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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王名:落实慈善法 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和监管

时间:2017-03-07   来源:人民政协报

  “慈善法正式实施以来,对慈善组织和政府相关部门提出了全面公开各类慈善信息的刚性要求,为此明确规定要建立健全三类信息平台,即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建立的信息平台、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指定的信息平台、慈善组织自建网站。除慈善组织自建网站外,目前慈善法所要求的其他信息平台的建设均已全面启动。”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表示,三类信息平台的建设是慈善法新体制的核心,随着信息公开的全面实现,慈善法将推动社会关系发生巨大的转变。

  “在慈善领域,原有的以入口审批为主的门槛式监管体制,将逐渐转变为以信息公开为基础的全过程监管体制,在信息公开基础上,更多元广泛的社会监督和以第三方为主体的行业监督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王名认为,三类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监管不仅是政府的职能,也是慈善法赋予社会的重要使命,为此他提出要落实慈善法,加强对三类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监管。

  首先要建立健全三类信息平台建设和监管的统一协调机制。三类信息平台中,只有统一信息平台为政府所建,其他两类的建设主体都是社会,王名建议由民政部门牵头,邀请相关机构的代表及专家,组成信息平台建设与监管委员会并形成工作机制,尽快开展对慈善组织自建网站的调研、规划并提出标准化建设方案;对指定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监管,也要提出具体的规划和建议。在对两类社会建设平台引导规范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三类信息平台的信息同步对接系统。

  其次是加强三类信息平台的数据标准化建设,为慈善大数据打好基础。“民政部门需要尽快就三类信息平台的数据标准化问题提出明确的要求和政策,为后续的慈善大数据打好坚实的基础。”王名表示,在数据标准化建设中,对于慈善组织必须向社会公开的信息,需要明确数据内容、形式和标准,促使各级民政部门的统一信息平台数据标准一致,促使指定信息平台具有标准化数据规范,促使慈善组织自建网站能很好地呈现和汇总必须公开的基本信息。在标准化数据规范基础上,民政部门具有统一汇总的功能,能够标准化数据接口,实现三大平台上的信息有效同步对接。

  第三要明确以指定信息平台为重心,将部分监管职能委托代行在三类信息平台中,政府统一建立的信息平台汇聚和发布,大量涉及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的信息将汇聚到指定信息平台上,这也是落实社会监督和行业监督最重要的慈善大数据来源,因此,要明确在三类信息平台中指定信息平台是重中之重。王名建议,要根据需要将部分原由政府行使的监管职能,通过购买服务等机制,委托给指定信息平台代行,逐步实现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从借助政府平台转向自主选择社会平台的过渡,在政府建立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实现社会化运作。

  “对指定信息平台的监管问责,政府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标准化的运营规范。此外还应该激活慈善大数据,发挥社会监督和行业监督作用。”王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