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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委员高华:加快农村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

高华

时间:2021-05-20   来源:2021年05期

  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协同处理,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新规实施以来,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农村厨余垃圾及农林废弃物协同资源化利用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北京模式。目前,大力推进农村厨余垃圾及农林废弃物分类处理工作还存在以下制约因素:

  一是缺乏市区衔接的常态化管理机制。目前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指挥部中设置农林水务组,农业农村局与园林局负责农村垃圾、园林废弃物处理。但各涉农区尚未建立对应的管理机制,存在上下不衔接的问题。

  二是缺乏鼓励和支持政策。目前各乡镇对厨余垃圾采取村收集、镇运输送区处理的方式,各乡镇村均不承担就地处理工作。乡镇每分出并送走一吨厨余垃圾可获得300元补助,就地处理没有补助。

  三是缺少快速、高效、环境友好的关键处理技术。无论城市还是郊区垃圾处理中心都面临集中无害化处理难题——即厨余垃圾具有有机质含量高、含水率高、热值低的特点,特别是餐厨垃圾油、盐含量较高,单独好氧发酵处理存在升温慢、升温难、周期长、渗滤液多、恶臭气体多且浓度高等问题,导致处理产品毒性大、腐熟度低,对作物有危害。

  四是废弃物难以消纳。由于缺少厨余垃圾无害化分类等级划分指标研究,导致无害化分类等级划分标准和无害化、环境友好消纳标准缺失。农业行业标准规定厨余垃圾不能作为有机肥施入农田,以防止高油、高盐厨余垃圾产品污染农田。通过与农林废弃物协同处理后可实现无害化,但也需要深入研究出台新的标准。

  建议建立机制、赋予职能。由各区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农村厨余垃圾与农林废弃物协同处理与利用的牵头部门,打破部门壁垒,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挥部农林水务组顺利对接。

  制定奖补政策,促进就近就地处理。制定鼓励和支持农村厨余垃圾与农林生产废弃物就近就地处理的政策和相关管理办法,对就地就近将厨余垃圾与农林废弃物协同处置的主体享受处理城市厨余垃圾一样的政策,即每吨补助处理费用300元,对消纳产品主体在运输、施用及人工费用上也给予一定的补贴,推动解决处理产品堆放占地的消纳问题。

  研究关键技术,创新处理路径。初步试验研究表明,将厨余垃圾与秸秆、菌糠、木屑、园林废弃物等辅料进行协同处理,可有效减少处理过程臭气排放、避免渗滤液产生、提高产品腐熟程度,实现无害化。但目前缺少经济有效的多物料复配快速发酵以及降油、降盐关键技术,需要组织科研力量集中攻关厨余垃圾无害化和环境友好关键技术。

  制定产品无害化标准,研究环境友好消纳指标。研究适合国情的厨余垃圾处理与消纳的管理指标和农林作物消纳安全指标;研究厨余垃圾纯净度与无害化产品质量控制技术和指标及土壤和作物消纳准入指标,形成产品准入标准和施用技术规范,为无害化消纳提供科学依据。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责任编辑 崔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