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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关于“十二五”期间北京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调研报告

来源:

  

  北京市政协经济委员会 

  北京市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 

  民建北京市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 

   

  进入新世纪以来,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为推动北京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2010年3月至5月,市政协经济委、港澳委与民建市委、市工商联组成“十二五”规划经济发展专题组,围绕“十二五”期间北京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一、北京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十分迅速,已经成为首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建设世界城市的重要力量。 

  (一)民营经济已经成为首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1、经济总量持续稳步增长。截至2009年底,北京私营企业达43.23万户,同比增长12.7%,个体工商户80.79万户,同比增长4.4%;个体私营经济注册资本总额达5987亿元,同比增长20.5%,实现纳税额283.20亿元,同比增长13.4%。 

  2、投资领域不断扩大。“十一五”期间,我市私营企业发展最快的行业是金融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21.3%、16.8%和12.3%;2009年一季度,全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710亿元,同比增长34.3%,其中非国有内资经济完成投资457亿元,增长86%。 

  3、市场主体地位逐步提高。截至2009年底,北京市个体私营经济经营实体124.02万户,占全市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87.8%,个体私营经济的社会服务网点占到全市的85%以上,为全市居民提供了80%以上的生活保障。 

  4、吸纳就业作用更加突出。从2008年年底到2009年三季度末,在应对危机过程中,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曾经分别减少从业人员36999名和2553名,与之相反,个体、私营等经济实体同期增加就业人员41711名,为首都经济快速企稳回升和社会安定团结做出重要贡献。至2009年末,全市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达393.32万人,比上年增加33.22万人,其中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增加10.7%,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增加5.8%。 

  5、科技创新能力日益增强。在2008年以后全市重新认定的50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科技企业占到90%以上,大大增强了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6、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十一五”期间,民营经济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在第三产业中的主导地位愈加明显。截至2010年第一季度,全市从事第三产业的私营企业有39.58万户,占全市民营企业总量的90.7%,在全市第三产业中的比重达88.79%,成为我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中不可轻忽的重要力量。 

  (二)中小企业在首都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 

  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08年全市中小企业约25.2万户,企业数量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9.7%;主营业务收入3.5万亿元,占全市企业总收入的56.6%;从业人员510万人,占全市就业人口的72.6%;应税总额达1302亿元,占全市税收的62.1%。 

  总之,我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在确保经济稳定发展、缓解就业压力、推动技术创新、方便群众生活、优化经济结构、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二、当前阻碍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十二五”期间,北京民营经济与中小企业发展既面临国家政策重视、财税支持力度加大、建设世界城市、加快南城发展、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等良好机遇,也面临众多新老问题的严峻挑战。 

  (一)渠道多,实用少,融资顽症难解决 

  目前,虽然形式上的资金渠道并不少,但由于规模小、可抵押物少、信用等级不高等先天不足的原因,实际上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其中的中小企业可以获取资金的渠道并不多。由于融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出台的融资举措实际效果并不理想,现有的担保公司,其运作多参照银行模式,门槛并不低于银行系统,而且对于企业来说更是增加了一道手续,成本过高,企业很难通过担保公司达成融资目的。目前小额贷款公司数量稀少,北京市规定试点阶段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最大股东(股比不超过30%)为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极大地阻碍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政府资金侧重于引导性,普惠性不足,上市融资只为少数已经具有一定业绩的企业服务,对于在总量上居绝大多数处于成长初期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因规模小,经营不稳定,依然融资困难。 

  (二)雷声大、雨点小,政策措施难落实 

  近年来,国家的利好政策频频出台,推动非公经济与中小企业发展的意愿明显、指向明确,但北京市在政策制定方面与国家政策口径严格一致,某种程度上仅仅是对上级政策的复读,缺少创新和措施上的因地制宜。当前,虽然宏观政策不少,但微观政策,特别是执行层面的实施细则很少,往往让执行部门无所下手,好的政策难以落地。同时,由于政府多个部门分别出台政策,透明度和公开性不高,缺乏相互协调配合,致使一些政策在落实过程中经常相互矛盾,难以有效实施。调查显示,对北京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24.2%的企业家认为,政策虽好,但民营企业是否受益不好判断;21.5%的企业家认为,政策缺乏实施细则,落实不到位,20.5%的企业家干脆认为,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政策对本企业没有帮助,关键靠自己,只有8.5%的企业认为,这些政策对自己帮助很大。 

  (三)门槛高,不透明,民间投资准入难 

  在一些地域或行业领域,落实非公经济与中小企业市场无障碍进入的配套措施尚不完善,部分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前以审批或资格认定方式设置准入障碍的情况依然存在。由于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没有根本消除,非公经济与中小企业在垄断行业和敏感领域实现公平的市场准入还存在实际阻力,参与政府采购仍然比较困难。特别是一些垄断性行业,市场准入门槛高,审批条件和程序不透明,一道道“玻璃门”、“弹簧门”将民间资本拒之门外。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一半以上来源于民间投资,在制造业、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等传统服务业,民间投资已达70%以上,而在交通运输、通信、金融等领域占比还不到10%。 

  (四)税费高,负担重,企业经营压力大 

  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企业所承担的员工社保费比例提高,人力成本压力加大。2008年以来,83.2%的企业认为劳动力成本有明显上升,幅度一般在20%—40%之间。主要表现为员工工资受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参加“三险”等强制性政策的制约。同时,税赋偏重,也是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调查显示,79.2%的企业感到税赋较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69.5%的企业希望出台减轻税赋的政策,约50%的企业希望降低税赋10%—20%。此外,土地成本升高、城市改造搬迁等问题造成的经营场所困难,也大大限制了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正常发展。 

  (五)规模小,后劲弱,产业升级难度大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民营经济体核心竞争力缺失的问题日益凸显。据统计,我市99.64%的私营企业都是小型企业,科学管理意识不强,经营水平不高,人才不足,缺乏整体发展后劲等问题是阻碍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据统计,目前中小企业普通员工年流动率在20%—60%之间,中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年流动率在20%左右。面对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带来的产业发展高端化要求,非公经济与中小企业面临改变传统经营模式、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挑战的问题,急需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 

  三、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优化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增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的要求出发,建议“十二五”期间采取以下对策措施: 

  (一)设立相对独立的管理机构,搭建对口服务平台,优化行政环境 

  建议:借鉴发达国家和我国沿海省市经验,尽快设置一个专门面向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相对独立的政府部门(如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或中小企业促进局),并明确其行政地位和相应职权;大力规范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合并职能交叉的部门或重复的职能,使政府部门工作由“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变“主动介入服务”为“根据要求服务”,使民营经济和小企业在要素获得和政策落实方面能得到相对平等的政府部门支持。 

  (二)梳理完善政策法规,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优化政策法规环境 

  建议:对已有法规条例做持续梳理,及时清除并公布已滞后于国家新法规条例的地方法规与政策文件;及时根据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要求,修定执行过程中自相矛盾的政策法规,完善各项利好政策;细分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区别制订发展规划,并及时根据规划要求,出台具体发展意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和细化各项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对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责任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切实贯彻落实;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如一个季度一次),把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管理体系。 

  (三)借鉴沿海经验,放宽融资限制,优化融资环境 

  建议:借鉴沿海经验,主动帮助一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或债券融资;在加强监管的同时,继续加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探索成立由自然人、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作为单一最大股东发起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以企业互助基金为代表形式的行业内部融资,允许行业内部资金拆借;鼓励民间协会根据自愿、合作、互助、有偿的原则,发起设立社会非营利性基金;丰富贷款担保方式,探索组合授信和组合贷款的新途径,支持小企业以其他自然人联保或上下游企业合同担保的方式获得短期、一定限额的融资。 

  (四)落实“非禁即入”原则,明确投资范围,优化投资环境 

  建议:大力落实新近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对《意见》落实情况的定期检查,将“非禁即入”原则落到实处;根据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分行业尽快出台与《意见》相配套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在细则制定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听取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意见与建议;及时修订完善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入选企业及产品管理办法,加大政府对民营企业创新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创业、产业集聚和园区发展,优化企业成长环境 

  建议:出台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与社会投资相结合的扶持、优惠政策,设立产业升级配套资金,加强政策设计并同步形成具体实施方案,使扶持、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科学引导创业与产业选择行为,鼓励创办企业,引导创业者与企业向金融服务、软件开发、文化创意、绿色能源与新材料等高效特色产业领域,向中关村、亦庄、昌平生态科技园区、通州现代物流园、顺义航空港等产业园区集聚;在适当地域选择设立新园区,并在设施布局、商业网点分布、行业结构等方面优先考虑非公经济与中小企业发展需要。 

  (六)规范信息管理,畅通信息渠道,优化信息环境 

  建议:针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需要,搭建政策宣传与信息沟通、服务的平台,在政府、企业、服务机构之间建立多元化的协调、沟通机制;规范发布、更新政策信息的流程、时间和周期,促进政策信息流通、宣传、落实的科学化和制度化,借助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区域经济信息和行业市场信息;利用专门栏目或项目开展针对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的特色服务活动,如创业就业资讯分享、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相关问题咨询和对口服务等;及时发现总结和创新推广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信息传播方式和信息共享渠道,将有效信息及时与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共享,努力打造公开、公正、开放、平等的信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