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瑛:须抓好四个“关键点”确保执行到位

日期:2025-05-20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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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中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备受关注。谈及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的重大意义,下一步该如何更好有效落地,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北京市工商联主席燕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视和期待,对于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具有重要作用,在民营经济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是一部站位高、突破大、举措实的法律。这一举措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持续提升,但同时受外部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民营经济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获取投融资支持和服务保障以及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
  “因此,亟须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确定为法律制度,巩固改革成果,亟须针对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完善相应的制度措施,回应各方关切。”在燕瑛看来,民营经济促进法既聚焦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执法公正司法、中小企业账款拖欠治理等关系民营企业发展的核心问题,又从鼓励科技创新、引导规范经营、加强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队伍建设等方面,对民营经济“两个健康”提出要求,精准切中民营企业发展所面临的现实难题,全面回应了民营企业、民营经济人士的关切和利益诉求。
  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后,相关配套规定和支持保障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十分关键。对此,燕瑛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属于促进型立法,与传统管理型立法以规范行为、设定某些行为的禁止和限制为宗旨不同,更侧重于引导、推进和倡导,虽从制度层面回应了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痛点,但仍需在操作层面确保执行到位。”
  对此,燕瑛建议从四个方面落地执行:一要充分发挥法律引导、规范、促进的作用,制定具体可行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打通法律制度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二要全面加强宣传引导和教育培训,确保各级干部全面了解法律条款,全力推动各项规定贯彻落实;三要优化考核评价机制,提升问责机制的科学性,确保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四要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就法律制定贯彻落实中的相关问题与民营经济人士深度交流,及时发现并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
  值得注意的是,民营经济促进法创下多个“第一次”,如第一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企业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等。燕瑛也关注到,民营经济促进法还首次在法律中明确提出立法过程需要听取民营经济组织的意见,将民营企业的利益纳入立法通道,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注入一针强心剂。
  对此,燕瑛表示,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引领下,工商联作为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的助手,也将持续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务实创新举措,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加优化的环境氛围。她表示,工商联将从五大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优化舆论环境,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国内外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优化政策环境,持续助推涉企政策落地落实,聚焦民营企业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系列调研,助力缓解民营企业切身困难;三是优化市场环境,持续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地服务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四是优化法治环境,持续引导民营企业提升治理水平;五是优化社会环境,推进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引导广大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记者: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