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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必须坚持精准施策

张晓兰

时间:2020-08-21   来源:2020年8月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作出重要部署。从实践看,疫情或灾害对减贫进程会产生影响,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将这些影响降到最低。目前,为了有效应对疫情及其对脱贫攻坚工作造成的影响,各级政府采取了积极应对措施并及时调整方案,一方面坚持疫情防控不松懈,保证了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另一方面,在确保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各地经济恢复正常状态,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后应继续坚持精准施策,全面落实“六保”要求,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是应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加快扶贫项目开工复工。要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在企业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优先组织和使用贫困劳动力,鼓励企业更多招用贫困地区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通过东西部扶贫协作“点对点”帮助贫困劳动力尽快有序返岗。

  二是继续加大贫困地区农产品的互联网销售渠道拓展和宣传力度。针对帮扶地区的农业发展,应特别注重利用新技术积极整合各方面资源,创新农产品的营销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扩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与各大电商平台合作,充分挖掘贫困地区丰富优质的农产品资源,多途径解决农产品产销面临的问题;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贫困地区农产品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与大型批发市场和经销商对接,推动企事业单位集中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加强与媒体平台的合作,通过电视、短信、App等方式加强宣传推介力度。

  三是着力为贫困地区中小微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财税金融政策支持。贫困地区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能力相对不足,经营收入大幅下降,面临着较大的生存压力。因此,应针对贫困地区的中小微企业,建立“一业一策”的精准对接机制,在政策层面加大支持力度,及时了解基层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出台各类财税金融支持政策,缓解贫困地区中小微企业的经营困难,保住其能够吸收更多贫困群体就业的重要优势和作用。

  四是针对贫困群体,加大医疗、物资和现金救助,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做好贫困人口日常生活保障工作。在对正式纳入保障体系的低保户、特困户予以收入补助的同时,还应关注受疫情影响而可能进入保障范围的边缘群体。处于贫困边缘的低收入群体和刚刚脱贫的贫困群体,其收入和就业状况的稳定性不足,需要给予一定的生活救助。对于患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贫困群体,要加大医疗救助,避免出现因医疗支出导致扩大因病致贫、返贫的范围。

  五是持续强化失业贫困群体的工作技能培训。对于在疫情期间未能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未能及时返岗复工的贫困群体,除了要做好兜底保障外,还应积极组织开展工作技能培训,或者通过补贴方式,鼓励他们积极参加网络培训课程。应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加大疫情期间开展工作技能培训政策的宣传力度,鼓励他们主动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水平,为尽快实现就业脱贫筑牢基础。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昌平区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责任编辑 崔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