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别提案力促北京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崔 晨
时间:2013-11-15 来源:2013年第11期
在今年北京市政协全会期间的提案交流中,一件提案引起了医药卫生界委员的共鸣,“北京市医疗服务价格已有14年没有调整过”,“医疗服务价格中体现医护人员知识、劳动的服务价格远远低于成本”,“价格政策的扭曲也直接造成了‘以药养医’等弊端”……最后,经过反复研究,医卫界委员郑重提交了关于“调整北京市医疗服务价格”的界别提案。
这份提案的执笔人之一、市政协委员、北京友谊医院肝病中心主任贾继东介绍,目前,北京市医疗服务价格执行的仍然是1999年制定的《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现在的医疗服务价格过低,已经严重背离了价值规律,本应体现医护人员知识、劳动的医疗服务价格远远低于成本。
对此,提案中列举了大量详实的数据:三级医院的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诊疗费成本为72.90元,仅能收费4.5元;住院患者平均每天的诊疗成本费为186.87元,而住院诊疗费实际仅收费7元;阑尾切除术成本为1192.36元,收费标准仅为234元……“除了这些还维持在14年前的水平,复杂程度高的手术,如脊柱侧弯矫形手术,因手术难度高、危险性强,稍有不慎便会导致患者瘫痪,每次至少需要8名医护人员合力完成,每次手术耗时约5个小时,收费价格仍然是14年前限定的1700元,未曾调整。”市政协委员、首都儿科研究所副所长张霆举例说。
而这造成的后果是,21家市属医院医疗服务项目总收益均呈严重的亏损状态。“根据2011年度 21家市属医院开展的全成本核算数据显示,这21家医院共开展标准医疗服务项目4192项,其中亏损项目2969项,占标准医疗服务项目总数的70.83%,21家医院医疗服务项目合计亏损33.9亿元。”提案中明确指出。更为严重的是,价格政策的扭曲成为导致“以药养医”弊端的重要原因,对医疗改革的深入推进产生影响。“这么低的定价,如何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能力和劳动价值?医务人员得不到合理的酬劳,没有积极性,甚至靠过度检查、过度用药治疗来维持收入,医改如何持续?”市政协委员、北京友谊医院心内科主任医师吴永全一针见血地指出。
这一提案一经提出便得到市政协的高度重视,被确定为市政协领导检查督促重点提案进行办理。在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的协调组织下,医卫界委员与提案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进行座谈,并亲赴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工作现场视察。在10月18日召开的重点督办提案座谈会上,医卫界委员再次与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就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市发展改革委在会上介绍,2012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作为全国各省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收费的项目依据,并安排部署全国范围内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工作。这为本市摸清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底数和情况、适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供了重要的契机。目前,本市专门成立了由市领导牵头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工作领导推进小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工作已正式启动。现阶段已完成本市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与《全国规范》项目的对接规范工作,接下来正抓紧对这些医疗服务项目的具体价格进行测算。市发展改革委也表示,会与有关部门按照通知的要求并结合提案提出的建议,协调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本市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工作。
对于具体工作的操作实施,委员们还给出了一些建议。贾继东委员提出:“调价不是简单地涨,而是合理地调,即有升有降。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同时,政府必须加强对医院和医生医疗行为的监督和规范。比如,加强处方点评制度,避免过多利用CT、核磁等大型仪器设备的检查、昂贵化验项目和过度用药治疗。这样,在调价的同时还能遏制总体费用的过度增加,甚至可能会降低总体费用。”很多委员都赞成贾继东委员的观点,对于当前“脑体倒挂”的收费标准,他们建议,合理提高诊疗、护理、手术、病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大型仪器设备检查和部分检验项目价格,逐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结构,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考虑到当前公众对医疗费用“只能降,不能涨”的心理预期,委员们还建议,“价格政策的调整必然要有相关的管理政策、财政投入政策、医保报销政策的跟进配合,形成多方联动机制,既提高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又不增加患者负担”,“调整价格应分步进行、‘小步快跑’。医疗服务价格矛盾是十几年积累的问题,不可能一步到位,要确保有序进行,避免引发社会矛盾”。
北京市政协副主席陈平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提案的办理工作与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他指出,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之一,对于提案的办理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委员提提案也要有持久耐力,对于推进医疗改革这类复杂问题要给予持续的关注,积极推动首都医药卫生事业有序健康发展。
作者:崔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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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13年第11期
图:市政协宣传处 文:2013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