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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 完善政协协商民主

闫满成

时间:2018-08-14   来源:2018年08期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论述,内涵丰富、博大精深,其中,把服务决策与凝聚共识统筹起来,是对做好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一项重要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民政协“协商中不要各说各话、流于形式,要有互动、有商量,使协商对凝聚共识、优化决策起到作用。”服务决策、凝聚共识,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好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原则和基本要求。把握好这项原则和基本要求,对确保政协协商民主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实效,意义重大而深远。

  坚持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

  把服务决策与凝聚共识统一起来,是坚持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我们要认识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重要形式,是在长期革命实践中创立和施行的群众路线走上执政道路后的发扬光大。这一路线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通过从群众中来形成正确主张,再到群众中去,把正确主张变为全体人民广泛拥护和积极参与的自觉行动。把这一要求体现在政协协商民主上,就是在决策形成之前本着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广泛听取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界委员的意见,为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提供支持;在决策形成之后,组织委员深入学习并发动委员广泛联系各界群众进行宣传,围绕决策执行画出最大同心圆。这就要求政协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好、实践好、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作为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体形式和基本方法,在做好“下情上传”的同时,也要注意做好“上情下达”,既要围绕党的决策制定集智慧、又要紧扣党的决策实施聚合力。

  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

  把服务决策与凝聚共识统一起来,是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协商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我们要认识到,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人民政协的根本属性,各级政协组织要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轴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不断发展以团结为基础、以团结为目的民主。在政协工作中,既要通过组织开展协商,努力形成更多更好的决策建议,也要高度重视团结引导各界委员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不断促进社会共识的形成。按照这样一个基本要求,评价政协履职成效,不仅要看组织委员开展了多少活动、形成了多少意见建议,也还要看结合委员履职,做没做好思想政治引领,在增进共识形成上有多少成果。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把服务决策与凝聚共识统一起来,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我们要认识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就是要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履行政协组织的职能。政协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至少包含两方面含义:一方面要围绕党委政府各项决策的制定,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进诤言,谋良策,出实招,为实现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集民智;另一方面,又要围绕党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为推动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地落实聚力量。自觉坚持并在实践中做到这两个方面的有机结合,才能使政协协商民主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

  人心向背、力量对比决定事业成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目标越伟大,任务越艰巨,就越需要凝聚人心和共识、汇聚智慧和力量。我认为,从我们自身工作看,相对于服务决策,推动共识凝聚还是一项短板,表现为认识深度、工作自觉、方法创新、成果评价等,一定程度上存在一重一轻的现象。因此,我们要更加全面准确地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政协协商民主的基本要求,在不断提高协商咨政能力的同时,更加强化增进共识、促进团结的意识,不断总结探索凝聚共识的方法和路径,不断提高这个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要强化把增进思想共识作为协商工作着力点的意识。要落实“看北京首先从政治上看”的要求,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的基本要求。要把不断增进思想共识贯彻到政协组织协商议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广大委员在履职过程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抵制和反对一切违背、损害和削弱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言行。

  二是要抓好建言形成与共识凝聚的融合。政协工作本质上是做团结人的工作。政协开展协商议政活动,要在建言咨政、团结教育上同向发力。进行建言咨政的同时,要引导广大委员注意加强学习、接受教育,使协商建言活动成为凝聚共识的有效载体,实现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与促进委员思想自我提高的双重效果。按照这样的要求,在组织协商建言活动之初就要整体谋划、通盘考虑,使形成决策建议过程与形成思想共识过程相互交汇、相互转化;在组织协商活动过程中,要加大引导力度,通过深入沟通、平等协商,既探寻解决实际问题的正确路径方法,又达到修正自身观点、促进共识形成的效果。在协商计划落实后,要将建言与共识取得的成果一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总结和报告。通过实现服务决策和共识凝聚有机统一,在更高层面上实现政协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是要加强政协组织党的建设政治引领作用。加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既是实现党对政协工作全面领导的内在要求,也是政协组织实现凝聚共识、促进团结政治功能的重要保证。政协党组织在政协工作中,既要重视协商建言的质量,更要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切实承担起政治责任。在这方面有不少工作需要深化。比如,要建立政协委员思想分析制度,及时准确把握一个阶段委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一些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引导工作。比如,发挥好中共委员的作用,引导委员中的中共党员,树立党员意识,主动与党外委员交朋友,不仅在积极履职上当示范,而且在促进团结和思想共识形成上有作为。

  四是要营造民主和谐的氛围。政协是统一战线组织,政协组织凝聚共识的过程,一定意义上说是委员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提高的过程,要按照平等协商原则,更多地通过民主的方式开展思想引导工作,切忌工作简单化、片面化。在涉及重大政治原则问题如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维护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等方面要形成共识,绝不含糊。同时,也要处理好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要根据政协委员不同的政治背景、身份等,确定不同的标准、要求和方式,不强求整齐划一。(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责任编辑 郭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