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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推动京津冀创新链和产业链双向融合发展

叶堂林

时间:2020-09-18   来源:2020年09期

  从国际层面看,推进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发展是我国应对全球产业链重构挑战的重要举措,中美贸易争端和新冠疫情冲击使得全球产业链遭受巨大挑战,产业链的本地化、区域化、链条缩短的趋势将进一步加强。我国产业链面临外迁和断链风险,为保障我国产业链的安全和稳定,必须通过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的融合发展,大力补齐产业链短板。从国内层面看,产业链与创新链的融合发展有助于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创新成果落地转化;从京津冀层面看,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发展是突破滚石上山、爬坡过坎、攻坚克难关键时期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推动京津冀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引擎和新动力,也是京津冀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创新链与产业链双向融合,是指现存企业与区域内技术和产业融合的过程,或者依托新的创新成果布局新的生产技术主体(企业)的过程,以研发创新产品为关键,依托各创新主体共同发力,以形成企业创新产品需求与创新产品供给良好互动的产业链网络系统。一是产业链拉动创新链模式,即推进基础产业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为了提升传统产业的国际竞争力,需要依托现有产业链各环节进行创新,进而构建创新链,该模式强调的是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如河北钢铁产业;二是创新链推动产业链模式,即加快创新资源布局打造高科技创新闭环,是指先有创新,再依托创新构建全新的产业链,如5G、新基建、十大高精尖产业等,该模式强调的是颠覆性科技成果的落地转化。创新链与产业链的融合是一项涉及长期性、系统性的战略工程,在现实中受制于多种因素制约,常常致使两者陷入相互割裂状态。

  京津冀创新链和产业链双向融合面临以下主要问题:

  首先,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且在区域内落地转化不足。区域内大部分科研力量和科技成果主要集中在高校和科研机构,企业创新不足,导致科技成果难以实现有效转化,存在科技经济“两张皮”的现象。与上海对比,北京R&D(研究与发展)经费5成以上来自政府,6成投向科研院所,上海R&D经费主要来源和使用主体则均为企业;北京科技人力资源5成以上分布于科研院所,上海6成以上分布于企业;北京专利超4成来自高校,上海专利超5成来自企业。

  科技成果在区域内落地转化也不充足。北京输出的技术合同成交额中,30%流向京内,京外占50%,技术出口占20%。其中,输出到津冀两地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占比较低。如2016年北京输出津冀的技术合同成交额仅占流向京外地区的7.7%。三地创新分工格局明确,但缺乏有效的成果转化与对接机制,产业配套衔接不足,因此导致北京的技术输出往往越过津冀,流向东南沿海地区。

  其次,三地间创新能力差距过大,导致河北难以承接北京科技成果的落地转化。近年来京津冀创新产出的空间基尼系数始终大于0.7,处于高位运行状态,说明三地创新产出的空间分布严重失衡。根据莫兰指数测度,三地创新活动空间相关性不显著,说明三地间科技创新的联系度、融合度和均衡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建议京津冀首先围绕重点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分阶段提出区域内协同创新的重点产业。三地可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任务和北京打造高精尖经济体系,分阶段在区域内找出几大重点产业,如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网联智能汽车等合作产业,形成三地间上中下游联动的产业分工和技术创新格局,鼓励合作建设主题型经济合作区和产业园区,通过三地产业和科技合作进而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

  鼓励北京优势创新资源“走出去”,打造区域创新链。鼓励“中关村”等优势科技园区面向京津冀布局,在区域内移植其成功模式和品牌;鼓励清华、北大等知名院校和中科院等著名科研机构在津冀设立创新研究院,紧密围绕区域内协同创新的重点产业开展技术性研究;鼓励北京市龙头科技企业在河北省建立科技合作示范基地或“科技中试中心”,提升河北省的“造血功能”和内生发展动力。

  为重点产业的创新链提供政策配套。协同创新的政策配套就是要解决如何将多方的创新主体有效链接起来,以形成利益共同体。建议北京和河北间建立合理的财税分享体制,鼓励北京更多的集团型企业到河北增设分部,以“连锁化”的运营理念,“以点带面”带动区域发展;再如可在京津冀重点地区建立“人才自由港”,实施符合人才竞争趋势的特别政策、特色机制、特殊环境平台,增强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

  其次要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政策链有机衔接、融合互动。一是加强京津冀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域产业链与创新链互融的基础设施。二是提升北京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积极推动北京优势技术成果赋能津冀地区钢铁、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推动其转型升级。三是优先构建北京高精尖产业的产业链与创新链在区域内布局并实现互动融合发展。四是完善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发展的机制与模式。如探索京津冀地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飞地”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的区域制造业支撑体系;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完善协同合作、互惠互利的利益分享机制;探索异地分公司经济指标属地入统试点;探索建立京津冀跨区域企业资质标准互认制度等,打破区域间政策壁垒,促进区域内生产要素有序流动。

作者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 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