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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和引导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来源:

  情况: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全国人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时期做出的重大决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和支持。 2005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动员全党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根据这一精神,发布了《关于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把新农村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制定政策框架,将多种所有制的经济实体纳入到首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布局之中,在启动之年取得了良好的局面。

  非公有制经济作为首都经济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几年来积极响应统战部和工商联推进光彩事业的号召,参与农业现代化建设,在发展农业产业化、推动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开拓农村商品市场、支持农村社会服务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等方面作出了一定的成绩。在各级工商联组织的引导下,非公有制企业采取“一企帮一村”、“多企帮一村”、“村企合作”、“入户结对子”等形式为京郊新农村建设作出了贡献。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已有 403 家非公有制企业参与了首都新农村建设,与 268 个行政村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帮扶或合作关系;有 300 多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郊区农民就业基地注册了企业或建立了合作关系;非公有制企业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方面的投资已达 1.66 亿元。还有部分企业捐资助学,支持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

  为落实中央和北京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北京市工商联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这一事业,与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共同搭建政策支持、项目选择和金融服务平台;并下发了《关于组织、引导和支持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积极参与首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提出在“自愿参与、量力而行,义利兼顾、互惠互利和立足长远、注重实效”的原则指导下,组织开展“携手共建新农村,民企同心促和谐”活动,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首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

  分析: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重要力量。在国家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政策之后,各级政府的投入重点已在向农业,特别是集约化、产业化的现代农业转移,这既是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的需要,同时也为非公有制经济拓展了发展空间。

  从统计数据分析,北京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首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比例还不高,现有的成绩和可以发挥的潜力还比较大。其主要原因:一是目前新农村建设处于启动阶段,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平台尚未形成;二是农村交通、电信等公共基础设施落后,项目投资周期性长,回报率低,虽然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了政策框架,但引导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的细则尚未出台;三是虽然京郊农民收入每年以 10% 的速度增长,但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仍在拉大,关键在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农业现代化理念和创业、就业观念尚未形成。

  建议:

  动员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和各类团体、组织的密切配合、积极鼓励和引导。为此,我会建议:

  一、各级党委、政府应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精神,将动员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纳入我市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在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和激励机制等方面,形成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主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环境。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私营、个体经济的扶持力度,鼓励农民自主创业。

  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政府对投资企业应给予适当补贴;银行在投融资上应给予支持,在还贷期限上适当放宽,以调动社会资本投资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三、运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机制推进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推进农业现代化、开拓农村商品市场、改革农业经营制度、转移农村劳动力、推动新型村镇建设、促进农村扶贫事业、更新农民观念和培养新型农民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改变农村面貌、促进农民增收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