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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北京市委员会:积极稳妥推进北京市碳中和碳达峰实施进程

致公党北京市委员会

时间:2023-02-17   来源:北京政协微信公众号

  问题

  北京市在“十三五”期间大力推进社会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碳减排,取得了明显进展。但面对“双碳”战略目标和新时期碳减排工作,在碳达峰判断、政策落地、新能源利用、交通运输结构优化、供热能源结构及利用效率、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公众减排潜力挖掘、生态碳汇稳定性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分析及建议

  一是加快“双碳”优化布局和建立评估考核机制。(1)建立规范统一碳核算标准体系,明确区域、行业、企业、社区等不同层次的碳核算边界、碳核算方法、碳核算流程等,科学准确摸清家底、掌握动态变化,对北京市是否实现碳达峰做出准确判断。(2)加快推进《北京市碳中和行动纲要》制定和颁布实施,制订和发布配套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确保政策落实落细和产生实效。(3)以碳中和目标统筹能耗双控考核、环境质量考核、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考核,以碳强度控制为主,将总体目标按照时序进度进行详细分解,定期评估考核并公开结果,对不达标的部门和企业实施限批限建。

  二是推进交通运输和供热等重点领域全过程减排和运行效率提升。(1)采取“去存量控增量”方式推进货物运输“公转铁”,对于新增量设置铁路运输比例的最低限值。(2)对于中心城区交通系统,统筹规划小汽车、地面公交、地铁、自行车、步行等多种出行方式,切实构建舒适便捷的“步行+公交”出行方式。(3)大力提升供热领域的智能水平,推进热量直接计量方式在新建小区全面实施、既有建筑则分批分类逐步实施,将供热信息化水平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和用好“北京市智能供热管理平台”,对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由投资补贴转变为运行补贴,对低能耗建筑开发商和购买者给予财税优惠政策。

  三是完善新能源和再生能源利用的激励政策。(1)加大绿电交易试点力度,探索绿电使用补贴政策,做好绿电交易市场与碳市场衔接及配套政策制定,完善绿电追踪配套机制和碳减排核算方法标准,将绿电交易实现的碳减排指标值核算到绿电用户的碳排放结果中。(2)积极探索光伏系统等本地再生能源利用,形成“抓大不放小”的局面。加快推进城市副中心、大兴机场临空经济区等大型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探索制定有关奖补政策和配套措施,开展区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对新建楼宇,积极探索开展节能与光伏系统一体化示范。(3)深挖冬奥能源供给“技术遗产”,推动建立多元供给和效能稳定的能源供给系统,示范和推广建设区域柔性直流电网,开展仿真预测和智能调控等能源供给新技术攻关。

  四是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城市生态自我调节能力。(1)将低碳理念根植城乡规划全过程。乡镇规划中切实做到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地理优势、资源优势和环境优势,建设田园型资源循环利用和光伏等清洁新能源供给方式的低碳乡镇。商业地产开发中,设定利润上限比例,引导和鼓励企业切实做到国土空间节约化、能源消耗集约化、资源利用循环化。工业园区规划设计评估中,将碳排放作为约束性指标。采用“碳置换”方式,鼓励企业在降低碳排放强度、不突破碳排放总量条件下,实现改扩建和更新低碳工艺。(2)提高自然河道比例,恢复城市河道的雨水下渗、地下水补给、水生态调节功能。“留白增绿”实施和城市绿化过程中,增强绿化树种的多样性,构建结构合理、过程完整、功能稳定的区域生态系统,提高城市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固定能力。

  五是高度重视公众消费领域的碳减排。(1)规范行业管理促进消费过程和行为的低碳化。(2)持续提升消费末端废弃物的精细化处置水平。(3)推动绿色低碳消费科普知识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课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