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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委员永生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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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的舞台上,允许律师以阶层身份参政议政,这不能不说是当下中国民主政治的重大进步。在北京成千上万的执业律师中,我荣幸地担任了北京市政协委员,成为北京律师界参政议政的先行者之一。回顾过去的五年,是履行使命的五年,是激情的五年,是光荣的五年,是辉煌的五年。在这五年里,我最大的收获就是懂得并学会了自觉自愿地履行作为政协委员的社会责任;最大的体会就是当好一名政协委员要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写出与自己身份和职业紧密联系的高质量的提案;最大的提高就是培养并增强了作为一名执业律师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大局观念,增强了对党和国家战略方针和政策的深刻理解。

  一、铭记责任,不辱使命

  作为一名北京市政协委员和执业律师,我深深地意识到肩负的社会责任。2003年“非典”在北京肆虐时期,我亲眼目睹政府采取各种紧急措施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突如其来的疫情考验着国家,考验着政府,也考验着像我一样的每一个中国人。医护人员不顾个人安危,奋不顾身抢救患者,用生命谱写了一首首壮歌。面对“非典”疫情,我决定不再沉默,当即向北京市政协递交了一份“紧急请愿书”,恳切地表示:“愿尽律师微薄之力,为抗击‘非典’的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及其家属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尽全部心力为抗击‘非典’的一线人员排除后顾之忧。”  

  这封请愿书立即引起了北京市政协领导的高度重视,很快就转给市委市政府。“五一”刚过,北京建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积极响应我的倡议,很快就成立了由全所律师和行政工作人员组成的全国首个“抗非典律师顾问团”,给战斗在前线的医护人员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使医务人员能够更加集中精力救治病人,也表达律师为国分忧的拳拳之心。

  根据当时的形势需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向北京市政协紧急提交了“关于大力宣传和坚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早日取得抗击‘非典’战役全面胜利的建议书”,这是我成为政协委员后的第一份提案,明确提出了“打赢‘非典’这场硬仗,既要依靠科学,又要依靠法律”的观点。我针对部分市民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强,部分法人和自然人对政府和医疗机构所采取的防疫措施不理解、不配合等客观情况,建议北京市委市政府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社会和市民阶层的法律意识,对因抗击‘非典’可能引发的各种深层次法律问题作出前瞻性的预测、分析和防范,适时制定出具体措施。这份委员提案的提出恰逢其时,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并签发意见,责令有关部门尽快作出回应。在承办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提案得到了有效的落实,为首都经济社会的稳定做出了贡献。在非常时期起到了普及法律、稳定社会、改善医患关系、树立政府权威的重要作用,在2004年政协北京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会上获优秀个人提案奖。

  拥有政协委员和执业律师双重身份的我,经常思考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问题。新世纪新阶段,党的统一战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及其演变。针对这一事实,加强对新社会阶层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和研究,既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新时期统一战线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的一个生长点。律师队伍作为新社会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在统战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可替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可替代。为此,我在2006年提出了“关于做好我市律师队伍的统战工作,积极推动律师有序参政议政的建议”。以此方式,适时反映律师这一阶层的呼声,合作共事,参政议政,发挥专业优势和自身特长,真正参与到党和政府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决策过程中,这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在2007年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这个提案再次被评为优秀个人提案,使我倍受鼓舞。我觉得作为一名无党派律师,原本微弱的声音通过政协这个大平台,通过党和政府对我们建言献策的肯定,得到无限的放大,并得到更多的委员和律师同仁的支持。这是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在我们执业律师的政治生活当中最直接最生动的体现。我意识到充分发挥律师这一新社会阶层参政议政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中共统战政策理论和实践的又一创新点。

  二、提交提案,实践提案

  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我认识到,中国走向法治,建设法治国家,社区和农村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首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法治城市,必须强化社区和农村的普及法律和法律服务工作。为此,我在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并重视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和广大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的建议”的提案,该提案的办复和落实,又一次唤起了我参政议政的政治热情,我下定决心,走进农村和社区,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执业律师的双重作用,不仅要提交提案,还要去实践提案。委员应成为实践并落实自己提案的带头人。

  实践证明我的做法是正确的。我认为,委员参政议政不仅体现在撰写提案和提交提案的层面上,更实质的意义在于能够亲自走进社会去实践自己的提案,做到言行一致,不辱使命,关注社会,关注民生,在实践提案中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为了实践首都社区法律服务和广大农村法律服务的建议案,几年来,我多次利用节假日时间,组织律师面向首都社区和农村进行普法工作,举办了形式多样的义务普法讲座和无偿法律咨询活动,并向宣武区大栅栏街道赠送了价值数千元的法律图书。我为平安社区、平安胡同建设以及首都新农村建设所做的点滴工作,得到了充分肯定。2006年度,中共中央宣传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联合授予我“全国四五普法先进个人”光荣称号,这种肯定和鼓励对我是一种鞭策,同时也促使我要承担起更大的社会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鞠躬尽瘁,我愿为党和人民奉献毕生的精力。

  三、提高素质,参政议政

  2006年7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从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等五个方面,对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和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作了深刻阐述。对于阶层关系,他提出,必须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的深刻变化,全面兼顾和实现社会各阶层群众的利益,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切实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工作,尊重他们的劳动创造和创业精神,凝聚他们的聪明才智,引导他们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非常精辟,体现了宽广的战略眼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深厚的实践基础。我本人兼具众多的社会角色:作为律师,我属于阶层关系中的“新社会阶层”;作为蒙古族,我属于民族关系中的少数民族;作为无党派人士,我属于政党关系中的民主党派。因此,对总书记的讲话,我的感触非常深。在参与政协工作的同时,我结合本职工作,对律师这个新社会阶层在我国协商民主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应具有的角色地位和应发挥的作用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并已将学习体会和心得写成文章发表在有关刊物上。

  政协的工作使我意识到,人民政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协委员通过提交提案等方式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是具有中国特色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表现形式。做好一名政协委员并不仅仅意味着参加会议、调研,更重要的是真正尽到自已所担负的神圣的社会责任;做政协委员就是要做政府和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政协委员的职责是我国民主协商制度所赋予的,不但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更要注意提高自身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加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政协委员只有把政治荣誉与社会责任、权利与义务统一起来,才能完成好自己的神圣使命。

  光阴荏苒,岁月如梭,转眼五年的政协委员生涯即将结束,我对这段难得的经历非常珍惜。通过政协这座大舞台,我个人的命运与祖国和人民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同时,这五年也是激情创业的五年,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每天为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而奔波,时刻为捍卫法律的公平正义而呼吁,当目睹许多社会冲突和矛盾被我一一化解的时候,我的内心是无比欣慰的。这也许就是一名执业律师和政协委员的社会价值吧!但愿我参政议政的经历能给更多的委员和律师以点滴的启发,我愿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文明执法,依法执业,科学执业,将毕生的精力奉献给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伟大事业! 

  (作者系北京建元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合伙人大会主席、资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