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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市副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

马大军

时间:2017-10-25   来源:北京观察第10期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既是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标志性工作,也是服务国家和全市工作大局、实现更高水平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性机遇。为此,在城市副中心建设中,将无障碍设施融入其中,实现整体一致,显得尤为重要。

  北京市委、市政府对无障碍环境建设一直十分重视,以举办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为契机,大力加强交通设施和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近几年又实施了残疾人、老年人的家庭无障碍改造,使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特别是《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本市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无障碍设施建设是城市文明进步的标志,是方便全体公民参与社会活动的公益性福利设施,也是城市副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市副中心建设的进程,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既是提高城市形象的具体要求,更是方便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生活、出行的迫切需要。

  我建议首先加强对城市副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总体协调。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在城市副中心建设过程中,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无障碍建设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认真贯彻《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推动城市副中心无障碍环境的规范化、系统化建设。同时,建议本市宣传主管部门加强对无障碍理念的宣传工作。

  第二,从源头上把关无障碍环境建设。建议由市规划国土委牵头,按照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文件要求,从源头上把关无障碍环境建设,主动将无障碍环境纳入整体规划和具体设计中,做到无障碍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第三,注重新建无障碍设施的精细化水平。城市副中心新建楼宇和交通、通讯、商场等公用设施以及公交、地铁等交通工具应按照高标准、高质量、便利化、精细化的要求,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生活、出行的需要,力争把无障碍细节做好做实,把人文关怀体现在精细中, 发挥新建设施的示范引导作用。同时,注重新建无障碍设施与周边已建设施的相互配套,推动城市副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与国际接轨。

  第四,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监督活动。建议相关部门,在研究和审定有关建设方案时,能够吸收市残联、市老龄办、市妇联等单位和主管部门参与,提前介入城市副中心相关工程的设计、施工,做到提前了解情况、提前提出合理建议、提前实施监督,尽量减少事后监督、事后整改,防止和减少新建设施因无障碍改造而带来的不必要的浪费。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原党组书记 马大军 责任编辑 郭隆 实习编辑 秦焕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