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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社会建设事业的70年

营立成 邓进

时间:2019-11-20   来源:2019年11期

  社会建设是在社会领域系统展开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工作,这些工作关乎人民生计,关乎长治久安,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社会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明确提出的,但其中所蕴含的理念主张则一直存在于我们党的理论血液之中。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社会建设,北京作为我们伟大祖国的首都,也在社会建设领域发挥着代表性和指向性作用。新中国成立70年来,北京的社会建设事业稳扎稳打,从薄弱到厚实、从零星到系统,从短板变长项,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回顾、梳理和总结首都70年来社会建设事业的发展,探索其中蕴含的经验规律,对于展开新时代的社会建设实践、构建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社会基础具有重要作用。

  首都社会建设初步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尽快把北京建设成符合社会主义新中国发展要求的新首都,北京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城市建设的“三个服务于”方针,即“服务于人民大众,服务于生产,服务于中央人民政府”。“三个服务于”将人民大众置于首要位置,充分彰显了人民政府的人民性,也为北京的社会建设事业奠定了基调。在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里,北京社会建设事业有过曲折和艰辛,但总体上沿着正确的道路不断发展,在教育、就业、人民收入、社会保障、医疗体系、社会管理机制、公共安全保障机制等领域都有较大的进步。以解决社会民生领域的短缺性为第一要务。就业问题是民生和社会建设之本,对于北京这样一个人口规模庞大的都市来说,保障人民的就业显得更加重要。为缓解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大规模失业状况,北京市政府经多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一系列关于救济失业问题的决议,并成立了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在采取介绍职业、职业训练、以工代赈几个方面积极进行失业救济的基础上,注重走群众路线、吸取经验教训、完善管理体制。随着社会主义生产的不断扩大,北京就业人口数量不断增长、就业结构不断合理、人民的收入水平得到了一定提高,生活质量有所改善。这些都极大地改进了北京市民的生活体验,北京初步成为一座具有社会主义现代生活感的都市。

  高覆盖、低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形成。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城市和农村建立了面向国家公职人员的“公费医疗”和面向企业职工的“劳保医疗”以及农村的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北京作为首都,几乎所有市民都被囊括到社会保障体系之中,在较低水平上形成了高覆盖的保障体系格局。立足这一体系,新中国成立以后北京在疾病预防、医疗、保健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北京城区人口预期寿命从1950年男性53.38岁、女性50.22岁,上升到1978年男性69.61岁、女性72.26岁。

  初步构建了以居委会为基础的基层治理体系。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废除了保甲制等一系列钳制人民的制度手段,尝试建立街道居民代表会议及由其选举产生的常设委员会——街道居民委员会,来统筹管理基层工作。后来北京又尝试建立规模更小的居民委员会来维护社会秩序,解决社会问题和矛盾,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之实现。1954年12月,国家出台《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将北京等城市在居委会设置方面的探索规范化、法制化。北京在基层社会治理中逐渐形成了街道办事处指导、居委会具体负责的格局,将单位体制之外的社会成员成功凝聚起来,为此后城市基层治理提供了组织基础和历史经验。

  首都社会建设光辉成就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改革开放的发展道路后,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北京作为全国的政治与文化中心,经济社会各领域都实现了较快发展。在社会建设领域,北京针对当时面临的实际问题,对社会管理机制做了调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加强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后,北京市专门成立了社会建设工作机构,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首都特点的社会建设发展机制,在教育、医疗、就业、人民生活、社会保障等领域取得了辉煌成就。

  首都教育事业迈向现代化。经过建国初期30年的发展,北京的教育事业积淀了较为厚实的基础,主要是基础教育基本得到普及,初步形成了一套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高等教育体系等。改革开放以后,为了适应国家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的需求,国家对北京的教育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总目标的引领下,首都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无论是高等院校数、在校人数还是平均受教育年限,都有了很大的提升。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使得北京成为世界级的人才资源汇聚区,大量人才的聚集形成了中关村等世界著名的创新创业空间,使北京这座千年古都成为技术之都、创新之都。

  生活水平与居住环境大幅度上升。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北京市民生活水平得到稳步提升,从1978年到2012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从673元上升到85307元,增加了126倍;人均消费性支出从359.9元增加到24046元,增加了66倍。与此同时,政府相继推出的“经济适用房”“城镇廉租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北京住房条件与居住环境也有了极大改善。

  社会治理不断加强和创新。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不断加快,首都经济与社会的迅猛发展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应对新形势、新问题,北京从1998年到2004年召开了五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明确了以街道——社区为主轴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2007年,北京在全国率先成立社会工作委员会与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加强社会建设总体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此外,北京还积极推动网格化治理体系建设,把各种社会服务管理资源和力量整合到网格,把社会服务管理责任落实到网格。

  新时代首都社会事业的新征程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首都北京的社会建设事业也进入了全新的阶段。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为目标,以全体市民的共同利益福祉为遵循,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绘就了首都社会建设的新蓝图。

  从高普及到高质量的首都教育正在实现。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北京市教育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正在从高普及到高质量的教育发展转变。在幼儿教育阶段,为缓解“入园难”,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积极拓展学位。在基础教育阶段,通过精准配置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提升中小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发展一系列急需的中小学教师招聘和培育计划提升教师水平教育质量。除了不断加强自身教育建设外,北京还积极拓展对口支援与区域合作项目,深入开展教育扶贫协作与支援合作,惠及受援地区师生数十万人。与此同时,北京市也加强国际合作,增加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开展境外办学项目、扩大接收外国学生资质学校的规模。

  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物质基础得到夯实。美好生活必须立足于现实基础——充分的就业、快速增长的收入和不断提升的消费水平。十八大以来,北京基本形成城乡统一的就业格局,就业形势始终保持平稳,劳动者实现更加充分稳定就业。在收入和消费方面,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与物质条件提升相一致的是首都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2018年北京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32.3%,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18%。

  社会保障事业得到优化发展。十八大以来,北京在实现社会保障普惠化的基础上不断查漏补缺,重点对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进行解决,社会保障更加优化。在养老保障方面,北京市打破身份、户籍、地域界限,破除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双轨制”,并制定了全国第一部居家养老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在住房保障层面,市委市政府制定了以“一租、一购、一补”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持续加大保障性住房投入力度,增加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面积,保障了北京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以及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发展需要的“新北京人”住房需求。

  社会治理新格局正在构建。北京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社会治理的新理念、新思想,深化北京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两个维度设计基本框架,着力构建党组织、政府组织、社会组织、市场组织、街道基层组织、社区自治组织“六大治理体系”和提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四大治理能力”,从而使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首都特点的超大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明确了前进目标。

  70年来社会建设的经验启示

  梳理新中国成立70年来首都社会建设事业的发展历程,可谓成就斐然、影响深远,对我们来说是一笔宝贵的财富。要将这笔财富用好用实,让社会建设更加符合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社会建设的基础是制度建设,是稳定、协调、可持续地解决人民群众切实关心的问题。首都社会建设70年的历史表明,只有管理制度逐渐理顺,民生保障的制度覆盖不断扩大,才能形成良好的建设效应。同时,要将制度的设计与问题的解决紧密结合起来,在尊重既有制度规律的基础上勇于创新,并将创新成果用比较妥善的制度机制加以长效化。近年来北京展开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实践就是按照这一逻辑加以展开的。

  在加强民生保障时必须注重重点论与两点论的统一,在重点保障的基础上做好覆盖,在全面覆盖的前提下做好品质提升。在北京这样一个超大型城市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势必要处理好重点保障和全面覆盖的张力问题。首先是做好重点保障,解决特定群体、特定类型的重点问题,比如在养老保险改革中,在岗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便属于这一范畴。其次要做好覆盖,将更多的群体纳入到保障范围之内,做到应保尽保,但这一保障的水平层次可能并不太高。最后是根据实际需要提高保障的质量水平。通过这种做法能够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将保障能效最大化。

  将城市管理与社会治理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社会治理的方法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题。城市管理的核心议题是空间,社会治理面向的对象是群体,但是城市的空间与群体是紧密联系在一起、不可分割的。首都社会治理的实践表明,应该将社会治理作为一种方法、思维和理念,通过共治、精治、法治的手段,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的方法,去解决城市中的难题,而不是本末倒置。这便是新版北京总规强调“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的意涵。

  在面向新时代的社会建设新起点上,我们回顾过去、总结经验,是为了聚焦当下,仰望未来,以更大的勇气、魄力与决心,让首都社会与民生事业更加完善、更加精进,让首都人民更加安心、放心、舒心,从而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奠定更加坚实的社会基础。

作者单位:北京市委党校社会学教研部

责任编辑徐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