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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时期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的建议

来源:

  提案内容 问题及分析:

  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及水平一直是我国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北京城管执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市、区、街三级管理模式,集中行使13个方面、2项行政强制措施及300项行政处罚权。形成了一套具有首都特色的城市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模式。但是我们应该看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市民需求的不断提高,特别是对照“新北京、新奥运”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北京市的城市管理水平仍亟待提高。

  北京市城管综合执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管理体制不顺,没有独立的执法体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是各级人民政府直属的行政机关”,但实际上北京市城管执法局至今仍挂靠在北京市政管委。城管现在所履行的职能已远远超出了市政管委所能协调的范围,延续这种模式会造成诸多人为的矛盾和问题。作为一个独立的执法机关,城管部门行使着多个职能部门的执法职能,却没有独立的执法体系,只能依据其他部门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2、执法范围不明确,人员编制明显不足,管理工作超负荷。城管执法队伍集中履行了原来由多个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权力相对集中,责任比较重大。自北京城管成立以来,市政府先后多次扩大城管职权范围,所行使的处罚权已由最初的5个方面99项,增至14个方面308项。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流动人口的增多以及管理需求的提高,城市管理的范围和难度将越来越大。随着城管职能的增加,执法区域的扩大,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的提高,城市管理标准的提高,城管执法人员严重不足,责任无法细化等问题便日益突显出来。

  3、城管队员的人身安全缺乏保障,影响队伍稳定。城管执法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涉及众多社会热点、难点。执法对象是相对整体素质较低的城市困难群体,经济基础差、法制观念淡薄。城管执法人员执法时,他们往往以各种理由阻挠执法,甚至暴力抗法。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盲目施以同情,对城管执法不理解,甚至公开对当事人进行煽动,造成执法困难。暴力抗法事件的经常发生,使部分城管队员在执法时产生了畏惧心理,纷纷要求调离。

  4、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形象欠佳,不适应工作新要求。城市管理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一个全新命题,需要高素质、经过专业培训的执法人员,但现实情况却是执法人员普遍年龄偏大、文化层次低、缺乏专业培训。执法方式简单甚至粗暴、执法过程中违规违纪的现象在城市管理队伍中也确实存在,群众对此意见较大。

  5、执法装备老化、办公条件简陋。城管队伍建队比较晚、基础薄弱、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使得基层单位执法装备的整体水平比较落后。装备不规范、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对执法部门的形象和队伍正规化建设产生了不良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6、权责不对等,职责交叉,让城管队员在困惑中执法。近年来,在城市管理执法的过程中出现了事权和职权不对等的现象。城管责任偏重,而权力却有限,在同类执法部门间的地位较低,不能对其他职能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某些职能部门基于部门利益的考虑默许行政违法行为的存在,使各类行政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地监督和纠正。另外,网格化管理对各部门责任的划分仍有不明确和重叠的地方,使得有的事无人管,有的事多头管。每天城管会接到大量自己职责范围外的热线求助与咨询,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执法效率,造成了人力、财力的浪费。

  7、管理职能专业性强,使查处难度加大。调查发现,城市管理不仅职能繁多,而且专业性很强,需要专业的执法手段。但是城管执法队伍缺乏查处案件的技术手段,根本不具备执法条件。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不是单纯一个部门就可以解决的,要想既治标又治本,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也需要全民的共同参与。

  建议:

  1、理顺管理体制,加快城市管理立法进程。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动态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一个代表市政府行使城市综合管理职能的机构对全市城管工作进行综合性地指挥、协调。此外,应尽快出台《北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定》等法规,明确城管执法机关的主体地位,确立相应的法律权利,并制定与规章配套的支撑性文件,以解决执法依据缺失的问题。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的同时,形成城市管理独立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城市管理中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摆脱“借法执法”的尴尬境地。

  2、试行职能分类,明细城管职能,适当为城管队员“减负”。进一步界定城管执法的职责范围,确定职能划转的原则和程序,使职能的调整与划转逐步走向法制化,减少随意性。使执法职能互补,执法权归位,避免出现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的现象。减轻城管工作的负担,使执法工作能够向精细化拓展。

  3、建立城管执法的公众参与体系。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直接面对社会各个层面,因此城管执法工作不仅是单纯的执法,其本质上是在做群众工作。要发挥社区、居委会及市民在城市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以解决当前城市管理与城管执法中所面临的诸多问题。调动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构建与市民的和谐关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破解城市痼疾,逐步形成“大城管”的格局,最终实现“全民参与”共建和谐北京。

  4、建立联合执法协调机制。⑴成立市(区)两级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由市(区)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执法部门负责人组成;⑵建立各相关执法单位联席会议,有效整合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资源,定期对在重大行政执法活动中的配合情况进行考核评估,逐渐成为落实市政府城市管理决策的督导机构;⑶建立信息共享网络、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在管理前端解决城管执法难点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效能;⑷建立城管执法应急机制,保证预警和应变防范工作顺利实施。

  5、加强城管队伍建设,打造“文明城管”的良好形象。由各区县统一考核、统一录用、统一培训执法人员,解决新录用人员不统一的问题;成立城管执法干部培训基地,促进城管干部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城管队员宗旨教育和意识教育,全面提高执法队员的执法素质,打造城管公平、公正、廉洁、勤政的公众形象;改进执法作风,体现人文关怀与情感疏导,建设和谐城管;建立城管队员人身安全保险制度,制定轮岗或内退政策,适当增加福利待遇,稳定城管队伍。

  6、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城管执法宣传正确舆论导向。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辟城市管理专栏,在宣传城市管理政策、法规的同时,宣传城管执法的职责、任务等,树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