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 专题专栏 > 政协全会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优秀提案

关于疏散中心区城市功能,清理违章建筑的建议

来源:

第0107号

案 由:

关于疏散中心区城市功能,清理违章建筑的建议

   

内 容:

 
 

为了有效实施北京新规划,解决交通拥堵,维护古城风貌等一系列问题,有必要抓紧疏散北京市中心区域的城市功能,清理大量存在的违章建筑。  

一、清理违章建筑是疏散北京市中心区域城市功能的重要内容。对于合理规划北京市城市功能的问题,我已经呼吁了近十年,现在整个社会对这一问题的重要性逐步达成共识。但要付诸实施,还有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突破口,宜选择在清理违章建筑上。从1958年提出北京发展的分散集团式原则,到1993年的北京市总体规划,如果都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在很大程度上,就不会出现今天这种城市功能高度集中重叠的现象,也不会出现今天这样严重的交通拥堵,古城风貌被破坏等一系列问题。我们今天所遇到的城市建设问题,正是破坏历次北京市总体规划的恶果。解决现存的破坏历次北京市总体规划的违章建筑,不仅有利于直接解决北京市目前的交通拥堵,古城风貌被破坏等一系列问题,而且有利于疏散中心区城市功能,维护新规划的严肃性,保证新规划的实施。  

二、逐个查清违章特别是大型违章建筑。查清违章建筑是清理违章建筑的前提。首先要确定“违章”的概念,即是建筑物动工时违反当时有效的北京城市规划的建筑。凡是违反北京城市规划的都为违章建筑。第二要对违章类型分类排队。如有的建筑是超高或超过规划红线,有的是改变建筑物用途,有的是改变了土地用途,等等。第三要查清违章原因。无论是个别领导批条,还是个别工作部门或职能部门批准的,凡是违反北京城市规划的都为违章建筑,其规划调整没有经过与确立规划时相应的程序的,均为无效。但需查清形成违章事实的原因。  

三、清理违章建筑与改善城市功能相结合。凡是违章建筑都必须予以清理,但清理的轻重缓急则要结合疏散中心区城市功能的要求分批分期处理。要先清理非居民居住的违章建筑。对于已形成居民居住状况的违章建筑,要做好清理和解决存在问题的工作预案,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要特别警惕违章建筑相关责任人煽动和挑动群体性事件,以破坏清理违章建筑的工作,掩盖经济犯罪乃至涉黑刑事犯罪的事实。  

四、清理违章建筑要与反腐败斗争相结合。违章建筑特别是大型清理违章建筑能够出现并长期存在,必然是和严重的腐败相联系。从历史的教训看,只清理违章建筑而不反与清理违章建筑相联系的腐败,就难以清理违章建筑,在清理违章建筑中就会遇到种种阻碍,最终不得已而不了了之。在清理违章建筑工作中要坚持公开、透明,要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利和监督权利,在群众的支持下开展对违章建筑中腐败现象的斗争,才能圆满的完成清理违章建筑的工作。  

五、清理违章建筑工作的组织领导。违章建筑是多年形成的,形成原因十分复杂,清理难度很大,绝对不是某一两个职能部门短期内就能独立完成的,必须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多部门分工合作,总体协调,才能达到预期效果。建议由市委市政府组建专门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亲自担任组长;由市规划、审计、纪检、公安、交通、工商、园林等有关部门参加。工作进展情况要随时想人大政协通报,定时向社会公布。同时要发动群众举报违章建筑,并酌情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