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 政协期刊 > 北京观察 > 2018-08 > 聚焦 Spotlight

强化民主监督职能 提升民主监督实效

柯文进

时间:2018-08-14   来源:2018年08期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重要论述,系统阐述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关系,对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定位、监督目的、工作重点、制度建设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邃,为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

  一是政协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期要着眼于“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继续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在人民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源自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互相监督的理论和实践,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创造和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作为一种有组织的非权力监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具有其他监督形式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与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其他监督形式共同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长期以来,人民政协积极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在“帮助中国共产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上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是政协民主监督要聚焦党和国家重大方针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政协民主监督内容丰富,必须突出重点、有的放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协民主监督要“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着力加强对“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和‘十三五’时期重要约束性指标”、“脱贫攻坚”等领域的监督,努力做到党和政府抓什么、政协就配合抓什么,改革推进到哪里、政协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人民群众关心哪里、监督力量就汇聚到哪里。

  三是政协民主监督要突出“问题导向”,要“敢于讲真话、提批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人民政协开展民主监督的根本目的在于帮助党和政府“查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克服“工作中的不足”,因此,要突出“问题导向”,重点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诤言、作批评”,“凡议国事,惟论是非,不徇好恶”,真正做到“敢于讲真话,敢于进逆耳之言,真实反映群众心声”,确保监督不流于形式、不浮于表面。

  四是政协民主监督要注重制度机制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要“完善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权益保障、知情反馈、沟通协调机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强化政协民主监督组织协调、知情反馈、沟通联系等环节的机制建设,才能确保监督工作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

  为新时期开展政协民主监督指明了方向

  一是坚持党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领导。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三大职能之一,其政治属性与生俱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和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决定的。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必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民主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民主监督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是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定位。政协民主监督是以人民政协章程为依据、以人民政协组织为载体、以批评和建议为主要形式进行的一种“协商式监督”。“协商式监督”既是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定位所在,也是其区别于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形式的特色所在。要充分发挥政协“协商式监督”的特色和优势,广开言路、畅所欲言,让各界人士、各方面的愿望呼声、意见建议在政协的平台上得到充分反映、全面表达,帮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

  三是强化政协民主监督的“问题导向”。切中时弊、提出批评,是政协民主监督的实质所在。因此,政协民主监督一定要坚持“瞄着问题去,追着问题走”,强化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紧扣存在的困难、短板和薄弱环节多进诤言、多谋良策、多出实招,做到“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到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

  四是加强民主监督的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政协民主监督要力求避免没有调查研究就笼而统之地提出意见,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通过扎实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找准症结、科学分析,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准确提出批评和务实建议,推动各项改革发展措施落到实处,不断增强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效。

  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落到实处

  一是突出政协民主监督重点。当前,首都发展进入了新阶段,要进一步聚焦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加强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抓好“三件大事”,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工作主线,重点针对非首都功能疏解、“十三五”时期重要约束性指标、污染防治攻坚、脱贫攻坚等事关首都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进行监督,为谱写首都发展新篇章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二是丰富政协民主监督形式。坚持形式与内容相匹配,在继续采取组建财政预算民主监督组等这种相对固定的组织形式的同时,通过增加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监督性议题比重,确保民主监督工作的时效性;促进民主监督与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职能相结合,通过增加会议监督性发言内容、组织开展监督性调研视察等方式,融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寓监督于调研、民主评议、协商会议、大会发言等履职活动之中,形成便捷、畅通的民主监督渠道。

  三是规范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程序。要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为一种有组织监督的优势,着力健全完善组织机制和工作流程,研究制定民主监督工作年度计划,明确监督的重点内容和议题,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努力做到“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有成效”。

  四是营造民主监督良好氛围。加强政协民主监督教育学习培训,培养党政干部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自觉和“容得下批评”的胸怀。坚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提倡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大力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有度的监督氛围,确保政协民主监督能够讲真话、进诤言、出实招、谋良策。进一步加大政协民主监督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扩大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影响力。(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市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 责任编辑 郭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