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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科技助企业转型

陈晓烽

时间:2019-08-14   来源:2019年08期

  当前科技已渗透到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引擎。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能为科技创新提供方向引领和智慧源泉,开辟当代文化科技融合新生态,让文化在数字经济时代大放光彩。

  当下,尽管文化和科技融合已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模式和新方向,但大多数企业不清楚如何通过文化与科技融合来转型升级。究其原因,大致有三方面:

  首先,推动文化与科技二者深度融合的意识还不到位。大多数企业在技术研发上以跟随追踪国外的技术创新为主,自主的原始创新、二次创新还不足。再者,文化企业的科技创新动力不足,集成创新能力弱。一批科技企业逐渐成为新型文化业态的运营主体,但文化企业资产规模较小,无力构建支撑其技术创新的研发平台,难以独立完成适应新经济的经营方式转型。动漫、游戏等文化科技企业在观念上主要是技术拿来和够用主义,少有进一步的创新。如我国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大多是代理起家,自主开发的游戏市场占有率不高。多数文化科技企业仍处于低层次发展阶段,企业效率和社会回报率低。另外,政府部门在文化科技领域存在多头管理,对文化科技发展的扶持力度有待加强。

  建议一是推进文化业态创新,运用高科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产业, 把握“互联网+”战略契机,优化发展环境。借助网络虚拟平台,将文化作品、数据信息和文化创新整合。开展“技术研发、文化旅游平台、演义文化服务平台、文化艺术品交易平台、数字内容交易平台、数字版权交易平台”几个方面,开展平台建设和应用示范,全面打造数字文化。运用现代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培育新兴数字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集群发展。

  二是加强政策扶持,推动文化产业和高科技术产业创新融合。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园区的积聚、孵化和引领作用,发展壮大文化科技产业。制定优惠政策,精简政策扶持过程中的申报流程,鼓励有条件的文化科技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积极用好用活现有政策,重点扶持影视、出版、动漫、文艺等领域的领军企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构建多层次文化科技企业梯队。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品立法体系的建设。政府建立奖励机制,加强科技创新指导、科学技术创新转化成果、企业研发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产学研建设,形成良好的创新氛围。

  三是加强文化与科技复合式人才的培养。注重文化与科技创新的复合式人才培养,促进好创意和科技之间的融合。建议建立长效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既通晓高科技又熟谙文化的复合型人才。研究制定文化人才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高层次高端科技人才。建立人才引进后的动态评审机制,让人才不仅引的进来,而且留的下来。

  四是建议企业关注文化科技复合式产品及服务的提供。文化科技资源的融合是企业文化科技产品及服务提供的前提,企业在提供文化科技产品及服务时建议提供多元化功能与组合体验的产品及服务。企业要以科技为手段不断创新,将科技作为平台,注入文化的内涵,打造文化科技产品。同时要注重产品与服务的结合,如“一站式的服务好体验”,以在市场竞争中保持持久的竞争优势。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海外联谊会常务理事、澳门恒邦集团董事长

责任编辑 郭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