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 专题专栏 > 全会专题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热点新闻
来源:北京日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之初就肩负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协商建国”的历史重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实践(下文有的地方因行文需要简称为“实践”)与协商民主的理念和实质要求有着内在的契合,成为中国特色协商民主实践的经典范例。
主体结构体现包容性,有利于拓展政治参与的广度。
中国特色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实践从主体结构上来看,涵盖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等社会各界力量。其中,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参与者——民主党派,有着特定的代表性和广泛的社会联系,从整体而言有着相当广泛的群众基础,且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适当吸纳新出现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而不断扩大;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载体——人民政协,与统一战线的发展壮大紧密相联,亦随社会结构的变化而适时地调整和增加界别设置。民主党派和人民政协作为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组织化渠道,其社会基础随社会发展而不断调整、扩大,就是为保证每一地域、每一行业、每一阶层、每一民族等每一个以不同形式存在着的社会群体、每一个不同群体形式中存在着的公民都能够尽可能通过制度化的渠道和组织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实现政治参与。
实践过程以友好协商为重要特征,体现了政治参与的实质。
从一般政治学意义上讲,政治参与是指公民通过各种合法的方式参与公共政治生活,并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治体制的构成、运行方式、运行规则和决策过程的政治行为。在中国特色多党合作实践中,政治协商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民主党派等各界代表性人士,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贡献各自的智慧和力量,就经济、政治、社会等领域的重要问题、重大决策,与中共坦诚协商,实现有序的政治参与。
实践形式多样化,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参与机制。
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参与政治生活,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同中共就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进行协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向党和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占有适当比例;部分人士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中担任领导职务。这些政治参与方式,在实践运行中日益规范化、程序化,渐成机制。
实践结果具有实效性,推动了决策科学化,扩大了决策的民意基础和认同度。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除在1957年后开始受“左”的思想的影响,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外,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各个历史阶段都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重大决策和重要人事协商制度及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得以建立健全。据相关资料统计,自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央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通报会达90多次,特别是在宪法修订、法律法规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上,都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使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得到各民主党派的广泛认同和衷心拥护,推动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