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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计划:基层协商民主的积极探索

张亚楠

时间:2017-06-21   来源:2017年06期

  2014年以来,东城区东直门街道在所辖10个社区开展了“家园计划”,通过居民自下而上的形式,较好地调动了居民关心社区、建设社区的积极性,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东直门街道家园计划是基于党的十八大报告与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积极发展基层协商民主”论述的积极实践与创新举措。

  东直门街道家园计划,其核心在于“党政群共商共治家园事务”。地区公共事务不再由区政府派出机构(即街道办事处)“一家决定”、“一家包办”,而是在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委领导下,通过召开议事协商会的制度形式,由本地群众推选的议事代表民主协商、共同决定,其列入决议的公共事项则由政府与社会合作办理,办理的过程全程公开,接受议事代表评价与监督。

  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十八大报告为我国现有的协商民主制度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要求,也为基层民主协商的开展,指明了方向。事实上,在社会基层治理领域,对协商民主的要求显得越来越迫切。这是因为,基层政府日常面对的是群众切切实实的利益。

  古人云,“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究其原因,则是“只缘身在此山中”。同样道理,在基层工作中,群众对一件事的意见和态度,也呈现千差万别的形态,可谓“众口难调”,主要是由群众的不同立场、不同利益决定的。

  在为民办实事的行政过程中,作为基层政府,经常看到各种分歧、差异和矛盾。那么,当遇到分歧、差异、矛盾的时候,基层工作怎么做?

  这就需要一个协商、沟通的平台。在东直门街道基层民主协商制度中,议事协商会就是这样一种体现多元主体参与的制度性协商平台。参与议事协商会的议事代表,来自不同的居民楼、写字楼,代表各自的群体利益诉求,是群众利益代言人。街道办事处在问需过程中征集的各类提案,反映了广泛的群众需求、意见和建议,这些具体的事项,哪些先办,哪些后办……这些问题,通过街道办事处和议事代表,议事代表与议事代表之间的争论、商量、妥协,最终达成共识意见。从这个过程来说,基层民主协商所形成的决策,反映最广泛的群众意志。

  同时,东直门街道基层民主协商不光体现“广泛参与”的协商、共治特性,还显示了分层按比例的共识民主的特征。共识民主是相对于多数民主的一种民主形式。共识民主不仅能尊重、照顾到少数群体的少数利益,还能避免多数民主在小范围内造成矛盾激化及不和谐,它所具有的包容性优势,更适合社区的自治民主。崇尚共识民主的共商共治活动,在东直门街道常态化、制度化过程中,必将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社会。

  首先,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是基层人民民主自治的有益探索。在党内基层民主与基层人民民主建设中,如果把代议制民主看做民主的“第一阶段”,把协商民主看作民主的“第二阶段”,那么,东直门街道民主协商制度作为一种协商民主,同一些地方试点、探索的直选民主形式不同的是,它绕过“第一阶段”,从“第二阶段”开始,催化和衍生“第一阶段”社会各主体间互动机制结构的实现。

  互相理解,互相包容,容纳差异和批评,在协商中求妥协,在分歧中求共识,不断提高代言、议事的水平与能力……东直门街道民主协商制度强调有始有终,有商讨,有决议,有监督,有评议,呵护而不挫伤地区群众参与民主议事的积极性,避免了一些地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现象。在共同摸索和实践中,干部和群众得以形成“理性、有序、建设性”的民主见识。

  其次,共商共治是生动的市民教育。东直门街道开展民主协商的过程与实事办理的结果,必将促使居住人口(居民)、工作人口(员工)深刻理解“家园事,市民责”的精神。东直门街道民主协商制度将把来自民间的声音,转化为决策的参考与依据,对群众积极参与本地公共事务,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激励。它创造了地区事务共商共治的舞台与路径,在这个舞台与道路上,拥有市民精神的家园人将成为最主要的角色。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将让每一位参与者意识到,公共利益大于局部利益,公共事务高于个体事务,只有具备公民素养、公民意识、公民精神的人,才有可能更好地为群众的共同利益“发声”,才有可能将群体的意志与诉求转化为政府决策的参考与依据。因而,东直门街道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如同一堂没有休止的市民教育课,它在实践中催生市民社会的养成,为基层民主自治的深化,提供必要的群众基础与市民素养。

  再次,东直门街道基层民主协商制度的确立将促使政府角色归位。东直门街道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将改变基层党政机关的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政府的决策由自上而下的方式,转变为自下而上的、面对群众平实就教的方式。只有人民公务员以诚恳的公仆姿态,工作在人民群众中间,才能获得力量与智慧,才能感知鼓舞与温暖。

  群众路线的真实写照

  东直门街道确立基层民主协商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更好地执政为民。这就决定了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必须倾听民声、体现民意、集纳民智。

  东直门街道实施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广泛深入群众,开展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民主协商于民,从根本上讲,是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检验我们各级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试金石。党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把自己的基础深深扎根于群众之中,就把自己的宗旨牢牢地定位于为人民服务之中,就把自己的任务坚定地锁定在为群众谋幸福之中。在新时期,实践和发扬党的群众路线,就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必由之路。(作者系北京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干部 张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