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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无障碍城市环境

马大军

时间:2017-06-05   来源:2017年05期

  无障碍环境,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伤病人等社会特殊群体自主行动、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条件,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的重要措施。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构建和谐宜居城市的重要内容。

  市委、市政府对无障碍环境建设一直十分重视,以举办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为契机,大力加强交通设施和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近几年又实施了残疾人、老年人的家庭无障碍改造,使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走在了全国前列。特别是2012年国家施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来,本市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无障碍环境建设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同时,也要看到,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还有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例如,点上无障碍设施较好,但面上无障碍设施还不够衔接、系统和规范;新建设施无障碍较好,但在某些设计和建设细节上还不够人性化、精细化;无障碍设施日常管理还不够到位,有些地方存在盲道被占用、无障碍停车位划设不落实、无障碍设施损坏不能及时修复、无障碍标识缺失等现象;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还比较滞后等,需要我们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按照党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加快推进各项事业发展,“十三五”是本市经济社会实现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在全国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特别是2022年北京联合张家口将举办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迫切需要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提高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以推进。

  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和标准。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关键节点,也是治理北京“大城市病”的具体举措,城市副中心建成后,将向国际社会进一步展示首都北京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新貌,更将为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在内的全体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北京行政副中心建设涉及土地55平方公里,大量工程项目均需新建。为此建议在行政副中心建设中,将无障碍设施融入通用设计之中,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实现整体一致。同时,要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研究出台三地统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和标准,努力做到三地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一致、要求一致,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奠定基础,为区域内发展差距趋于缩小创造条件,为三地人员流动共享协同发展成果构建平台。用好北京联合张家口举办2022年冬季残奥会的契机,严格落实筹办冬季残奥会的特殊硬性要求,把涉及场馆和周边环境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好、改进好、完善好,全面推动北京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努力强化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公共服务设施是公民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建议在“十三五”期间,要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和环境整治,继续抓好老旧楼房无障碍改造,以实际举措不断解决好老旧楼特殊群体走出家门需要;要加大各级政府服务大厅无障碍改造,力争在“十三五”期间能够满足各类人群无障碍地享受政府提供服务的需要,各级政府服务大厅应全部实现无障碍;要在总结“十二五”系统化改造经验基础上,持续抓好地区系统化改造,重点关注解决残疾人、老年人相对集中地区和场所的无障碍建设问题,通过改造逐步把单个的无障碍“珍珠”穿成“项链”,力争“十三五”期间无障碍系统化取得明显进展。

  大力推进信息无障碍工作。建议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市、区两级所有政务信息以无障碍方式发布,所有政务网站实现信息无障碍改造,为不同群体及时有效获取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提供便捷方式。要推广中国手语,鼓励电视台开办手语栏目,主要新闻栏目应加配手语解说和字幕。

  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力度。建议加强对无障碍条例、规范的宣传,让无障碍的理念和意识更加被公众理解和认同,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无障碍建设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新建城市道路和建筑物,必须从设计源头抓起,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在设计、建设、施工等环节的监管。要依法抓好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出租车、无障碍公交等群众关心关注问题的解决,切实保障好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充分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发挥好无障碍环境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积极作用。(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原党组书记 马大军 责任编辑 徐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