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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联:妥善处理历史遗留性违建问题 加快推动北京城市更新

时间:2024-05-07   来源:北京市政协微信公众号

  问题及分析

  根据《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北京城市更新要聚焦城市建成区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建立起良性的城市自我更新机制。北京历史遗留性违建问题对城市更新具有较大影响,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北京作为首都,现代化建设起步较早,特殊情况和问题更多、管控更为复杂,因程序资料缺失、信息不对等、产权不清晰、过度管控、恶意侵占等造成的产业类、商业类、住宅类、农业类和公共配套类等历史遗留性违建的症结更为难解。二是过去五年,市政府持续开展了两轮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历史遗留违建问题仍然很多,已成为困扰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历史包袱”。三是缺乏统一的定性标准、行动方案和指导意见。

  分析:

  一是情况比较复杂,如,东直门信达中心自1994年起,历经三次立项,在2001年实现“三通一平”之后停滞,中国信达通过“收购+投资+债务重组+开发运营”的方式,于2019年末复工,于2021年成功化解规划调整、土地确权、地价款补缴等遗留问题,使烂尾楼盘“涅槃重生”。

  二是时间跨度长,如,核心城区金融街还有结构封顶面积达48000平方米的“烂尾”建筑,停工闲置近20年时间,成为周边群众的一块“心病”。这些历史遗留性建筑不仅占据了稀缺宝贵的土地资源,对城市更新过程中的市容市貌、产业发展、百姓生活的影响也极为突出。

  三是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在市级层面还缺乏统筹,对个别问题的处理与司法机关认定裁判不完全统一,还需要更深层次的立法或政策约束。

  建议

  一是把牢定位,加强统筹协调。立足首都城市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北京城市更新中历史遗留性违建问题的解决路径、工作机制。加强自上而下的统筹协调,成立市级处理历史遗留性违建问题领导小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简化行政办事程序,强化统筹推进力度,提高历史违建处理效率。加强自下而上的问题收集、处置,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吹哨报到”、接诉即办等机制作用,梳理辖区历史遗留性违建问题,协调处置本辖区内相关问题。聚焦重点区域、瓶颈问题,开展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试点工作,科学选取试点区域、试点项目,积极探索处理历史遗留性违建问题的模式、路径,为更加规范、科学、快速地解决问题积累经验、形成示范。

  二是分类治理,切实提质增效。聚焦提质增效,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的要求,分别采用确认产权、依法拆除或者没收、临时使用等方式,分期分批处理城市建成区存量历史遗留性违建,重塑空间社会价值。对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城市相关规划要求和重点标准、规定的违建,在证据认定和事实认定的基础上,加快重新认证和定性,加快盘活存量价值空间。对于非法占用各类禁止建设区的违建,占用规划各类公共设施等用地的违建,以及《城乡规划法》规定的“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违建,应依法尽快拆除或者没收处置,确需临时使用的,应明确使用时限和后续处置计划。

  三是政府主导,多方协同参与。针对共性问题应及时制定处理标准,进一步明确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使得建筑工程符合规划许可要求;进一步明确采取改正措施的具体细则,准确界定改正措施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做好定向宣传动员,充分激发调动历史遗留性建筑利益相关方的紧迫感和积极性,加快问题处置;鼓励有能力、有意愿的组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参与收购、投资、债务重组、开发运营等,助力解决难点、卡点问题。由政府主导搭建政府、居民、市场主体共建共治共享平台,充分听取民意及相关方的声音和建议,妥善做好人员安置,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社会矛盾,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