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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起: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市场化改革

时间:2023-04-19   来源:北京观察

  经过数年努力,北京市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改革取得一系列开创性制度突破,企业评价和企业获得感明显提升,获得社会各方面高度评价。首都营商环境实现了由“跟跑”到“领跑”的跃升。

  近年来,北京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经过数年努力,本市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改革取得一系列开创性制度突破,企业评价和企业获得感明显提升,获得社会各方面高度评价。首都营商环境实现了由“跟跑”到“领跑”的跃升。

  但与此同时,北京市营商环境也还存在市场开放度不高、隐性壁垒仍旧存在、市场准入与经营监管存在改进空间、融资环境对科创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不足等问题,仍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数字赋能,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加充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为此,建议进一步提升要素流动自由度。一是要分类推进行业许可制度改革,首先要继续大力推动市场、行业“证照分离”,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大厅设立政策兑现窗口,实行“一次申报、一次受理、一次兑现”。联动企业全生命周期,实行“一并告知”。对新业态新模式探索采用包容审慎的“沙箱监管”措施,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引导或处置。其次是要整合行业,加快推行“一业一证”,推动审批管理服务从“以政府部门供给为中心”向“以市场主体需求为中心”转变,走出一条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新路径。再次是完善品牌连锁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一区一照”证照办理流程,扩大试点企业名录,推进连锁便利店试行“一市一照”。二是要促进公平竞争,把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全面嵌入政策措施,对政府部门以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出台的政策措施,由起草单位与审核单位进行“双把关”的公平竞争审查。完善招投标制度,推进“一函多用”改革。三是要降低用地成本,协调不同产业间的用地指标、更加高效地利用好腾退空间。四是要提升政府支持资金针对性。政府支持资金特别是投入基金应区分企业发展阶段分而置之。五是要促进高水平人才流动,打破人员流动壁垒,启动专业技术人才共享机制,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或在职创办企业,实现高水平人才“出得去、回得来、用得活、管得好”。六是明确数据要素的交易单位、定价机制,推进数据和技术要素确权。打通政府数据和民间数据之间的互通渠道,形成数据交易市场,制定保护数据安全政策等。

  着力提升行政管理效能。一是要深入投融资体制改革,降低中小企业投融资成本,推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二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政府和企业责任,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整体流程。三是深入推进变相审批事项的清理,设立审批清单,使审批事项清单化、标准化,严格贯彻“清单之外无审批”的基本原则,实质解决“以审代管”的问题。四是大力建设数字政府、智慧政府,升级改造北京电子政务网络,进一步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智能化决策水平。数字政府提供“一体化”服务,为企业建立统一的电子档案,实现企业咨询介绍、答疑解惑自动化。五是应用新技术,全面实现一网通办、不断升级优化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智能办、区域办,除特殊情况外,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上尽上全程网办。六是利用制度优势,加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统合力度,将政务服务事项和高频热点公共服务接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使企业和群众可以直接通达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实现跨地域通办。七是要构建既亲且清的政商关系,着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坚决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推动厘清政商交往边界,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实行企业管家制度,建立“一对一、点对点”服务和联系机制,为企业提供精准、贴心、有效的政策服务。八是要加强政策执行和对话,顺应当前的行政民主化浪潮,在政策执行中引入对话协商,共同推动实现政策执行过程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注重激发市场活力与创新。一是要激发企业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提高创新能力,进一步推动研究新技术发展方向,强化标准引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健全企业创新、技术改造服务体系,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是要加速技术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发挥企业、研发机构、高等院校、转化服务机构等创新主体作用,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环境,吸引国内外科技成果聚集、转化、交易。积极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加强与津冀地区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和科技成果转化合作,积极推进央地合作,加强与中央单位科技资源对接,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支持中央单位科技成果在本市落地转化和产业化。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部门联动、市区联动,做好京交会等重大活动知识产权保障工作。推动“三城一区”建立协调、协作的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机制,积极促进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发展,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创新知识产权文化传播方式,加强知识产权国际间的交流合作,推进对创新成果的保护。四是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扶持支撑北京着力发展的数字经济、科创产业,适当降低准入门槛、试行特殊审批渠道、提供专窗服务、专人对接。实行专项奖励政策,对符合标准的企业加大专项奖励强度, 对引进总部型企业、 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公开募股、营收连续增长一定比例等给予专项奖励。五是要培育企业家精神,完善产权保护协调工作机制,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多途径的企业家维权机制,尽最大可能为企业家创业提供便利。减税降费为企业家创业发展减负、强化金融服务为企业家创新发展助力。立足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让城市每一个奋斗者在聚力创业的同时,都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城市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