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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文化自信 助力产业升级

安 庭

时间:2017-11-23   来源:北京观察第11期

  作为文化产业民营企业家的代表,同时作为工商联界别的政协委员,我认真收看、阅读了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十九大报告,并特别关注了关于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许多重大论述。我认为,这个鼓舞人心的报告,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将迎来新的历史机遇和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习总书记在报告中指出,“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要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通过对比,我发现过去在党的历次重要会议和文件中,都用“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来表述。而十九大报告中直接使用“民营企业”的概念。这表明党对民营企业认识的逐步深化,是对民营企业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建设做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必将激励我们广大民营企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同时,我特别关注了报告中关于“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的内容。报告中指出,“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瞄准国际标准提高水平”。我认为,随着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在这种情况下,民营企业要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必须顺应发展大势,结合自身所处的行业发展和企业自身实际,走转型优化升级之路。同时,文化类型的民营企业,应更加注重质量品牌建设,利用文化产业的天然优势,进一步提升文化产品的品质和企业竞争力,追求更高的文化事业目标。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对于报告中的这个重大论述,我深有体会。我的理解是,文化不仅仅是简单地传播文化要素,更需要在转型升级的创新之路上把传承的文章做好。传播与传承,一字之差,效果却是千差万别。有效的传承,是传播的终极效果,是衡量文化产品品质的高标准,是文化项目可持续发展的基石,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终极体验,是文化产业优化升级的根本要求,是我们文化自信代代传递的根本保障。从传播到传承,在扩大产品知名度的同时,让爱国精神有传有承。转型产品、升级品质,让文化类民营企业在彰显爱国精神的同时,具有更强大的生命力、创造力与文化内涵。

  习总书记在报告中指出,“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作为一名企业家,我深深被习总书记的这段精辟论述所鼓舞,我们将竭尽全力,让文化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转型升级的征途上传承文化自信。

  最后,用一句话总结我的心得:传以文化,承以自信,企业精进,不负初心。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希肯国际文化艺术(集团)公司董事长 安 庭 责任编辑 崔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