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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协55周年特别报道 两大提案改变市民生活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现在,每天晚上北京电视台《北京新闻》后,都会有北京市空气质量日报。但是,在1998年2月28日新闻媒体开始公布空气质量周报和日报前,可吸入颗粒物、污染指数这些对于北京百姓还是陌生的名词。从那天开始,北京市民拥有了对大气的知情权,这源于张庆威委员在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的一件提案。  

      

  首次提出公布空气质量预报  

  1998年1月,委员提出提案  

  张庆威是九届市政协委员,在中国气象局从事大气探测工作,对气象学有着多年的研究。1998年1月政协会议上,他提交了一份《关于在新闻媒体公布空气质量》的提案。  

    张庆威说:“那时我经常到紫竹院公园晨练,当时北京天灰蒙蒙的,离京城并不远的西山,城里人却难以看到。”张庆威研究发现,造成北京大气污染的污染源种类越来越多,而当时普通市民对空气质量的状况并不十分了解。“百姓对大气质量应该有知情权。我1月份开全会时的提案,2月份环保局就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了空气质量,前后不到一个月,真是没有想到会这么快。”

  

  

  关注空气质量预报已经成为市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一个月后,开始公布空气质量  

  原来,张庆威委员的提案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当时任市长的贾庆林同志专门在市长碰头会上进行了研究,紧接着市政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宣布从1998年2月28日开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空气质量周报和日报。  

   不久,启动空气质量预报系统  

  2000年3月,张庆威在北京市第九届三次政协会上又提出了《关于启动北京市空气质量预报系统》的提案。  

  张庆威说,在新闻媒体公布北京市空气质量的举措,只解决了获得北京市空气质量的“知情权”。随着社会各界和首都市民全方位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关注北京市空气质量“未来趋势”的预报。为此,张庆威委员建议:像每天发布天气预报那样,发布北京市空气质量预报,特别是重度污染日的预报。  

  不久,北京正式启动北京市空气质量预报系统,人们像关注天气预报一样,关注着空气质量。  

   张委员被称为“风水先生”  

  张庆威委员围绕北京的环境保护问题,连续五年递交了提案,其中包括对空气质量的“知情权”、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空气质量的“预知权”和获得饮用水质量指数的“放心权”,形成了“环保系列提案”。张庆威委员也连续获得市政协的优秀提案奖,同时也被媒体称作“风水先生”。  

    

    

   首次提出保护古都规划建议  

   三份提案呼吁保护古都 “历届政协委员都对北京的文物保护提出过建议,而我们是首次以委员会的名义提出总体保护规划的建议。”当年参与提案工作的市政协八、九届政协委员、九届政协文史委主任马玉田说,北京建城已有3040年,但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方面一直没有详细规划,“因此,在当时制定总体保护规划势在必行。”  

    

  2001年2月5日,在北京市九届政协四次会议上,市政协文史委员会同时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尽快制定北京历史文化名城总体保护规划的建议》、《关于设立‘皇城原貌保护区'建议》、《关于抓紧制定保护北京历史文化名城地方性法规的建议》三份关于北京历史文化名城总体保护的提案,这也是首次以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总体保护规划的提案。

  

  十届市政协委员在宣武区视察北京文物保护工作

   马玉田老先生说:“对于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北京市政协历届委员都有人提出过具体的建议,比如卢沟桥保护和元大都遗址保护等,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北京需要更宏观的规划,也就是要对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做出整体规划。”马老说,北京建城已经有3040年了,并有800多年的建都史。1982年公布、1992年修订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虽然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的内容,但只是原则上的规定,并没有具体规划方案,更谈不上详细规划。“因此,在当时制定总体保护规划势在必行。”  

   总体保护规划对外公布  

  在市政协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记者找到了当年有关这份提案的档案。在这份提案中,文史委以专门委员会的名义向市政府建议:组成专门班子召开专门会议,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原则和执行情况做出评估,肯定成绩也指出问题,供市政府有关部门以此作为编制参考。  

  马老说,文物又是不可再生的,因此对于北京这么庞大的文化古都应尽快制定整体保护规划方案。“这些建筑都是我们的先人留下的,外国人为什么喜欢逛北京的胡同,游览天坛、故宫,那是在欣赏咱们中国真正的文化,而不是欣赏咱们的高楼大厦。”  

  据了解,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委员们的建议非常重视,并表示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整体规划。2002年9月8日,北京历史文化名城总体保护规划正式对外公布。  

   呼吁制定地方性法规  

  “光有规划没有立法,一切都是空谈。”马老说,在当年的政协会上,文史委以专委会的名义提出了《关于抓紧制定保护北京历史文化名城地方性法规的建议》提案,是为今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需求法律上的规范。  

  委员会建议,由北京市政府提出、市人大审议通过,制定一项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管理法规,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的原则、保护的内容、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城市新建筑的控制管理和执法监督等方面作出法律规定。  

   “危改”与“保护”取得双赢  

  对于委员们的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表示,要积极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联系,争取将保护北京历史文化名城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并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工作,适时组织立法论证会。  

  据了解,这项法规的草案已几经修改,目前已经进入立法程序。与此同时,新一届的政协文史委也继续为保护古都风貌继续努力工作,并数次到老城区进行调研。  

  在今年8月26日市政协十届常委会1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危旧房改造与古都风貌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报告将送请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参考。报告中指出,北京危旧房改造与古都风貌保护作为2004年重点调研课题,要通过调研,探索“危改”与“保护”双赢、可持续发展的运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