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 专题专栏 > 政务公开 > 预决算公开专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委员会办公厅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的说明

时间:2019-08-27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委员会办公厅

目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主要职责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委员会机关承担为市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工作。

  (2)组织实施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3)组织委员视察和调研,就本市各项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及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整理、报送政协组织和委员履行职能形成的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等。

  (4)组织委员学习交流,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提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建议。

  (5)广泛团结本市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反映他们及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负责与全国政协、本市各区政协、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7)承办全国政协及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委员会机关包含提案委、学习委、经济委、农业和农村委、科技委、人口资源环境和建设委、教文卫体委、社会和法制委、民族和宗教委、港澳台侨和外事委10个专门委员会和办公厅、研究室、人事联络室、机关党委,纪检组,共15个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由北京市政协机关本级行政和本级事业组成。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155人,实有人数144人;事业编制133人,实有人数10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8123.17万元,比上年增加3976.47万元,增长28.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983.97万元,比上年增加3846.44万元,增长27.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84.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33%;其他收入299.9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67%。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759.36万元,比上年增加3445.4万元,增长25.88%,其中:基本支出9943.0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9.33%;项目支出6816.3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0.67%。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823.21万元,比上年增加4509.25万元,增长33.87%。主要原因:根据政协履职工作需要而增加的经费投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59.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76.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1704.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4%,教育支出决算为34.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4576.6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20.14万元,增长16.08%。其中:

  “政协事务”(款,下同)2018年度决算14576.6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20.14万元,增长16.08%。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协委员的培训工作,不断创新委员履职形式,做好委员履职的各项服务和保障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704.2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6.78万元,增长7.3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1628.2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0.72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养老金及职业年金法定基数调整。

  “抚恤”(款)2018年度决算76.0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6.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去世人员发放抚恤金丧葬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444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444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4、“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4.4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2.53万元,下降26.67%。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34.4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2.53万元,下降26.67%。。主要原因:严格执行我市教育培训的相关规定,减少外出培训。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943.04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71.99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777.73万元减少105.7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80.1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25.6万元减少45.46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因公出国管理的相关规定,安排出国团组。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老挝、缅甸开展友好交流,推动我市政协与国外组织或议会建立定期交往机制;赴台围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联合调研;赴南非、毛里求斯参加金砖国家民间社会论坛;赴哥本哈根、奥胡斯、伦敦参加第二届中丹地方政府合作论坛和推动与友城哥本哈根市及伦敦市友好合作交流等。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5个、4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1.95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41.3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65万元减少23.68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压缩公务接待开支。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各省市政协间调研视察学习;港澳台侨委员和工作顾问来京参加重要会议活动服务保障支出和接待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和地方代表团赴京交流交往。公务接待52批次,公务接待198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550.5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587.13万元减少3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299.13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2018年更新公务车10辆,车均购置费29.9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251.3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88万元减少36.6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压缩公车运维开支。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1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1.4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4.8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45.13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0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4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641.29万元,比上年增加35.87万元,增加原因: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运转保障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委员会办公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3.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38.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66.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9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5.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0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5367.83万元,其中:汽车102辆,2637.11万元;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224.08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参政议政(项):指组织政协委员履行政协参政议政职能进行调研,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委员会办公厅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6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76%,涉及金额2739.02万元。其中:采用普通程序评价的项目1个,采用简易程序评价的项目15个。从普通评价和简易评价的结果看,2018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较好,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到了应有的发挥。从评价结果情况看,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制度,制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合理;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监控管理较好,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内审制度,有效防范各类财务支出风险;任务完成质量较高,完成效果较好;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市政协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发挥了政协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实效作用。

  二、政协副中心新办公楼演播室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政协北京市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推进政协宣传工作与委员履职工作融合,展现新时代首都政协工作新气象和委员新风采,为推进新时代政协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积极研究政协机关搬迁后新闻宣传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把握新机遇,适应信息化发展工作的要求,做好搬迁新办公区后演播室的设计、施工等工作,大力提升新闻宣传质量和新闻节目制作能力。经市政协领导批准,在副中心政协新办公楼建设演播室,项目计划实施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评价结论

  经评价,“政协副中心新办公楼演播室建设”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0.91分,其中,项目决策13.13分,项目管理27.08分,项目绩效50.70分,项目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力度有待强化

  项目实施方案不够完善,缺少项目实施的责任分工、过程监督程序、质量标准、验收方式、风险防控措施、后期运维管理措施等内容。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留痕资料不够完整,缺少全面、系统的过程监督、检查资料,如建设装修材料进场验收检测表等。

  项目管理存在瑕疵,签订的服务合同存在薄弱环节,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内控制度、演播室管理制度、设备借出、归还条款和设备管理制度等有待完善。

  2、项目绩效成果资料汇总不足

  项目实施后绩效成果资料汇总不足,项目绩效成果展现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缺少施工组织方案、设备到货验收、系统调试、培训记录、分项检测报告。

  (四)建议

  1、加强项目综合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一是加强项目立项前期准备,深入需求调研,细化项目需求分析,编制初步设计方案,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规范可行性与必要性论证。科学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增强可考量性,坚持绩效导向,为绩效管理提供依据。

  二是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强化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明确细化审批流程。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大额资金支出内控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履行先审批后支付程序。

  三是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明确责任分工,重视项目过程管理,加强过程监管,提高风险意识;及时、完整归集项目过程资料;规范合同管理,注重合同条款要素的完整性、合理性,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2、增强绩效管理意识,注重绩效成果展现

  充分展现绩效成果,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意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绩效目标建立绩效管理机制,注重收集过程管理资料。全面展现绩效成果,重视满意度调查,明确调查对象和调查方式方法,加强调查结果的统计分析,注意发挥财政资金的效果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