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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建议公车贴标识

来源:北京青年报

  “今年我第三次提出公务车加贴标识的提案,希望能够得到有关部门的直接正面答复。”农工北京市委常委张晓林委员对自己这份第三次带上会的提案非常执着,坚持认为北京市应该把公务车用途置于“阳光”之下。  

  ■三次建议公车贴标识  

  2004年政协全会上,张晓林委员就提交了《公车应加标识,便于社会监督》的提案。此份提案由市监察局办理,给张晓林委员作出的正式答复是:我市正在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可将提案中的建议纳入改革中一并考虑。  

  2005年政协全会上,张晓林委员再次提交了《关于我市公务用车加贴标识的建议》。他在提案中说道,公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认识不尽一致,各方利益难以平衡,是一个漫长过程。公车加贴标识是一项成本不大,有利改革的措施,与公车改革的方向一致,应该可以采用。市监察局这次专门派人与张晓林面谈,说到了实行中的困难,例如:如果加贴标识可能会造成新的特权车;加贴标识不是一种彻底的措施,可能无法起到作用;交管部门认为增加特种车辆会增加管理难度等。  

  ■新提案回应实施困难  

  “既然是用纳税人的钱买的车,就应该受到人民的监督。公车改革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成为难点。对公车改革应做点让群众看得见的实事,以取信于民。”今年的政协会上,张晓林在自己的提案中就有关部门答复中提出的困难作出了详细的回应,并且提出了更具体的建议。  

  张委员说,公车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从全国看,尚没有一步到位、非常完善的做法。公车加贴标识操作性强、社会影响大,而且不需成本或成本极低。“这比派专人到大饭店门口拍摄公车车牌的成本小多了”。标识虽然并不能绝对约束公车的非公使用,但多少有些监督、制约作用。对于交管部门的顾虑,张委员认为,公车标识只有茶杯口大,贴于挡风玻璃右上角,并非救火车等特种车,也不是改动车大牌,只是利于公众识别,不需交警特殊管理和辨认。  

  ■可以先在区县或系统试点  

  针对北京中央国家机关众多的情况,张委员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如果政府有关部门认为全市推广尚有困难,可以先从一个或几个区域或系统做起,逐渐推广。只要做了老百姓就能看到。”  

  ■国际国内已有成功先例  

  据张晓林委员介绍,这两年来,我国已有部分地区采用了公车贴标识的做法,取得了有益成果,比如湖南常德市5000辆公车全部贴标识;去年6月成都公务车辆全部贴标识上路;去年11月吉林省百山市靖宇县,由公安交警部门统一将“公务车”字样标识贴于前挡风玻璃。此外,澳大利亚、古巴等国也有公车贴标识或者用特殊车牌的做法。  

  来源: 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