绪帝失去了权力。尤其是庚子之乱后,朝廷上下也顾不及再为周福清操心。最后还是在刑部尚书薛允升的救援下,周福清终于获释出狱。然而就在这几年中,为了营救周福清出狱以及还清被充公的万两白银,周家的大部分房产、地产均已卖空,周伯宜也因惊惧并忧愤而病故了,留下三个年幼儿子陪伴着勤劳的母亲在日渐破败的家中艰难度日。这三个少儿就是周作人、周建人和周树人。

  

  朱元璋曾提出:“科举,天下之公;大臣,庶僚之表。科举而私,何事为公?大臣而私,何人为公?”

  我国古代对科场舞弊是零容忍的,这是因为考试的公平影响着社会的公平。一个平民子弟能否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而取得好成绩是社会公平的表现,也是社会正常发展的基础。更何况考试的目的就是为了选拔人才,而人才又是国家之珍、社会之佐。

  如今的高考是我国规模最大、参加人数最多的选拔性统一考试。几十年来,高考与个人命运紧密相连,承载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成为社会公平开放的一个标志。

  然而6月间连续在网上看到了几条新闻,有代表性的是有关山东聊城冠县陈春秀的遭遇。一个普通农家女,在高考的路上被冒名顶替了。与清嘉庆年间的彭莪被富家子弟傅进贤贿赂小吏偷换试卷的手法相类似,陈春秀是被富家女陈艳萍的家人直接从邮政所截取了录取通知书,从而使后者冒名顶替顺利入学。随之又见《新京报》载:“梳理发现,涉事14所高校中,不乏知名高校,如中国海洋大学,有2人涉嫌冒名顶替入学。此外,人数最多的是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有135人被公示并注销学历信息。”

  看到这样的消息,深感震惊。剥夺他人人生,天理难容。这里不仅仅涉及个人命运问题、社会公平问题,更牵扯到了国家的公信力。高考是依靠知识来改变人生道路的重要途径,其公平公正容不得半点践踏,在这条通往未来理想的光明大道上也同样蒙不得一丝阴影。

  然而只要有人抱有投机心理,考场舞弊就不会被铲除。冒名顶替的行为之所以能够出现并屡屡得手,就是因为总有“人情”在作祟。虽然冒名顶替的过程很复杂,需要更名改姓,修改户籍、学籍等,难得的是每个环节都能有人出手相助。这些伤天害理的“人情”竟然高于国法、大于天理。这些“共犯”竟能心安理得地完成这场权力对教育公平的亵渎。

  当然,考试成绩并不决定人生,考试只不过是人生的一部分。无论是古代的科举还是现在的高考,并不是通往美好生活的“独木桥”。明代李时珍,三次乡试未能及第,最后抛弃了金榜题名的愿望,苦心钻研药理,终成巨著《本草纲目》。高考的结果同样也不能代表一生是否精彩、是否有意义。

作者系第九、十、十一届北京市政协委员

责任编辑 崔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