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机制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日期:2026-09-16    来源:《中国政协·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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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二十大明确提出,人民政协要“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人民政协要“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对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政协工作提出的重大理论命题和重要实践要求,对人民政协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领导建立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必须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把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贯穿工作始终,在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机制上努力探索实践,以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新作为彰显人民政协制度的显著优势和实际效能。
  一、深刻认识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机制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完善协商工作规则,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真正通过协商出办法、出共识、出感情、出团结。”这一重要论断将协商民主理论和实践要求相贯通、价值和目标导向相统一,深刻阐明了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机制是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政协的重要任务,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的重要方向,具有鲜明时代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机制,是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需要。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协商民主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由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组成,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巨大包容性,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人民群众表达利益诉求、参与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载体,在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肩负重要责任。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开展协商,是我国政治协商的基本方式之一。只有不断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机制,使政协协商更有成色、更有质量、更有成效,才能助力“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这一人民民主真谛更好落到实处,进一步彰显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和人民政协制度的显著优势,充分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泛性、真实性、有效性。
  (二)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机制,是提升议政建言水平的需要。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项基本功能就是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重要事务开展协商讨论、发表意见建议,助力科学民主决策。各方面人士在政协这个平台上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过程。政协协商的广度和深度,直接关系议政建言水平高低,影响着服务国家治理的成效。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机制,不断提升专门协商机构运行效能,能够促进智慧充分迸发、观点深入交流、论证更加充分,进而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更有深度、更有价值的参考意见,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撑,推动人民政协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服务国家治理效能。
  (三)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机制,是汇聚社会各界力量的需要。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其重要特征就是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其重要责任就是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汇聚起共襄中华民族复兴伟业的强大力量。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艰巨繁重前所未有,更加需要人民政协发挥自身优势,做好凝心聚力工作,最大限度把全体中华儿女智慧和力量汇聚起来。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机制,有利于更好搭建党政部门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平台,让分歧在协商中化解、共识在交流中形成;有利于让少数人的合理诉求也能得到重视,有效消解对立情绪,避免因诉求积压导致社会矛盾激化升级;有利于引领社会思潮,让不同阶层、不同群体更好理解党政决策的背景和意图,形成共同目标下的发展合力。
  二、全面把握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机制的深刻内涵
  从内在逻辑及其相互关系看,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之间紧密关联、相互促进,贯穿于人民政协协商议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体现着专门协商机构运行的内在机理。
  (一)深度协商互动体现协商民主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要把民主集中制的优势运用好,发扬‘团结—批评—团结’的优良传统,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深度协商互动的要义,就是通过系统化、制度化的方式,推动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围绕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开展全方位深层次交流,在协商过程中直面问题本质、敢说真话实话,真正把问题找准、把原因理清、把建议提实。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价值追求和功能定位决定了人民政协必须把深度协商互动贯穿协商始终,使各协商主体能够相互倾听、理性沟通,避免协商走过场、流于形式,从而推动决策和工作更好顺乎民意、合乎实际。
  (二)意见充分表达保障民主权利有效行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各种意见和批评,只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就要让大家讲,哪怕刺耳、尖锐一些,我们也要采取闻过则喜的态度,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表达意见是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意见充分表达就是要让不同利益诉求、思想观点都能得到全面、真实的呈现,实现从宏观考虑到具体操作、从原则立场到细节建议、从共识性观点到批判性意见的全方位表达。人民政协是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实现意见充分表达始终是政协协商的应有之义。在政协协商工作中,必须坚持“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方针,倡导“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切实保障参与主体表达意见的民主权利,使协商过程成为表达利益诉求、疏导社会情绪、增强政治认同的过程。
  (三)广泛凝聚共识揭示政协协商根本目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要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功能,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汇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内外环境下,通过有效沟通、理性协商,在多元多样的社会思潮和利益关系中找到共同点,将分散的力量汇聚成推进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是人民政协使命所系、职责所在。政协组织必须牢牢把握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这一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坚持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努力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协商氛围,切实担负起把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海内外中华儿女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
  三、深入推进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机制探索实践
  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是新时代新征程深化政协工作改革创新、更好履行政协职能的根本遵循。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不断总结政协的鲜活实践和成功经验,持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积极探索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方法路径。
  (一)优化协商议题生成机制。优化协商议题生成机制,使协商议题更好体现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可以为高质量协商奠定坚实基础。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协商计划制定工作的领导,按照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协商计划制度要求,就协商议题征集工作加强向党委请示汇报,明确议题征集重点,把牢政治方向。在议题征集过程中,加强与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商,深入了解各领域重点工作,使协商议题更加精准聚焦;强化与各党派团体沟通协商,注重听取各界群众意见,使协商议题更好体现各方关切和群众意愿。注重匹配好协商议题与协商议政形式,发挥各种形式的优势作用,提高协商议政整体效能。
  (二)以更高标准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政协协商的基础环节,对于实现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具有关键作用。应根据议题需要优化调研队伍结构,广泛邀请政协委员、党派团体成员、专家学者参与调研,视情邀请议题涉及的有关方面代表、基层干部群众等参与调研,鼓励跨专门委员会、跨界别邀请专业领域委员参与调研,增强调研队伍的代表性、专业性。加强调研策划、点位选择,坚持集中调研与分组调研、委员自主调研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更多到困难多、群众意见集中、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地方和单位调研。积极搭建交流平台,深入听取调研对象和基层群众意见,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全面客观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强化分析论证,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剖析问题症结,与党政部门、有关方面充分交换意见,视情开展专家咨询,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调研成果要充分反映各方面意见建议,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全面客观的决策参考。
  (三)提高协商会议组织运行质效。组织开好各类协商会议,是实现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重要保障。应注重会前沟通,提前向有关党政部门通报调研成果和委员关切问题,为更好开展互动交流创造有利条件。加强协商会议组织策划,将规范把关发言材料与鼓励委员畅所欲言更好统一起来,在完成“规定动作”基础上增加“临场发挥”式的即席发言,营造既规范有序又宽松活泼的协商氛围。加强协商会议互动交流环节设计,推动与会党委和政府部门负责同志对委员关切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回应,鼓励开展现场提问解答式交流,促进意见充分表达、观点深入交流。探索协商会议面向公众开放,邀请群众代表列席,探索开展网上互动参与,增强会议活跃度。把握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促进协商各方深化认识、加深理解、释疑增信,反映多数人共同意愿,照顾少数人合理要求,尽可能从不同认识看法和利益诉求中寻求最大公约数。
  (四)推进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做好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是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机制的内在需要,是提高协商效能的“后半篇文章”。人民政协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有关部署要求,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健全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及时将协商成果纳入决策程序、采纳落实情况向政协委员反馈。优化政协协商成果梳理、报送,探索将协商成果转化成“意见和建议清单”,以利于成果转化落实。加强与党委、政府及协商议题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共同研究分析协商成果采纳落实的积极成效和存在的困难问题。探索采用集中反馈、定向反馈等多种形式,向相关责任单位和委员通报、反馈政协协商年度重点议题协商成果、重点调研报告、委员大会发言、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的采纳落实情况。对于一些采纳落实时机暂不成熟、条件暂不具备的意见建议,也可通过适当方式向有关委员进行反馈说明,增进在相关问题上的思想共识。对于界别群众关注较高的问题,可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有关协商成果和委员观点声音,扩大覆盖面、提高共识度。
  (五)培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文化。协商民主文化是实现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更为深沉和持久的力量。应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良传统,广泛倡导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积极培育与时代和任务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文化。充分发扬民主,鼓励委员建诤言、献良策,做到平等协商而不强加于人、有序协商而不各说各话、真诚协商而不偏激偏执,营造良好协商氛围。加强协商民主有关理论和实践重大问题研究,探索邀请专家学者、学校师生等观摩协商议政活动,推动形成各方面关注和支持政协协商议政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
  作者:陈煦 北京市政协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