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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村文化传承与发展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北京市委员会

时间:2019-02-25   来源:2019年02期

  要进一步落实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让优秀乡村文化在传承和发展中释放出持久的生命力,更好地推动首都美丽乡村建设、实现乡村振兴。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乡村文化保护体系。建立农林、文化、文物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研究部署优秀乡村文化保护与发展的相关事宜,梳理好乡村文化在保护、传承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性规划,构建以农民为主体、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充分参与的文化产业和事业创新发展机制。开展全市范围内的乡村文化资源普查,制定乡村文化资源保护发展整体规划,鼓励各区依据当地文化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保护与开发。

  着力人才培养,夯实乡村文化传承基础。设立乡村文化保护专项资金,用于修缮保护村落传统建筑、编辑图文资料、保护传统文化传承人。做好传统文化传承人普查登记,建立专门的传承人保护基金,保护传承人各方面权益。成立文化遗产传承人专业培训队伍,在促进师徒传承的同时,加强与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专业研究机构的合作,着力推动乡村文化传承职业化发展。发展乡村传统文化研究机构、保护机构,依托专业人士开展相关研究,打通传统文化、技艺传承与学历教育的通道,解决传承人和专业人才的就业、发展路径问题。此外,还应积极培养和引入乡村文化创意产业的专业人才,充实乡村文化干部队伍,鼓励各界文化能人积极参与乡村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

  深挖文化特色,创新乡村文化发展模式。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内涵,把握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平衡,在体现村落的差异性、防止同质化发展的基础上,探索乡村文化产业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整体融合的路径与方法。各村镇应以村域故事为支撑,依托村域文化深度发掘,结合自身特色与优势,因地制宜,树立创新意识和品牌意识,用差异化的村域文化塑造本土品牌,大力发展本地特色产品和优势产品,实行“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策略,以质量、深度、底蕴取胜,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乡村文化产业格局,在这一过程中可积极引进社会力量,有借鉴地吸收外部资源,促进产业关联和产业融合深度发展,推进乡村文化的产业化和市场化。

  拓宽资金来源,探索乡村文化升级路径。加大对乡村文化产业资金支持、金融政策支持,鼓励村民或村集体以自筹资金的方式入股,多渠道拓宽乡村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来源。创新乡村文化产业的经营模式,可采取“政府+公司+农户”和“政府+公司+农村旅游协会+旅行社”等投资经营管理模式,在政府职能部门的引导和监督下,发挥企业在经营和管理方面的优势,逐渐培植村民参与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同时,避免过度商业化并有效保护本地乡村文化,最终达到产业发展、农户增收、企业增值、社会获益的协调发展目标。

责任编辑 秦焕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