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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

时间:2016-12-15   来源:

   提出团体:人民团体、市政协专委会
  提案者: 黄卫东  
  案由: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
  现在我国食品添加剂分为23大类2300多种,包括食用香料1800多种、食品添加剂400多种、食品加工助剂100多种。其中,食品添加剂产量710万吨,产值720亿,出口创汇32亿美元。更重要的是,食品添加剂是与我国食品工业中超过80%的食品密切关联的产品。
  但是,我国的食品添加剂产业以及与它密切相关的食品产业不规范,甚至违法的事件较多,对该产业和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构成重大潜在威胁。近些年,媒体屡屡曝光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事件,特别是违法使用非法有害添加物,如苏丹红、三聚氰胺等,无不令消费者触目惊心。
  过去我国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由卫生部所属的各省食品卫生厅(局)颁发卫生许可证来确定。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2009年6月1日起,我国食品生产企业,特别是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卫生部也于2008年下半年发出通知,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到期后,不再颁发新的卫生许可证,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
  但作为认证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质局发(2005)202号公告所公布的食品添加剂名录,仅覆盖了2300多种食品添加剂中的不到300种。即目前大约只有13%的食品添加剂(企业)能有资格申请生产许可证,而大多数的企业处于不得不违规生产的尴尬局面。这将对食品添加剂行业和整个食品行业的安全生产产生很大影响。
  从目前来看,食品添加剂管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首先,由于原食品添加剂卫生许可证(卫生部)、现生产许可证(质检总局)和工业产品许可证(工信部)的换证关系,或新申请程序,以及与企业的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发放(工商总局)等程序和关系不够明确(如企业是有了许可再来办理工商登记,还是反之),将使原有的大量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面临尴尬、困惑、无从着手、发展混乱的状态,并可能出现体制和规定不协调下的、法律意义下的大量非法生产的现实情况。
  其次,由于食品产业和相关的餐饮业分散,监管难度大,容易被非法企业钻空子,目前的监测和打击力度都需要加大。统计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各相关部门仅检查食品添加剂应用企业9。7万户,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63万户,违法案件5305起,移送司法案件36起。同时,国家相关基础研究投入少,因而国家标准制定难免滞后,检测和监测手段也落后于国际水平。
  因此,加强食品添加剂管理,首先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检测和监测的数量和频次,特别是要加大对已公布的47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品种的检测和监测。要确保最大限度地防止非法添加物在食品上的非法应用和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合理应用并处于可控的状态。严打违法在食品中使用有毒有害添加物或其他化工产品的行为。
  还应尽快由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并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和包括法律、管理、技术及生产方面的专家,共同制定食品添加剂的国家标准或相关规定、临时管理规定(细则)等,动态公布食品添加剂名录,及在食品产业和餐饮业使用的产品范围和数量,使我国食品添加剂产业和餐饮业规范使用添加剂进入严格监管和科学规范的发展状态。
  要尽快理顺管理关系和监督管理职责,保障合法企业依法规范生产,同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整顿和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以及零售市场环境。
  北京市还应尽快制订和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和餐饮企业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如对食品添加剂产品和生产企业要求的证件、标准和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以及产品和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标注等),以保障北京食品工业产品(包括餐饮行业)的规范生产和消费者的安全。
  2010年国家共制定新的95项食品添加剂标准,即将公布7项和新指定58项食品添加剂标准待制定。但是这些离生产和监管的要求差距很大,除了国家应列重大专项加大投入,加快制定国家食品添加剂标准的步伐,北京也应该加大北京特色食品添加剂的研究和标准的制定。在国家标准出台之前,则要按国际标准执行。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农业大学葡萄酒科技发展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