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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化密集型产业驱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安庭

时间:2018-03-15   来源:2018年03期

  目前,在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的进程中,与经常被提及的其他产业要素相比,文化产业特别是文化密集型产业的核心驱动力,尚未得到重视。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已取得诸多重大成果的新时期,文化密集型产业应当在这一国家战略中发挥更为突出的核心驱动力。

  文化密集型产业,狭义而言,就是文化含量密集、供给布局密集、产出规模密集、消费需求(体验认知)密集的产业,就是以文化要素作为最主要经济要素的产业。文化密集型产业的最大优势,是通过供给文化体验与文化认知,影响消费端(需求侧)的价值观念,从而带动全经济要素的复制与裂变,用物质上的低成本,撬动市场经济的高产出,实现区域联动的巧实力。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入全面实施、加快推进的新阶段,文化密集型产业应当成为更为突出的核心驱动力。

  京津冀三地文化资源互补优势突出。北京市作为全国的“文化中心”,文化产业特色明显、优势突出,对于全国甚至全世界都具有表率作用,应当将业已空前成熟的文化产业,复制到津、冀两地,体现文化密集型产业的规模效应。天津市作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可以为文化产业提供更加超前的金融支撑、政策支撑。特别是作为中国的曲艺之乡,天津的文化内涵与资源将在协同发展中大有作为。河北省作为“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在承接北京市、天津市外溢、疏解的其他优质经济资源的同时,应当先期考虑对接京津两地优质的文化资源,将文化产业转型升级这篇文章做好,“栽好梧桐树,引得凤凰来”。

  京津冀文化产业布局,应当体现《京津冀协同规划纲要》中对“一核”“双城”“三轴”“四区”“多节点”的总体设计,互补短长,协同一体。

  可通过文化密集型产业的核心驱动力,率先形成这一区域的“文化自信”。建议加强三地联动,对优秀的文化主题一呼多应、交相呼应,通过文化密集型产业的规模效应,率先体现首都文化圈的辐射力。努力突破产业短板,率先实现从产品型消费到体验型消费的转化升级。通过文化产业带动京津冀地域中全经济要素的复制与裂变。努力做到服务体验的一体化、技术标准的一体化、品牌传承的一体化、上下游开发的一体化和人力支撑的一体化。

  对“文化密集型产业驱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规划建设地标性文化演出场所应考虑将北京市、天津市地标性的演出场馆,复制到河北省的对接区域内,并提供最优厚的政策条件、金融支撑。二是建立多元化的京津冀文化一体化网络平台,着重发展文化产品流通能力。提前联网旅游交通、酒店接待、饮食服务。逐渐形成跨城市文化的消费体系。三是打造京津冀文化品牌,增加文化标签,将各地区优秀作品的公演、展示串联起来,促使京津冀地区更多的文化企业在演出季中获得优秀的资源和空间,将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变成多触角、强有力的支撑体系。四是针对京津冀文化产业带中的剧场(院)及文化演出企业给予相关优惠政策。特别是在金融、工商、税务等环节,努力降低这类场所及企业的运营成本,增加其盈利能力。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工商联副主席、北京希肯国际文化艺术(集团)公司董事长 责任编辑 郭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