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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从“心”而治

徐 飞

时间:2018-09-12   来源:2018年09期

  2018年4月29日发布的《中国城镇居民心理健康白皮书》显示,73.6%的城镇居民处于心理亚健康状态,存在不同程度心理问题的城镇居民有16.1%,心理完全健康的城镇居民仅为10.3%。

  一个良好的社会心态,有利于社会治理的深入推进,有助于社会的和谐有序、人民的安居乐业。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关于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是推动和实现首都城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建设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北京市既具有良好基础条件,同时也面临着与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

  为了更有针对性建言“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市政协委员们先后赴通州区社会福利院儿童成长驿站、市公安局通州分局职工心理驿站、北苑街道广通社区心理服务站等地进行实地调研,体验观摩了北京市社会心理服务基地心理设备及服务活动。实践调研基础上,委员和相关领域专家进行了多次座谈会并召开协商恳谈会。

  委员们认为,构建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首都特点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应把心理健康服务作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把专业心理服务与群团组织、街道等基层组织掌握运用心理科学手段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统筹起来,科学完整构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应做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健全行业规则,规范服务标准,完善监管方式和手段;应加强对青少年、妇女、生活就业困难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的心理服务,面对个体心理问题积极实行早期干预,预防向群体乃至社会心理问题转化;应统筹心理服务和社会心理研究咨询两方面,加强人才培养,构建完整的专业队伍;应积极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及其体系建设宣传和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引导和帮助社会各方面正确看待和科学面对心理问题,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