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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主席吉林:发挥好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时间:2019-05-22   来源:人民政协报

  积极主动争取党委领导,推动政协协商纳入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在党委领导下制定政协协商年度工作计划,规范协商议题提出机制。在党委重视支持下开展协商活动,增强协商实效。提请党委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为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市政协始终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努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在京华大地落地生根,切实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一是积极主动争取党委领导,推动政协协商纳入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围绕确定年度协商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市政协党组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提请市委研究部署,推动贯彻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政策措施、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决策前到政协协商。

  二是在党委领导下制定政协协商年度工作计划,规范协商议题提出机制。市政协党组拟定协商年度工作计划草案,经向市委书记、市长汇报并调整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由市委办公厅印发,形成了“两条线”“双循环”的议题征集模式。

  三是在党委重视支持下开展协商活动,增强协商实效。围绕落实政协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市政协主动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对接,明确协商的时间表、路线图。市委、市政府领导积极参加市政协有关协商会议,通报情况、听取意见,认真回应委员关切。

  四是提请党委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为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提供制度保障。市政协把推进政协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作为重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提请市委研究制定配套实施意见。市委高度重视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建设,市委或市委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提案办理协商等8份文件,形成协商工作机制和流程“闭环”。

  通过这几年的实践,我们有以下体会: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专门协商机构才能“专”出特色。在协商工作中彰显自身特色,推动各协商主体平等协商、充分表达,求同存异、聚同化异,不作集体决议,不形成倒逼机制,确保政协协商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专门协商机构才能“专”出优势。积极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各界委员履职尽责,广泛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创新开展网络议政远程协商,促进了上情下达与下情上传有机结合、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

  三、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专门协商机构才能“专”出质量。紧紧围绕加强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抓好“三件大事”、打好“三大攻坚战”,组织委员深入调研、协商议政,意见建议不求说了算、但求说得对,努力建真言、谋良策、出实招,为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作出了贡献。

  四、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专门协商机构才能“专”出成效。在党委领导下,建立规范的协商成果办理、落实和反馈机制,党政职能部门与委员进行有效的互动交流,有利于委员提出的真知灼见更多转化为决策、产生实实在在的价值,有利于党委政府的决策意图得到委员和各界群众的广泛认同,达到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的效果。(图片来源:人民政协报记者祁波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