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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0-19 来源:2020年10期
这次调研,很多街道书记反映,“吹哨报到”在“报到”环节还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对此,我做了进一步的调研和思考。
目前,有两个涉及“报到”质量的问题让街道比较头疼:一是有的部门虽然“报到”了,但面对治理难题没有采取主动向前一步的态度,甚至存在反过来给街道提出问题和要求的情况,使解决问题的压力回到了“吹哨人”身上;二是到基层一线“报到”的部门人员缺少一锤定音的决策权,有的甚至业务能力达不到应有要求。街道“吹哨”一般都比较慎重,通过“哨子”要解决的问题一般也都是治理难题。这些难题很多处在现行法规政策的模糊地带或者盲点,也有不少处在部门职责衔接交错的地方。上述现象的存在,容易导致议而不决,产生有名无实的结果,应该成为“吹哨报到”工作在解决“为报到而报到”“出工不出力”问题上的重点。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围绕夯实街道在基层治理中的基础地位,推动“条”“ 块”在高效解决社会治理问题上形成衔接紧密、运转顺畅的机制,创造性地出台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其中,很重要的就是赋予街道相应的权利。新修订的《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在第二章第十一条第五款对街道的职权做出这样的规定:对涉及多个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进行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从实际操作看,街道在运用这样的权利上有顾虑。比较典型的表现是在部门“报到”结果的评价打分上有顾虑:虽然对“报到”质量问题实事求是给分数会对部门改进工作有促进作用,但也不能完全排除不正确认识分数情况的出现,担心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
消除街道的顾虑,我认为应该多措并举,久久为功。一方面,要认识到好制度的落实要有过硬的工作作风作保障,应该把持续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吹哨报到”工作实际紧密地联系起来,使查找和解决“报到”中出现的问题成为整改措施制定和落实的一个组成部分,以强有力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推动“吹哨报到”质量和效率提升进入新阶段。另一方面,从完善制度入手,重点是优化监督机制。建议对“报到”实际效果,由第三方进行评估。
第三方人员组成,原则上与担负具体“报到”任务部门没有利益关系。可从以下几方面选人:一是有长期在党委政府工作经历,思想作风过硬、经验丰富的退休干部;二是熟悉一线工作的专家;三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评估工作由街道组织开展,将街道对部门“报到”质量的监督权从街道直接打分,转化为街道按照制度设计要求组织第三方人员开展评估。对第三方人员应进行岗位培训,具体工作由市或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评估的标准、打分的方法,以及结果的产生形式等,应在市一级确立科学统一的口径,形成可供操作的制度规范。第三方人员选定后,可形成统一的数据库。针对特定的“吹哨报到”工作组织开展“报到”评估,可由设计好的软件程序从数据库中按一定的构成和数量随机选取人员。评估结果产生后,应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作为重要依据。
如果这个设想能够实现,会为街道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带来具体和有效的支持帮助,期盼能够落地。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朝阳区双井街道总工会主席
责任编辑 徐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