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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时代全民普法教育

张兆旗

时间:2020-04-16   来源:2020年04期

  此次新冠疫情的突然发生,全国各省市基本都采取了一级响应,众多百姓不知道什么是一级响应,更不知道一级响应的内容是什么,依据是什么?

  其依据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6月29日修改,现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本法第三条规定我国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国家卫健委于2020年1月20日发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明确为乙类传染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明确的“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被定为法定传染病,实施“乙类管理、甲类防控”措施。甲类防控就是发布一级响应的依据。然而此项法规内容社会知晓度低,由此造成实行一级响应后群众生活不方便等问题,以及各种舆情信息乱传播的状况。

  固全民知法守法根基

  补普法宣传教育短板

  普法宣传是一项长期性、持续性、广泛性、全民参与性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知法懂法是弘扬法律精神的前提和基础。普法宣传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让人民群众真正树立法治信仰、切实感知法治力量。

  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讲,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加快法治建设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加强全民普法宣传,要让广大群众知道“法治”是“治理”国家事务的基本手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确立“治理”理念,是基于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旨在体现法治的价值导向,尊重治理主体广泛而有序的参与,实现治理各方的权责衡平,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国家治理体系的定性、定位、内容、变化、发展和完善,是一国执政意志的集中表现,与执政权行使、人民群众需求和宪法法律规定直接相关、相连和相容。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要加快补齐普法宣传重形式缺体验,重宣教缺创新,重节点缺日常,重广场缺社区,重行业缺全域等问题短板。新时代普法宣传要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治国建设进程要求相匹配,要满足群众法治供给侧需求,通过丰富多彩、循序渐进、针对性强、务实创新的普法宣传方式让全体公民知晓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的内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只有人人知法,才能积极参与科学立法、民主监督执法,实现全民守法。

  要加大关系到国计民生和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法律的普及宣传。此次新冠疫情突发事件的发生,是最好的普法时机,国家有关部门要结合新冠病毒防治防疫工作,总结疫情防控防治经验,建议把每年1月23日定为全民传染病预防法制宣传日。同时加大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突发性强、灾难性大、防御性急、影响性广、需要全民参与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的普法宣传力度,将全民普法、懂法、守法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之中,加快促进全民法治观念的整体提升,弥补全民法律意识滞后短板,固牢法治建设根基,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驾护航。

  扬法治教育进校优势

  强课堂普法实践弱项

  我国现在大中小学在校生达2.7亿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责任重大,也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让法治精神从小在青少年脑海中扎根,在潜移默化中培育。

  近年来,全国普法办、司法部、教育部加大了在青少年中开展法治教育工作的力度,推动法治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教育部开设“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法治教育骨干教师专项培训纳入“国培计划”的示范项目,组建了若干青少年宪法教育研究中心,与司法部制定发布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2019年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全面宣传普及《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规范国旗、国歌、国徽使用,维护国歌、国旗、国徽尊严。

  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作为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普法教育工作也要适应服务于“法治中国”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在以往《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法律进学校的同时,结合此次新冠病毒疫情传播的生活现实,要加快推动涉及国计民生,需要全民参与的各类安全、预防、减灾等法律普及教育进校园,提升中小学生法律安全防范意识、安全保护意识、安全参与意识、安全服务意识。

  要注重法治教育与社会生活实际相结合,强化法律教育与课外法律实践相结合。例如,学校周边有应急避难场所,就可以成为学生普法教育的实践课堂,让学生知道应急避难场所的功能,什么情况下启用应急避难场所,遇到何种灾难可到应急避难场所避难,与什么法律相衔接。增加学生对法律的理性认识,让学生在生活中去观察、去实践,去体验法律的作用和保障,感悟法律的实效。从小树立知法、懂法、依法、用法意识。克服说教式、图版式普法教育,让学生体验生活化的法律安全和保障。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华夏文化集团代理总裁

责任编辑 任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