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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知识产权严保护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

马一德

时间:2020-01-22   来源:2020年01期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增强国际竞争力,根本要靠科技创新,必须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突出强调了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制度支撑。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积极发展新动能,强化标准引领,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决定》还特别强调,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

  《决定》强调了“知识、技术、管理”作为生产要素,反映了现代经济中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明显上升的趋势。特别是首次将“数据”设定为生产要素,反映了数字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新动能的主要来源。数据对提高生产效率的乘数作用日益凸显,成为新时代生产要素的重要变化。这就需要强化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充分尊重科研、技术、管理人才,建立健全数据权属、公开、共享、交易规则,更好实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的价值。

  近年来,我国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已经成为全球有影响力的科技大国,但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距离。知识产权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中央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

  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

  11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是首个以中办、国办名义出台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文件,是新时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度重视,彰显了中国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意见》明确要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提升我国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效能的纲领性文件。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建立和不断发展起来的。改革开放之初,市场机制尚未扎根,私权观念并未确立,知识产权发展基础薄弱;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中国知识产权数量高速增长,已经成为知识产权大国;随着科技发展和市场竞争加剧,知识产权领域的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出现,我国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知识产权数量质量协调发展,加快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的转变。

  在立法层面,我国陆续制定出台并多次修订完善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建立起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先后确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探索引入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等,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举措的严格程度已超出国际条约保护水平;在行政执法层面,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行政管理机制迈向统一,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制不断趋于高效、集中,一系列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对侵权行为形成有效威慑;在司法保护层面,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已然建立,“三审合一”、案例指导、跨区管辖、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等司法改革举措全面推行,高效、专业、公正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已然形成。我国已经形成了行政和司法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走出了一条知识产权严保护的道路。

  《意见》的印发,标志着中国知识产权严保护将全面发力、多点突破。针对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易发、多发,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意见》围绕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严格规范证据标准、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四个方面为知识产权从严保护提出了一系列重点措施,“严保护”已成为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政策取向。但值得注意的是,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之“严”并非终极目的,而是旨在建立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创新市场和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应避免急进、冒进,做到与经济发展、社会现实相适应。

  要建立常态化、法治化的实施机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建设,统一裁判标准,提升审判质量,消除地方保护主义,提升诉讼审判效率、解决循环诉讼问题,完善举证责任制度,保障知识产权损害赔偿与其市场价值相适应,为企业创新提供公开、透明、稳定的制度预期。同时,也应建立竞争风险防范机制,加快制定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执法指南,加强知识产权反垄断执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现创新活动中各方利益的最佳平衡点,以完善的现代化市场竞争机制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

  知识产权制度是创新投资激励、保障和变现的压舱之石、大厦之基。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创新事业进入瓶颈,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规范创新市场竞争、激励创新投资的契机已然来临。《意见》的印发意味着我国将全面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重视产权激励、坚持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知识产权严保护将成为我国科技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课题。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

责任编辑郭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