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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港澳的“一带一路”政策红利

程 雁

时间:2017-08-16   来源:2017年08期

  “一带一路”战略将给京港澳三地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商业机遇,三地应发挥各自优势,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利益共同体,共享“一带一路”政策红利。

  成立协作机构,建立投资基金。三地政府共同成立“一带一路”协作领导办公室,加强在项目合作、金融合作、政策咨询、论坛组织、国际交流等方面的协调。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建立一支具有结构性投资特色的“京港澳‘一带一路’投资基金”,以金融为纽带,以项目为基础,吸引更多的机构与企业参与其中。

  发挥京港澳各自优势,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北京在科技研发与创新、高端装备制造和商务服务业等领域具有明显的产业优势,外国驻华使馆和投资贸易促进机构聚集,在企业“走出去”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香港拥有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技术和管理经验,能够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大量专业人才。澳门可以定位为“一带一路”沿线葡语系国家的金融中心、商贸中心和会展旅游中心。

  例如,北京拥有大量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但由于国内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竞争激烈,企业或多或少面临产能过剩问题。参与“一带一路”有利于企业转移剩余生产力,但不少企业缺乏海外投资经验,面临市场风险、汇率风险和法律风险,对区域贸易、金融、商务、资讯、管理等服务业有巨大需求。在这方面,可加强与香港的合作,充分利用香港拥有的国际化智库、学校、法律与财务专业机构等,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支持。

  做好政策指导,引导企业积极、有序地“走出去”。“一带一路”投资大多是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地区的政治、经济、人文环境复杂,市场机会与风险共存。应合理引导企业,在进入一个新的国家或地区前,必须做充分的准备,包括业务协同性、投资风险评估、人才准备等。鼓励企业在投资所在地发展一个或多个合作伙伴,进行合资、合作开发,避免由于文化不同、交流不足而造成的损失。寻找适合本市或本地区经济延伸的对口国家和地区,发挥商会与行业协会优势,组织形成投资联合体,实现抱团取暖、共同出海。

  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均发布了对“一带一路”投资项目在融资渠道与政策方面的特殊支持政策,应引导企业及时了解这些政策,解决资金与人才方面的需求。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华融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 程 雁  责任编辑 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