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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剖一个小麻雀:电梯里该不该投放广告

主题词:解剖一个小麻雀:电梯里该不该投放广告    版号:11

新闻单位:人民政协报    委员会:    作者:包松娅    时间:2020-01-17    来源:人民政协报

  “现在很多小区、商场、写字楼内,都普及了电梯广告,包括在电梯外也安装了各类广告栏及显示屏,但部分毫无艺术性的广告带来的声光电污染,也让群众苦不堪言,所以我一直在想,到底谁来决定电梯里可不可以投放广告?”14日中午,北京市政协全会提案交办协商会上,提案人代表王剑男委员正在介绍提交全会的一件提案。

  提案工作是政协委员最重视、最经常、最有效的履职途径,此次全会北京市政协聚焦提案立案和交办环节分别首次召开协商会,可以称为规范协商机制,培育协商文化,积极促进协商民主成果转化,进而提高提案工作质量的创新探索。

  据介绍,全会开幕以来,在北京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的大力支持下,大会提案组与承办单位进行沟通,确认了584件提案的承办单位,但仍有一些提案承办单位需要调整,部分提案有待确定,召开交办协商会,就是搭建提、办、复三方协调平台,研究分析具体提案交办工作,增进共识,让提案精准落地。

  “王剑男委员的这件关于统一规范化电梯广告投放的提案,被作为此次提案交办协商‘解剖麻雀’的案例是有原因的。”北京市政协提案委副主任张亚芹认为,电梯广告,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事,但它属于烦心事。群众的事都是小事的积累,不断积累的小事就会形成一个大事。所以基于城市治理和提高群众满意度来讲,这个问题值得研究。

  欧阳继华委员是一名律师,也是电梯广告的“受害者”,“每次进单位电梯,印象最深的就是不得不听的各种广告。”从法律层面,欧阳继华认为,广告监管部门现在更多的是对违法广告内容进行监管。电梯广告违法吗?按照广告法细则的规定好像很难定性。但光污染和声污染确实是对公众权利的侵犯,所以这件提案还涉及环保部门监管和执法问题,办理过程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办理。

  电梯里能不能投放广告是一个讨论点,投放什么内容是另一个讨论点。

  “提案里其实提到两个问题,一个是光和声的污染问题,另一个是广告内容问题,这是两个层面。”江欣委员认为,从环保角度肯定要严格按照标准监管处理,从内容角度则需要进行充分考虑。“在环保达标前提下,如果电梯里播放的是公共文化类内容或者公益广告,从提升公民素质的角度其实是可以接受的。”

  在不同场合也注意到电梯广告的苏宏委员,尽管也有过被广告打扰的时候,但换位思考,她提出也要避免对问题的一刀切,“今天讨论的问题涉及多方利益,电梯既有住宅小区的,也有商场写字楼的,利益主体不同,诉求也不同。在住宅小区不能扰民,但在商场这些有商业需求的公共场所,是不是可以尊重他们的诉求,这就要在办理中充分平衡各方利益。”苏宏提出“平衡”的问题与大家商榷。回应:

  北京市住建委: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小区利用共用设施开展经营活动要经过全体业主同意,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物业公司擅自开展经营活动,将会受到处罚。我们住建部门有责任督促物业企业、小区执行落实这些规定和规范,委员提案集中提出的在电梯这种特殊设备狭小的空间适不适合开展广告活动?新媒体的音响、灯光效果有没有标准?谁来定?怎么定?这些问题涉及的方面综合性很强,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去解决。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电梯广告内容的监管工作,我们会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是在广告内容符合广告法有关要求上,采取新的措施和办法,确保电梯广告内容依法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