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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导向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建设

王 翔

时间:2017-10-25   来源:北京观察第10期

  据有关部门统计,2016年末北京市常住人口中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348.4万,占总人口的16%,且正以每天净增500余名60岁以上老年人、120余名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20年,全市户籍老年人将达到380万人,常住老年人将超过400万人。养老问题涉及数百万人的切身利益,已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也将成为考验北京市社会治理能力的严峻挑战。今年,我参加了市政协组织的深化生活性服务业供给侧改革的调研,感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对北京市养老问题的重视,持续加大了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市民政局等各部门、各个区为之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正初步形成,取得了明显成效;也看到了一些情况和问题。

  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养老服务的体制机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建设和谐宜居之都的重要内容。我们所构建和发展的居家养老不是家庭养老。市人大在《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立法中明确规定: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基础,在政府主导下,以城乡社区为依托,以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企业、社会组织提供的专业化服务。养老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而涉及数百万人的养老事业的建设与发展,不是仅凭“孝道”的教化与坚守就能万事大吉了,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环节和基础,需要在政府主导下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共建共享。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协调。养老服务,涉及老年人生存、生活的方方面面,涉及民政、发改、财政、国土规划、住建、卫生、社保、商务、工商、文化、质监、公安、消防等诸多部门,涉及政府、企业、社会、民间机构等诸多参与主体。需要坚持统分结合,完善组织体系,健全统筹机制,加大协调力度。在市政府领导下,建立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搭建议事协调平台,凝聚各方共识,汇集各方力量,协同推进工作。避免和克服政出多门、资源分割、政策碎片、制度零散的现象。

  社区是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最现实依托。北京市90%以上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社区是老年人最主要聚集地,也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环节。近年来,各部门都在重视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在社区建设了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驿站、老年活动站、老年福利服务星光之家、残疾人温馨家园、社区文化服务站、市民学校、法律服务站等,都在要求有人员、有场地、有活动。多管齐下,多头投入,多头管理,消耗着行政资源,增加了基层的协调难度。应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加大街道乡镇统筹协调的职责和力度,因地制宜地搭建社区层面的统一的服务管理平台,聚焦居家养老服务,实现目标相向、政策集成、资源整合、工作融合,真正形成一体化的养老服务管理合力。

  坚持需求导向,增强养老服务供给的效用。建立和完善精细化的老年人口信息库是实现养老服务精细化的基础。比如,老年人口中自理、半自理、失能、失智人员数量及分布,婚姻、子女及失独、独居情况,老人个人收入及家庭收入状况,老人的服务需求等。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很难实现养老服务的精准化,容易使有的服务项目流于形式、需要的服务项目又不得安排,也很难制定既可以满足当前需求又具有前瞻性的养老事业发展规划。应依托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集中各部门专业力量或服务外包,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北京市老年人口状况进行精细化的摸底调查,建立健全实名制的可实时更新的能资源共享的基础数据库。

  应响应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实现供需衔接,提升养老服务供给的效用,增强居民的获得感。细化服务项目,丰富服务产品。注重并强化医疗卫生服务、护理服务、助餐服务、应急服务等老年人普遍关心的有较高需求率的服务事项建设。老人不等于病人。应关注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加社区文化建设,发挥社区群众组织作用,动员和支持老年人参加社区的美术、书法、音乐、体育等各类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提高老年人的文化素养,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增强社区老人组织化程度。

  涉及社区居民的养老服务规划和服务项目供给要注意听取民意、尊重民意。在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应重视并加强基层群众民主自治。发挥居委会的居民自治组织作用,更多地听取居民意见,反映居民诉求,开展居民议事协商,使养老服务的供给更好地对接居民的实际需求,更接地气,更便于落地。

  分类施策,重点帮扶困难群体。公共服务的供给需要公共财政作支撑。在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政府应当也只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公共财政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老年人的个体差异大,需求及层次各不相同。60岁就坐上轮椅,70岁了还在努力抓住时间的尾巴尽可能地周游列国的现象并不鲜见。每年数亿财政资金投在养老助残券上,“贫困老人不解渴,富裕老人看不上”的现象引人深思。年龄不是衡量和研判服务需求的唯一标准,也不应局限了公共政策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在财政支出总额及增长幅度持续高于财政收入总额及增长幅度的形势下,政府应把有限的财力更多地用于“雪中送炭”,公共政策应更多地聚焦在各类困难群体上,帮助最需要帮助的人。让他们更多地感受到党、政府和社会的温暖,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共享改革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成果。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共北京市委原副秘书长 王 翔 责任编辑 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