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应对金融业数字化转型对金融法治建设挑战的提案

日期:2025-01-12    来源:民建北京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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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及分析
  近年来,北京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将金融工作全面融入“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和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首都金融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在“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建设数字经济,推动从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到治理方式的全面数字化目标下,北京市金融业通过数字化转型重塑发展模式,各类金融机构加速推进数字化转型步伐,将其作为业务拓展和竞争力提升的关键路径,实现高效转型。
  随着北京市金融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对金融法治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一是金融法治建设难题,新兴业态和业务模式在现有法律法规中缺乏明确规定;数据合规压力增大,应用的数据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属问题更加复杂;需要进一步明确多个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划分和追责机制;社会经济活动和服务跨越地域,涉及跨境监管问题。二是监管实操难题,金融监管数据、金融行业数据、金融司法数据相互隔离;现有监管机制无法完全适用于新兴业务;非法金融活动清存量与防增量压力并存。三是数字资产监管难题,数字资产在现行法律体系中缺乏明确清晰的定义,在监管过程中对于相关业务的性质、范围和归属等问题难以准确判定,监管机构在执法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数字资产监管标准尚未统一,不同地区、不同机构对于数字资产认定、估值、交易等环节的监管要求和操作规范存在差异;法治实践仍处于探索中,实操领域缺乏统一执行标准,增加了合规难度和法律不确定性。
  建议:
  1.进一步完善金融创新监管规制“北京样板”。加强金融政策创新研究,形成各类新生产品的北京金融规范和标准。推动实行监管试错机制,为新产品、新模式提供风险可控的试错容忍度,有效平衡创新与风险成本,鼓励金融科技创新。不断完善新兴业务监管规制,针对新兴金融业务和产品,在监管细则上不断明确相关业务的准入条件、运营规范、风险防控要求等,保障智能合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明确数字化金融服务中的消费者权益,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赔偿制度和法律救助渠道。
  2.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法治协同“北京思路”。建立监管机构、公安、司法、网信、工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等联防联控、协同配合机制,强化全链条治理,共同维护金融稳定。构建涵盖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基础设施等各个层面的系统性风险监测指标体系,进一步提升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效率。探索整合央地金融领域科技监管资源,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过度杠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缺乏有效隔离等风险隐患的源头治理。尝试在北京建立金融数据安全监管平台,整合全市金融机构业务数据、监管数据、市场数据等多源数据,对金融市场实时监测和风险预警。积极参与国际金融规则制定,推动跨境数据流动、反洗钱、打击金融犯罪等方面标准制定与合作,促进全球金融市场稳定与安全。
  3.进一步探索数字资产金融法治建设“北京路径”。研究金融法治在数字资产领域的适用性,逐步探索与明确金融机构数字资产的法规定义、监管细则、交易规则、会计处理、税收政策以及投资者保护措施,细则上要关注数据治理和隐私保护监管,加快推进个人金融信息隐私保护立法,推进数字资产确权、分级等重点问题攻坚。完善数字资产的金融法治框架,根据不同类型数字资产特点和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的监管标准和要求。联合相关监管部门、商业银行、北京大数据交易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等机构,探索在京设立地方性数字资产监管委员会,提供针对性指导和规范,积极参与数字资产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相应金融监管标准制定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