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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三个面向” 做实街道改革

宋铁健

时间:2018-10-17   来源:2018年10期

  街道在城市基层治理中处于承上启下、联结四方的枢纽核心位置,担当重要职责,关乎执政根基。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是适应新时代首都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实现党组织领导下城市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前提和关键所在。

  目前街道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街道作为区委、区政府派出机关,权力职责还不够清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新论断,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目前街道职能沿袭着自上而下的行政体制,还未转变为自下而上的社区治理模式,面向群众的服务针对性不强,科室设置过多、偏重于“向上对口”,存在一定的“机关化”倾向;由于强调属地责任,职能部门通过“漏斗效应”将大量的事务“漏”到街道、社区一级,导致街道“原来是个筐,现在是个缸”;虽然街道、社区越来越忙,但为民服务水平这个根本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群众的需求更加多元,但与之相对应的是,街道、社区的公共服务仍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一些群众家门口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或解决不够及时。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认识和态度的问题,也有干部能力的问题,但更重要的还是体制机制不顺的问题。

  三是街道社区党组织承担领导基层治理的职责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比如,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功能还需增强;区域化党建统筹资源和服务群众功能发挥还不充分;党组织和党员在基层治理中有效发挥作用的途径还不够丰富;街道群团组织还有待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之中,在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方面需要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东城区以找准街道职能定位为切入点,展开了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路径的探索。今年5月,在3个街道开展试点,实行街道机构大部门制,从原来“向上对口”的25个科室和4个事业单位,精简为“向下对口”的“六办一委一队四中心”,“六办”即综合保障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社区平安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一委”为街道纪工委(监察组);“一队”为街道综合执法队;“四中心”为党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其目的就是突出“三个面向”,使街道聚焦主责主业,实现由行政管理型向为民服务型转变。

  一是面向社区,实现共治共享。配强直接面对居民的社区建设办公室,选派优秀正科实职干部担任“社区专员”,发挥街道和社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广“五民工作法”,即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评。将“参与型”协商贯穿于社区治理的全过程;精简社区工作台账,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切实为社区减负摘牌;同时,政府、市场专业力量、社会组织、社区、居民“五方”紧密合作,形成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合力。

  二是面向群众,解决身边难事。把提高群众获得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向社区延伸,打通发现问题、响应群众诉求的工作渠道;以群众是否满意为衡量标准,建立以居民群众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考核机制;推广“小巷管家”“文明劝导队”“停车自管会”等经验,擦亮“东城守望岗”服务品牌,健全“周末卫生大扫除”长效机制,激发多元治理创新活力,推动群众身边热点难点问题的消化解决。

  三是面向问题,强调及时处置。按照“1+5+N”模式,即以街道城管执法队为主体,从公安、工商、食药、交通、消防5个执法部门抽调人员常驻街道,其他20个执法部门作为挂牌单位,对发现的问题,随叫随到,及时处置;健全网格化综合监督体系,完善网站、微信、热线等公众举报功能,构建了更加广泛便利的反映问题渠道;依托网格建立“吹哨”机制,明确45项“吹哨”标准和部门响应流程。截至目前,共有11个街道的16个案件启动了“网上吹哨报到”,收到较好效果。

  为此,提出做实街道改革的建议。加强法律制度保障。明确街道在城市基层治理中的法律地位。建议尽快制订《北京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明确办事处的组织属性、工作原则、主要职能等内容,在明晰职责、保障权益等方面给予法律支撑。同时在物业管理、静态交通、街巷整治、垃圾处理等方面加快制定完善的法规,为街道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城市基层治理、调节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以及在公共安全、服务和管理等方面给予法律制度保障。

  突出党建引领。蔡奇书记说:只要基层党组织过硬,抓落实就不是问题。在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践中,要牢牢把握党建引领这个根本,进一步强化街道工委领导核心地位,健全完善街道工委在辖区治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系和有关工作规则;推动社区物业管理党建联建;去除群团组织机关化、行政化倾向,发挥其群众工作的独特作用;着力发挥好党建协调委员会的议事协调平台作用。通过基层党建,把驻区单位广泛吸纳进来,形成党政群共同协商、共同参与、共同治理的工作格局。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规范垂直管理体制和地方分级管理体制,合理确定市、区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分工,加快推进市场监管、城市建设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权,由市垂直管理部门向区、街下沉。建议整合梳理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等针对市场监管的综合行政执法权,可以向区、街进行机构、执法力量和执法服务工作下沉。

  加强宣传激励。坚持开门搞改革,广泛开展“大调研、大讨论”活动。掀起宣传高潮,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报刊、宣传展板等媒介,宣传介绍街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和给市民带来的便利与好处;利用典型案例的宣传,提升市民对城市治理改革创新所带来的幸福感、获得感。建议各区进一步总结经验做法,及时选树一批体现首都特点、时代特色、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党建引领街道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品牌,形成强大声势,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市基层治理的良好氛围。(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东城区政协主席 责任编辑 徐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