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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委员李民吉:进一步扩大公共大数据融合开放

李民吉

时间:2021-01-28   来源:2021年01期

  建立健全与首都功能相适应的创新型现代服务业体系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北京提出的四个中心的战略定位,加快北京高精尖经济结构形成,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数据信息是支撑科技创新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基础要素。如何充分利用北京在政务、交通、医疗、教育、互联网等领域积累的丰富的大数据资源,推动北京市公共大数据融合开放,在现代数据信息服务业培育新龙头、激发新业态、激活新动能,促进首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北京市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数据建设与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战略部署,制定发布了《北京市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积极探索公共数据资源的整合和开放经验,通过政务数据资源网,发布了北京市56个政府部门涵盖20个主题的1356类数据集、约7916万条数据,但仍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善的问题。

  一是行业发展缺少顶层规划,数据开放缺乏制度性框架。当前北京市对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详细实施规划还不够完善,数据开放管理规范和监管标准缺位。政府各级部门与行业主体对大数据如何应用、如何发展、如何开放的理解不同,各自推进,造成行业内数据格式繁多,标准不一,质量参差不齐。数据资源没有统一归口,市场个人和企业数据资源主要由多家第三方数据供应商分别提供,税务数据尚未有官方认可通道且只有个别地区开放,地方法院判决信息只能从互联网爬取获得。数据缺少目录式管理,数据之间没有交互渠道,部分数据源还存在时效性差、准确性低、数据支离破碎的问题,导致数据资源质量较低,可用性较差。

  二是数据共享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孤岛难以打破。由于大数据产生于经济社会生活中方方面面的行为主体,大数据的收集和管理相对离散,而全市层面实施的统筹协调、信息共享和利益分配机制缺失,相关制度不够完善,数据共享渠道难以疏通,大量数据存在“不愿开放,不能开放,不会开放”的问题,数据流转存在困难,数据孤岛问题严重,经济社会数据资源难以有效整合。以金融数据为例,目前的金融数据共享机制未能充分平衡各金融主体的利益诉求,再加上基于用户隐私安全担忧,金融行业数据长期处于分散割裂状态,导致多头借贷现象成为常态。

  三是公共信息保护缺乏制度规范,数据信息安全问题突出。随着数据日益成为一种价值极高的生产要素,针对数据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数据信息泄露、非法交易、黑客攻击等信息安全事故层出不穷。再加上大数据从获取到使用要经过多个环节,涉及多个主体,数据信息安全保护工作任重道远。目前信息安全层面缺乏统一监管要求和详尽的制度约束,对于敏感信息与非敏感信息如何界定,信息如何收集、传输、使用、储存、备份和删除等问题没有统一明确的法律制度和行业标准来规范。各个参与主体的权责利不够明确,用户信息过度采集和随意滥用的问题突出,数据信息安全难以充分保障。

  四是数据开放范围有待拓宽,收费标准尚需综合考量。在北京市开放的公共数据中,大多集中在旅游住宿、教育科研、房屋住宅、社会保障等民生服务领域,而对质量好、价值高、可用性强的法院涉诉数据、税收数据、工商数据、公积金数据、社保数据等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数据的开放程度相对较低。在开放途径上,政务数据缺少权威的贴源数据供应厂商,大部分数据都是通过爬取手段获取,数据合法性、稳定性、时效性无法充分保证。部分数据收费标准的制定上,没有充分考虑数据的综合社会效益,收费偏高,导致部分公共信息资源所蕴藏的巨大价值难以充分挖掘。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体系,进一步扩大北京市公共大数据的融合开放。

  一是完善大数据采集应用标准体系,建立数据协调共享机制。研究和制订大数据行业标准规范体系,建立健全大数据统一管理框架,对大数据信息采集、加工、存储、开放、共享、应用的全流程,制订统一的数据编码、格式标准、交换接口等技术规范。建立数据信息开放共享机制,对开放的方式、内容、对象进行规范和指引,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各参与方的利益分配机制,疏通公共大数据互联共享渠道,破除信息孤岛。建设城市级大数据平台,整合各类政府信息,实现各级政府大数据的汇聚融合与共享应用。建设大数据交易中心,健全数据交易流通的市场化机制,鼓励和吸引更多的拥有数据资源的机关、企业参与到数据开放工作中来,丰富数据内容的多样性,提高开放数据集的主题和部门覆盖面。

  二是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公共信息安全保护。建立适应数据产业发展的个人信息保护、数据资产保护等制度体系,完善数据使用的规范管理,健全数据授权使用机制,对数据信息应用的范围、方式进行界定,对数据滥用、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加强管理和惩戒,保障数据的合法、合规使用。同时应遵循“谁拥有,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数据拥有者与使用者的权、责、利。

  三是发展大数据行业,培育行业龙头和领军企业。制订和完善大数据行业发展规划,明确数据开发、应用及创新发展的方向、模式和路径,有步骤分阶段地支持和培育一批大数据采集、分析、应用、保护的行业龙头和领军企业,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的主体作用。加大人才资本等要素投入,提升企业在底层架构和核心算法等关键技术方面的研发实力。构建数字化生态,推进公共大数据的社会化利用。着力增强大数据对实体经济的融合赋能,使大数据的融合开放落到实处,成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加强城市精细管理、提高民生服务水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和支撑。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责任编辑 崔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