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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暴力伤医还需社会合力

李 远

时间:2020-01-22   来源:2020年01期

  又见暴力伤医事件,让人心情沉重。近日,民航总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杨文在正常诊疗中,遭到一名患者家属的恶性伤害,终因伤势过重去世。日前,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

  一位好医生遭此不幸,真是令人痛心,也让人对施暴行为感到愤怒。用暴力威胁医务人员安全,用伤害实现个人诉求,这种极端做法,是一个文明法治的社会所不能容忍的。正如卫健委有关负责人指出的,这种伤害医生的行为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近年来,暴力伤医事件在各地不时发生,既伤害医护人员生命安全,也破坏了正常的公共医疗秩序,更在社会心理层面造成负面影响。这些悲剧一再警示人们,必须采取更有效的措施维护医务人员执业安全。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守护医生的生命权就是守护患者的健康权和生命权。如果医院的安全环境得不到有力保障,医生连自身安全都谈不上,又怎么可能安心为患者看病?治理暴力伤医,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课题。

  如何才能确保医务人员的人格尊严和生命安全不受侵犯?怎样才能为医务人员营造安全稳定的执业环境?做好这篇安全的文章,需要各个方面共同发力、形成合力,为医生和患者营造一个安宁有序的医疗环境。

  维护医护人员安全,法治是有力保障。早在2013年,国家卫计委和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要求通过人防、物防、技防三级防护体系来构建“平安医院”。2018年10月1日,《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医疗纠纷有了依法依规的指引。日前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获得表决通过,这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内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

  针对“医闹”、伤医等事件屡禁不止,该法作出明确规定: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随着法治建设不断推进,医护人员安全的法制“防火墙”越来越厚实。另一方面,法律和制度如何落实到位,还需要下更多功夫。对暴力伤医保持零容忍、依法严惩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但更需加强常态治理、源头治理。比如,进一步构建完善的医患沟通机制和公平透明的调解、仲裁机制,用法治的方法解决医患关系中的问题,使医患之间的矛盾可以通过医患和解、医调委调解、卫生部门调解、医疗纠纷诉讼等多种合法途径加以解决。

  针对“医闹”行为,更要运用法律方式,实现从事后依法打击处理向事前有效防范的方向发展。

  医生被视为“生命保护神”,保护医护人员安全就是保护我们自己,这说明医患之间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加强医患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增进二者之间的信任和理解,也是确保医护人员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医学有专业门槛,对普罗大众来说,很多专业问题不容易理解,诊疗中的一些做法也容易产生误解。这就需要开展通俗易懂的医学科普和患者教育,让患者和家属明白医学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理智看待医疗手段和方式,耐心回应患者和家属的疑问与诉求,尽可能消除误解和曲解。同时,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逐渐树立这样的法治常识——发生医疗纠纷,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采取暴力,让“暴力伤医”的念头和行为被彻底抛弃。

责任编辑刘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