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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普惠金融体系 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王金山

时间:2019-08-14   来源:2019年08期

  乡村振兴首先是产业兴旺。而产业的兴旺,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从我们调查情况看,近些年北京金融改革逐步深化,金融服务农村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在不断提升。反观乡村发展对金融的需求,金融服务的广度、深度和效率,还有许多急需补上的短板,尤其是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积极构建与首都战略定位相适应的普惠金融体系方面还需加强。

  从北京地区金融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现状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供给主体上,农村金融机构是主力军,其他商业银行以及非银金融机构参与程度低或选择性服务,金融供给来源的渠道有限,影响资金可获得性和农村整体金融服务水平。

  金融资源流向上,政策在大力引导资金资源向农村流动,但多元化市场主体的整体参与热情不高,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金融支持的效率、有效性还有待加强。

  产品服务端上,由于涉农贷款“抵押难”、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不健全等问题,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受到制约,农业全产业链的金融支持不够精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农民在生产生活和多元化发展过程中的金融需求不能得到很好满足。

  金融服务覆盖范围上,全市有近三分之二的农村没有金融服务,这主要是由于传统经营网点成本较高,尤其偏远地区运营成本更高,导致农村金融服务有大量“留白”,金融服务获得的便利性不足。

  解决上述问题,要大力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完善的、具有商业可持续性的普惠金融体系,更好地发挥金融的整合功能,促进农村经济提升内生发展能力。

  一要推动普惠金融精准发力,为乡村产业振兴注入动能。

  在加快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上发力。大力发展涉农金融,鼓励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其中,在涉农金融服务链上形成相互支持的工作合力。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新型职业农民等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整合金融资源搭建产业链融资平台,充分发挥区农委、地方核心企业带动作用,推进各区建立完善“政府+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民”的生产经营模式,促进农业生产集约化、经营专业化、产品优质化。

  在支持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上发力。立足各地资源优势,围绕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农特产品贷”(如北京农商银行的“板栗贷款”),支持各区特色产业质量提升。利用在京金融机构的“网上商城”等平台,打造融资、结算、销售、物流一体化服务体系,助推农产品进城,支持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和中高端产品社区连锁经营体系建设。

  在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上发力。促进农业和乡村旅游深度融合,支持乡村旅游、农家乐、观光农业、健康养老、创意农业、民俗文化等产业发展,推动城市资源向农村流动。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支持首都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特色民宿等产业发展,将金融尤其是互联网+金融与农村特色产业、新型产业深度融合,在促进资金融通、扩大客群资源、增强经营实力等方面,提供综合化、便捷化金融服务。

  在支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上发力。紧跟政策导向,紧密围绕“三块地”改革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强化金融服务创新。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及成果转化应用,探索投、贷、债、租等多种融资方式的综合运用,促进农村土地资产和金融资源的有机衔接。创新涉农担保方式,不断增加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为农村改革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在支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上发力。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绿色金融,选择部分区进行绿色金融创新区试点,推动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围绕首都100个示范村和1000个村庄环境治理,鼓励金融机构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支持,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生态循环农业、节能环保小微企业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治理农村环境污染、保护乡村生态系统上来,逐步提高绿色信贷占比。

  二要优化普惠金融生态环境,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加强农村地区支付环境建设。出于投入产出的考虑,绝大部分金融机构的网点都设立在郊区的城关地区,服务焦点也聚集在农村地区的优质客户,远郊农村金融服务的供给和需求还存在不协调、不充分的现象,需要进一步完善基础金融不出村、综合金融不出乡镇的服务体系,在“一乡一镇一网点”的基础上,大力推动“村村通”工程,同时持续完善包含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智能银行、远程银行等在内的轻型服务网络,努力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推进农村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农村地区的信用体系,需由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经营管理,参与到信用评价体系当中,提高其信用意识。通过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着力完善征信系统,打通分散在工商、税务、社保、公安、金融等不同部门机构中的信息,充分发挥失信惩罚机制的作用,宣传提倡诚信守信意识,持续改善农村信用环境。

  完善农村普惠金融政策体系。通过设立专项风险补偿金、专项贷款补贴、融资担保基金等多种形式的风险补偿方式,增加对普惠金融支持乡村产业振兴信贷业务的风险补偿,解决目前银行“想贷不敢贷”的困境。加强财税、货币、监管等相关政策协同,深化银政合作和财政金融协调助农机制,更加有效地激发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惠农的内生动力。对长期坚守偏远地区服务的农村金融机构,加大补贴和政策倾斜力度,同时加强各种政策扶持资金的统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责任编辑 任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