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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食品检测试剂研发与应用

何超琼

时间:2017-08-16   来源:2017年08期

  食品质量安全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食品安全无小事,小到一件产品的质量,大到企业的信誉、国家的权威、民族的体魄,都可以从“食品安全”四个字中找到端倪。

  由于食品安全法治有待完善、监管滞后等原因,食品安全预检在保障和监督食品安全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广泛应用食品检测试剂,有利于完善食品安全的监督、预警机制。

  食品安全管理滞后

  目前,全国保障食品安全的法治环境还不完善,预警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尽管1995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的管理制度在2009年才确立起来;2011年国家虽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食品安全监管规章制度,但在“十二五”期间才准备规划重点做好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2011年,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食品安全行动计划2011-2015》,将重点在食品准入、可追溯、流通的全程监控方面提出计划与举措。

  当前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几个现象不容忽视。从食品生产企业看,食品企业主体数量庞大、产业链长,政府作为监管主体,出现人力有限、鞭长莫及等诸多限制,目前不少食品问题仅依靠企业道德约束及市场自身净化,政府还没有健全长效的监管机制,出现各种监管盲区,现阶段还不能100%实现食品安全问题的预警。

  管理食品安全利益链条薄弱。企业、政府、媒体及消费者之间已形成了食品安全利益相关链,但在风险交流过程中却存在管理障碍,使民众无所适从。例如国内某品牌乳制品企业的一系列食品安全危机可以折射出来,当政府、企业、媒体、消费者矛盾交织在食品添加剂监管、安全风险评估、国内食品共同安全治理等一系列问题中时,消费者是利益链条的最终受害者。

  此外,食品卫生官方公布结果与市民认知的反差大。2011年9月北京市政府公布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为97.36%,但据2011年11月《科学时报》报道,在一项最新完成的北京市民对当前食品安全认知状况的调查表明,多数消费者对当前食品安全状况表示担忧。官方合格率标准与此次调研中消费者的满意度形成较大反差。

  多管齐下

  运用科技手段,支持科技创新,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率。政府应加强支持食品检测试剂研发及推广应用,促进完善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并增强消费者自身的主动防卫能力。

  首先,大力支持简便检测试剂的研发和生产。目前我国已成功研制了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剂快速检测试剂、试纸,大部分检验项目基本能在10至30分钟内完成,最短3分钟能检测出结果(例如检测瘦肉精)。根据国外应用经验,例如美国采用政府通过大量采购企业研发的检测试剂、鼓励研发企业将技术成果转化工业合作等做法,在食品安全预先预警方面都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研发、生产企业,推动食品检测技术转化生活化的商品,充分发挥净化食品安全环境助推器作用。

  其次,加快制定检测试剂产品的标准、规范制度,建立检测公信力。由于目前检验快速检测产品国家还没有完善的标准,食品安全检测试剂使用的规范性、公正性、及权威性也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试剂产品在市场上还得不到广泛推广;借鉴韩国的预先预警体系中导入检测机构与民众舆论监督的经验,建议加快健全试剂检测产品的市场规范,着力树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产品、检测点的公信力,帮助消费者自行消除对食品安全的过分忧虑,这亦是试剂产品能否得到市场广泛应用的关键。

  另外,完善试剂产品市场问题的疏导途径,及时化解食品安全引发的危机。具体来说,要加强宣传日常生活检测食品安全的知识,建议引入微博问政领域,成为政府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答疑解惑的亲民阵地,及时教育、互动、回馈老百姓关心的信息,消除对社会、媒体各种错误信息的误导。补充建立食品行业强制责任保险机制,按照市场规律建立风险分担、补偿的机制,不仅能够减轻政府的负担,也可以更高效进行责任事故的管理。例如可以参考《旅行社条例》中的旅社有强制旅行责任险等提供的实践经验。建议积极引导公众志愿者、媒体力量,充分发挥公众志愿者、媒体的润滑剂作用,共同营造政府、企业商家、消费者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为社会和谐起到不可估量的积极影响。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食品安全问题现在还只依靠政府唱独角戏,食物生产链之长,末端的消费者没有参与到北京规划的“从农田到餐桌”的监管中。如果全民使用食品试剂,尽管这对食品企业显得有点苛刻,但它对个人、企业、乃至国家具有更深刻的社会治理意义,在食品安全乱象的当下,使用刑法重典,也不是不能考虑的。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信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何超琼  责任编辑 郭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