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09 来源:北京青年报
在北京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来自九三学社的市政协委员、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文化标准研究中心主任闫贤良带来了关于建议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的提案。他看到了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建议,要允许公共文化场馆探索市场化运作,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激励机制,对于超量、高质完成任务指标的运营方给予奖励,以提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的积极性。
闫贤良表示,目前,本市有不少区域已在尝试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譬如东城区在建设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来,实施政府采购程序引入京演集团等开展运营,逐步覆盖9个街道公共文化设施、100个社区,结合空间腾退与城市更新,引入社会主体进行创意、运营,催生了“最北京”特色的角楼图书馆、27院儿等基层文化活力空间。2020年9月,东城区美后肆时景山市民文化中心对外开放,由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团体经营管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手段开展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
不过,闫贤良委员在调研走访中发现,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依然存在传统体制机制难突破、激励不足、人力投入保障等问题,成为制约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运营的瓶颈。
针对上述问题,闫贤良建议,首先要出台相关指导政策,对于公共文化设施提供延伸类服务项目并收取一定费用给予方向引导,初期可选取部分公共文化设施作为试点,在政策上予以突破尝试,允许公共文化场馆探索市场化运作,以满足群众个性化、多元化的文化需求。同时,也最大化地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空间、活动、服务、品牌等价值,让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为区域经济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其次,政府主管部门要引导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的委托单位,制定详细的绩效考核指标、整改和退出机制,对运营团队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促进提升运营效率效能。同时,创新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探索改革法人治理结构,吸收各方力量组建理事会,在业务发展、资金投向、人才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上,理事会形成与社会需求相对接的决策机制,推进公共文化事业社会化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此外,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激励机制,对于超量、高质完成任务指标的运营方给予奖励。
此外,闫贤良建议,还要认可、尊重文化运营中人力和智力的投入,在经费测算中对人力成本给予更科学的体现,参考市场人力成本,制定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的经费测算标准,细分运营岗位的级别和类别,帮助社会运营机构做好人才的留用和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