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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9 来源:2022年05期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党和国家站在两个一百年交汇点上对历史的思考和对未来的擘画,深刻回答了“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这一问题。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指出:“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深刻阐述了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的执政基础。
马克思主义诞生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大丰富创新了“人民”“人民性”的思想内涵,践行并提出完整的群众路线工作原则,成为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非常重要的理论创新,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有学者研究指出,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中,至少提到6次“党性”和6次“人民性”,提法不多、内涵单薄,虽然文本中的相关词语被翻译成党性和人民性,但通过比较德文英文等文字构词法,认为马恩在其著作中所使用的概念,仅仅是表达“党的精神”和“报刊的人民性”这样简单的意思,与后来列宁(在《列宁全集》)和中国共产党文本中所使用的“党性”和“人民性”的概念并不一样。马克思更喜欢“阶级”的概念,从这个概念出发,可以重新解释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比如剩余价值问题、科学社会主义基本问题等。列宁大大发展马恩关于党性论述,表现在《列宁全集》中至少提到“党性”262次、但“人民性”仅有9次。
中国共产党从实践和理论两个层次创新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概念。中国共产党在成立初期就明确提出:到群众中去!上海北京等地的共产主义小组出版的最早一批刊物《劳动者》《劳动界》都是一批针对底层工人群众的读物。纵观党的历史,群众、人民一直是党的各种文件报告、革命运动中的主体和核心内容。
经过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实践,“群众”“人民”的主体指向越来越明确。十九世纪欧洲的人民群众突破宗教、贵族和资本的压迫,走向历史前台,其历史地位越来越重要。但在马恩原典中,人民群众没有清晰的界定,甚至人民的概念被认为是“过于一般的含混”。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实践中不断丰富明确人民群众的内涵,为这个概念注入了血肉灵魂。1921年7、8月间,毛泽东在《民众的大联合》一文中指出群众所包括的受压迫群体:“农夫、工人、学生、女子、小学教师、警察、车夫、各色人等”,成为中国“群众”最基本的构成。大革命时期,毛泽东经过调查认为左翼小资产阶级也是群众的一部分。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提出最广泛的抗日民主统一战线,群众中又补充“有用的比较忠实的知识分子”的重要群体。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的界定一度与“劳动”的关系极为密切,劳动的就是人民,不劳动的(大资本家)就不是,“民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是人民内部的一分子。改革开放后,这一观点得到认可和重申。群众和人民概念所包括具体群体的演变,印证了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实践中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和发展,彰显出中国特色的实践精神。
中国共产党不仅明确了人民群众的内涵,更是实践出了一条成功的群众路线,即“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路线是党在自身成长和革命实践中,以群众工作为基础总结出来的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是把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创造性地运用到党的全部工作中形成的根本工作路线,是党的根本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贡献。
党的群众路线也是在革命实践过程中,不断协调定位党与群众的关系,从各种经验教训中总结出来的。从建党初期,群众主要是作为党的“教育宣传和鼓动”的对象;抗日战争时期,1942年党中央机关报延安《解放日报》改版中申明党报要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情绪、生活需求和要求,记载他们的可歌可泣的英勇奋斗的事迹,反映他们身受的苦难和惨痛,宣达他们的意见和呼声”,群众成为“反映的对象”;1943年时值党成立22年之际,任弼时撰写的《共产党员应当善于向群众学习》明确提出,这“是有关党的领导是否正确,是否不脱离群众的问题”,明确提出群众作为党学习的对象。解放战争开始后,毛泽东、刘少奇、彭真、博古、胡乔木等人发表了一系列谈话和论述,都郑重强调党员干部要向群众“学习”,使群众是党的“学习的对象”的定位深深扎根于党的群众路线中。1944年9月8日毛泽东在张思德追悼会上的演讲中明确提出“为人民服务”;在党的七大报告《论联合政府》中,再次强调为人民服务是党工作的出发点,“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这句话也被写入了党章;1949年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成为全党工作的宗旨。党的群众路线在实践中完成了重要的理论总结和提升。
以上几个方面反映了党的群众路线主要实践过程,但并不是绝对线性的历史过程。实际上,在党的初期就提出要向群众学习,只是缺乏实践的贯彻。历史显示,全面贯彻群众路线,就是要将教育、反映、学习、服务群众作为整体来理解和实践,单纯强调某一方面而忽视其他方面,都会造成严重错误。
面向新时代、奋进新征程,落实人民性,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循着办实人民关心的问题,努力把民生实事办好办实。实践人民性,要用人民的语言表达和思维方式甚至行为方式来作沟通和理解的工作。有实验表明,在风险议题、冲突议题的协商中,类似核电站建设,垃圾焚烧场建设等矛盾冲突中,公众占有专业知识的多少并非支持或反对的决定性因素,人们更看重熟人群体或可信任的社会关系网络的意见,这就要求党的各级领导,注意运用群众和公众的语言,建立信任的关系,促进协商理性的汇合。对群众语言和思维逻辑的接受和悦纳,是践行人民性有效路径。践行人民性,还要在效果评测中引入人民标准。《决议》指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 由人民对第二个百年的新征程、新作为进行评判,显示了中国共产党在民族复兴进程中彻底的唯物主义精神、强烈的历史担当和深厚的人民情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新的历史方位和实践要求,提出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等等,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共同富裕,创造性地解决了一系列新问题,为我们党发展完善“人民性”的内涵做出了新的重大贡献。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中国新闻史学会会长
责任编辑 崔晨 助理编辑 高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