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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党员委员在政协中发挥作用的思考

时间:2017-05-03

  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由党的先进性所决定的,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也是我国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共同抉择。在政协委员组成上,中共党员占有相当数量,因而在政协组织中,中共党员委员承担着重要角色和独特作用。

  首先,中共党员委员是受党的指派参加政协的,具有与众不同的身份和特殊的职责。他们在政协中的所说所做不是个人行为,也不仅仅代表所属界别,而首先是一个中共党员。从这一点出发,中共党员委员负有带头积极参与政协工作、认真履职的责任,应当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多做贡献,以实际行动来体现出执政党党员的先进性。其次,作为中共党员委员个人,虽受党的委派参加政协工作,但不是来行使领导职责,而是通过自己的言行贯彻党的意图,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社会各阶层中得到理解、支持和贯彻实施。因此,除了与其他委员一样履行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外,有义务在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一切工作和活动中,从贯彻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上,从为政协工作开拓发展创造条件上,从履行委员职责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还应当很好融入政协委员这个特殊集体,与其他党派、界别委员多沟通交流,广交朋友,成为他们可信任的一员。

  我是从市政府法制办的领导岗位退下来担任政协委员的,在参加政协工作的四年间,从我切身体会,作为中共党员委员可以并能够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作用:

  首先,在政协工作中,努力将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大政方针与政协工作的实际紧密结合,将中央对北京工作的要求、市委重要决策的精神,通过党员委员参加会议和活动的发言作解读,帮助非中共政协委员得以了解和理解,并贯彻到政协的具体工作中。2015年我在参加市政协组织的北京市“十三五”规划的调研、调控外来人口的调研以及提出有关建议时,注意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工作的重要讲话、中央批准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并体现在对北京“十三五”规划的建议中,有利于所提建议既符合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又贯彻了中央对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基本要求,更好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

  其次,中共党员委员可以在政协、统战工作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政协是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共商大计、沟通合作的平台,中共党员委员应当自觉承担起沟通交流的责任,体现我党紧密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更好体察民情民意。一方面要从心底尊重和支持来自各民主党派、各界别的委员履职,真诚倾听他们的意见,同时也要坦诚相待,敢于讲出不同意见,做出必要的解释和澄清。另一方面,要把党委和政府的意图宣传好,把各界委员好的意见和真知灼见,及时传递和反映给党委、政府。说到底,中共委员就是要在党联系各党派、各阶层、各方面人士中起桥梁作用,从而起到团结各界人士,为实现党的任务而凝聚人心。

  第三,在参政议政活动中,中共党员委员可以发挥优势,积极建言献策,有利于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建言献策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一大要求,也是一种职责。一方面,中共党员委员由于其大多曾身居党政领导岗位,对问题把握相对较为全面,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完全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独特优势,认真履职、优质履职。另一方面,政协的良好民主氛围,作为协商民主平台的独特功能,也给了中共党员委员充分发挥优势的广阔空间和舞台。这几年在参与市政协社法委的有关工作中,我基于长期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经历,不仅积极参与立法协商、法治监督等有关法治建设的工作,而且就政协开展立法协商的性质、功能和工作机制,具体立法项目的立法思路和制度设计,行政机关败诉现象背后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层次原因等,帮助大家熟悉了解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得到了其他委员的认可和支持。在大家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政协委员提出意见和建议质量高、针对性强,得到市委、人大、政府和有关司法机关的高度重视。事实证明,中共党员委员利用自身优势,可以提出高质量、有深度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做出应有贡献。

  第四,在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中,中共党员委员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督意见,帮助党委、政府改进工作。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三大职能之一。作为人民政协履职主体的政协委员,特别是政协委员中的中共党员,更要强化民主监督的意识,发挥团结和民主精神,关注民生,聚集民力,广泛收集群众意见,经过调查研究,对党委与政府在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与问题进行善意的监督。对一些不了解情况的批评意见,当好消解抵触、达到沟通的粘合剂。

  中共党员委员从党政工作岗位转岗到政协,不仅是一个身份和角色的转换,也是新的经历和新的任务,是对党性的考验和锻炼。尤其对曾经是领导干部的党员委员来说,无论在政协中是否担任职务,担任什么职务,都不能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无所作为思想,都应当兢兢业业地为党工作,做一个称职的政协委员。怎样才能更快适应政协委员履职要求,发挥应有作用,我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和提高自己:

  一是努力学习,增强政协委员履职的本领。学习是人民政协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是坚持政协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的重要保证,也是政协委员履行好职责的基本条件。首先,政协组织中的共产党员要主动、自觉地学习政治理论,特别是与政协委员履职有关的理论,如党的统一战线、群众路线理论等,尤其要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进新时期政协建设的新理论、新观点,充分认识政协团结民主两大主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的新内涵、时代特征和主要任务,正确把握政协工作的原理和知识,奠定做好政协工作的思想理论基础。同时,在学习基础上,认真思考、正确把握和定位自己的角色和职责,并积极参与政协理论研究会的有关工作,对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新形势下的爱国统一战线、加强政协民主监督等重大理论进行学习和研讨,提高政协委员履职的自觉性。

  二是认清角色,坚持共产党员与政协委员身份的统一。我理解,这个统一就是要求中共党员委员既要融入进去,又要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高标准要求自己,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责。融入,首先是角色、角度、思路的转换。政协是民主协商的平台,是各界人士、各种意见沟通、交流最终达成共识的途径。在政协,要允许不同意见之间的讨论甚至争论,在大的政治原则一致基础上,可以和而不同。而不能像党政机关一样,要求所有成员在思想、言论和行动上高度一致,这也正是政协的政治意义所在。所以,中共党员委员要切实增强民主意识,学会尊重和倾听各种不同意见,学会同各界委员讨论和沟通,更要学会运用民主的方式宣传和说明党的主张,发挥引导作用。融入,还意味着中共党员委员要真心诚意向其他委员学习,不能妄自尊大。政协委员来自各个界别,很多是所在领域的专家、翘楚、人才,他们的一些真知灼见,甚至忠言逆耳,是我们长期在党政机关工作时很少听到的。正因如此,才可能使我们换个角度看问题,换个思路找方法,甚至有可能纠正一些我们原本有偏差的错误认识。当然,融入不是随波逐流,不能失去自我,中共党员委员时刻不能忘记自己的中共党员身份,要始终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党的立场,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作用。

  三是关注大局,以创新务实精神履职尽责。改革开放以来,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协工作,要求人民政协要发挥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作为中共党员委员,一定要努力贯彻落实中央上述要求。政协委员与人大代表不同,主要通过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发挥作用,因此政协委员的意见要很好服务大局和中心工作,就必须要胜在质量和实效上。首先,要能够始终坚持围绕首都工作的中心和大局,参大政、议大事、谋发展,要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实情,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上下功夫。其次,要坚持积极、主动、务实和创新的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在实践基础上不断推动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政协开展的立法协商工作就是在不断探索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一套具有北京特色的做法和工作程序。三是要坚持注重实效,不能坐而论道,不能有“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的认识,要有社法委对司法文书网上公开、文史委对地下文物保护立法一样执着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推动问题解决和事业发展。

  (作者系市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研究会常务理事 周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