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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非公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徐淑兰

时间:2017-06-22   来源:2017年06期

  2001年,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北京市开始实施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这项工作。2011年北京市又出台了《关于非公有制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区管理的操作办法(征求意见稿)》,扩大了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的范围。据2014年统计数据,北京市社会化退休人员数量超过59万人。

  但本市还有很多非公企业退休人员没有纳入社会化管理,存在相当多的实际问题。第一,实施非公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速度较慢。截至2015年,北京市有退休人员300多万。按照目前发展的速度,退休人员的社会化还需要很长时间,对于面临员工即将全部退休的企业,时间紧迫,这些企业的退休员工会可能面临无人管理、无人问津的窘境。第二,非公企业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补贴面临困难。2010年,北京市实行冬季供暖改革。供暖收费政策也随之改变,实行由供暖公司直接向住户收取取暖费,住户拿着发票到单位去报销。现在的实际情况是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性质的单位有保障,非公企业并没有完全实行报销政策,尤其是一些小微企业和退休员工得不到取暖的保障,甚至产生一些法律纠纷,使退休人员得不到取暖福利,影响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造成不满情绪,。

  针对种种问题,我建议相关部门加快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在政府层面加强对非公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进程,在制度层面有所保障。

  首先,建议加速非公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有一部分已经纳入了社会化管理,但还是有相当比例的退休人员的人事关系依然保留在原单位,这其中有一部分虽然也得到了保障,但是还是存在一些隐患,例如一些小微企业,经济效益一旦不好,退休人员就很难有保障。还有一些在职人员少、退休人员多,也不再招聘新员工的企业,退休人员面临着终有一天无人管理的境况。建议退休人员的档案就近放在自己所在的社区,退休人员由于年龄原因,行动多有不便,如果能够把档案放在社区管理,就会方便老人行动,有什么事直接找社区,满足需求,解决问题,而且对于已改制或已腾退的那些企业,防止退休人员档案无人管理的情况发生。

  其次,建议退休人员的取暖费社会化管理。现在的老人大多不和子女生活在一起,有的甚至不在同一个城区,或者退休人员现居住地不在原单位所在的城市,使退休人员报销取暖费面临距离远、不方便等问题。另一方面,有的企业效益不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退休人员的取暖费报销额度,进而增加生活负担。建议非公企业退休人员的取暖费可以参照社保“五险一金”的政策,和退休金一起发放,变为社会化管理,资金可以由政府和企业双方承担,适当减轻企业压力,保障退休人员的取暖费报销。(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通州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徐淑兰 责任编辑 郭 隆 实习编辑 秦焕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