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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集各方智慧 推动首都发展

来源:北京日报

  编者按

  2010年,市政协共提出常委会建议案6件、主席会议建议案3件,除为制定本市“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外,还涉及人口、交通、医疗、职工收入、古都风貌保护、中小企业发展等首都工作的方方面面。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召开在即,让我们通过这一条条凝聚着众多政协委员心血的意见、建议,回眸市政协的2010年。

  关键词:资源整合

  建议

  综合考虑产业布局调整、开发区发展、城市功能疏解、人口分布变化、社会管理强化及行政体制改革等多重因素,深入研究并适时实施行政区划调整,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

  将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个城区合并为两个中心城区,坚持旧城功能调整优化和古都风貌保护统筹的原则,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底蕴,突出政治和文化中心性质,充分发挥“四个服务”功能。

  利用首钢涉钢产业搬迁调整后腾出的土地资源,合并石景山和门头沟两区,整合石景山和门头沟新城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各类规划,结合永定河流域治理,形成西部高端功能区和新的经济增长极。

  加强对海淀、昌平交界地带空间资源的整合,打造成规模、连片式的空间载体,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有力支撑。在中关村示范区北部新拓展区域设立“中关村新区”,实行功能简化整合,授予规划、土地、建设、财政等方面的权限,将其作为中关村管委会职能实体化管理的重点区域。

  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属通州区的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园区划回通州所属,作为通州新城的产业依托。在加快完成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12平方公里扩区的基础上,逐步将大兴区全境作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空间,实现开发区与大兴区体制统一,形成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发展的统一领导格局。

  ——《关于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若干建议》(市政协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关键词:绿色出行

  建议

  加强规划、建设与管理,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环境。

  针对步行、自行车出行环境日益恶化的趋势,建议:一是尽快修订完善人行步道、自行车道及停放设施的相关规划设计标准,保障步行、自行车交通的通行条件和足够的自行车安全停放空间;二是加强对侵占人行步道、自行车道行为的管理,严格禁止小汽车乱停乱放、侵占非机动车道和步行道的违章行为,加强执法,还便道于行人,还自行车道于自行车;三是对全市人行步道、自行车道进行全面清查,摸清现状,制定人行步道及过街设施、自行车道及停放设施改善方案,纳入年度疏堵工程,建设一批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示范街区;四是恢复或新建社区自行车停车设施,并将自行车停放、管理纳入社区的基本公共服务,解决自行车防盗、维修等问题;五是因地制宜发展公共自行车,研究制定鼓励扶持公共自行车发展的政策措施,在轨道交通站点、公交场站、大型社区及旅游景区提供服务良好、可持续运行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形成“公共自行车+公共交通+公共自行车”的绿色出行模式。

  ——《关于加快推进北京绿色出行体系建设的建议案》(市政协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关键词:人口调控

  建议

  尽快成立首都人口委员会。积极争取中央党政机关、驻京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建立户籍人口迁入协调机制,改变进京户口多头审批、缺乏统一协调的局面。

  应充分认识人口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把推动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作为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实现首都功能的重要任务,把调控人口规模和优化人口结构的目标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区县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将人口评估作为制定、出台重大决策和相关政策的重要环节,建立健全责任制,充分调动发挥各级、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总结推广“以业引人、以房控人、以证管人”经验,确保年度人口目标和规划人口目标的实现。

  应尽快成立首都人口委员会,借鉴首都规划委员会模式,由国家有关部委、驻京部队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制定重大人口决策,研究重大人口问题,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加强政策评估与协调,督促检查人口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积极争取中央党政机关、驻京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建立户籍人口迁入协调机制,改变进京户口多头审批、缺乏统一协调的局面,根据“控制数量、优化结构”的原则,制定市属各部门和中央、部队进京户口指标分配方案,实施“政策加指标”的调控措施。

  ——《关于促进首都人口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建议案》(市政协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关键词:少数民族经济

  建议

  加大扶持力度,完善专项资金分配机制;采取特殊政策措施,促进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建议市政府加大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力度,在2009年市财政拨款4000万元专项资金的基础上,提高额度,建立年度增长机制,逐年递增。其中,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人均投入不低于新农村建设资金人均投入的水平。有少数民族乡村的区(县)政府应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设立本区(县)“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完善专项资金的分配机制,对于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较差的少数民族乡村,给予重点扶持。

  建议对经济发展相对缓慢滞后的民族乡村施行特殊的扶持政策措施,以促进其实现跨越式的发展。一是建立政府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市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口帮扶低收入民族村的制度,把促进低收入民族村经济发展列入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建议通过选派优秀干部到低收入民族乡村挂职、担任领导等形式帮助其制定规划、联系资金、启动项目,促进低收入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三是制订减免税收,贷款贴息,返还土地出让金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到少数民族乡村发展,实现民族村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通过就业实现农民增收。

  ——《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的建议案》(市政协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关键词:古都风貌

  建议

  “十二五”期间在腾退占用地上文物方面应有所突破。

  “十二五”期间,应把腾退被占用地上文物作为全市文物保护的一个突破点来抓,抓出成效。一是列出被占用文物的具体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逐一研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障碍,选择若干影响大、价值高、安全隐患较严重的被占用文物保护单位作为重点,提出腾退的可行性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腾退的具体时限,投入专项资金,加大政策倾斜和高层协调力度,力求在“十二五”期间取得突破。二是建立占用文物建新腾旧的新办法。在北京建设发展的新时期,应抓住时机形成建新腾旧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即当占用文物单位建设新工程项目时必须腾退其所占用的文物建筑,否则不予审批新建设项目。尽快研究和制定《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占用单位腾退办法》,用法律保障被占用文物在条件成熟时能够得到及时腾退。三是设立文物腾退专项经费。把文物腾退经费列入每年预算,逐步解决长期存在的大量文物建筑被不合理使用、占用的问题,使更多的文物能够更好地发挥其社会效益和文化效益,还文物于民,由社会共享。

  ——《关于进一步做好古都风貌和文物保护工作的建议案》(市政协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关键词:中小企业

  建议

  及时调整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及其扶持政策。

  在国家对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修订之前,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前安排调整中、小、微企业分类标准的相关工作,先行出台北京市的暂行分类标准,待国家标准修订后再按国家规定执行,并及时清理与中小企业有关的地方法规和政策,尤其对小、微型企业的支持政策要更有针对性。一是结合首都产业结构调整出台有关支持政策,重点扶持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符合北京产业政策导向,为大企业、大项目配套服务,以及能解决本市户籍人口就业的小、微型企业加快发展;二是利用财政资金购买适合首都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共性关键技术专利,供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无偿使用或低价使用;三是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应采取先行减免直接按15%所得税率执行的办法,最终审定不合格的企业可补交所得税;四是进一步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建议在确认其为小型微利企业后推迟到年底再将企业所得税按优惠税率征收入库,将这部分税款的时间价值让给企业,以支持企业创业发展。

  ——《关于促进本市中小企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建议案》(市政协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关键词:职工收入

  建议

  在“十二五”规划中列出明确的时间表,使最低工资标准逐步达到本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40%。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制定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中的作用,尽快形成包括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在内的完整调控体系。

  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与消费价格指数联动的调整机制。当物价部门发布的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一定水平时,启动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减轻普通劳动者的税收负担,有效提高普通职工收入水平。

  不断完善统计方法,在统计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时,将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工全部纳入统计范围,真实反映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关于提高企业一线职工收入水平的建议案》(市政协第二十三次主席会议通过)

  关键词:医患关系

  建议

  组建“北京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专业委员会”,构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网络。

  在市、区(县)两级组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专业委员会”,依法调解因医疗过失造成损害的纠纷。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由政府财政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保障,同时鼓励社会捐赠、公益赞助等渠道补充委员会的工作经费。

  人民法院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医患纠纷诉前引导工作机制和人民调解协议确认制度,引导医患双方首先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对于人民调解专业委员会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进行确认的,应及时给予确认。

  组建“北京市医患纠纷处理协调指导委员会”,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联动机制。成立由市司法局、卫生局、财政局、公安局和市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组成的“北京市医患纠纷处理协调指导委员会”,负责协调各部门履行职责,指导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定期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估; 制定全市统一的医疗损害赔付项目、标准和责任程度。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和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关于妥善处理医患纠纷维护和谐医疗秩序的建议案》(市政协第二十八次主席会议通过)

  关键词:新能源产业

  建议

  建设促进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是加快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完善产业基地配套设施,积极引进一批重大项目入驻,在项目规划、用地、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二是统筹政府资金,从现有的专项资金中安排出一定比例投到新能源产业上;制定市场需求激励政策,从需求引导、市场培育入手推进新能源技术的推广应用。三是根据发展需要,完善新能源企业税收和融资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新能源企业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力度,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新能源项目。四是建立健全符合首都特点的新能源产业行业标准,加快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严格企业准入资质,强化对新能源市场的监督和监管。五是加强新能源领域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引进,把新能源产业高端人才列入我市重点领域人才目录,享受有关人才开发政策和服务。

  ——《关于进一步促进北京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建议案》(市政协第二十八次主席会议通过)

  政协委员寄语2011

  ■于雪鹰委员(民革市委副主委):

  衷心祝愿市政协在新的一年里充分发挥优势,集思广益,凝智聚力,为促进首都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刘玉芳委员(民盟市委副主委):

  在过去的一年里,北京市政协各项工作不断创新,通过常委会专题协商会、专委会对口协商会和通报会、议政会等形式,为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搭建参政议政的平台,为推动首都科学发展献计出力。在新的一年里,民盟作为以文化、科技、教育为主要界别的参政党,将继续发挥党派优势,关注民生,关心首都发展,通过政协平台,为实现首都创新驱动发展建箴言献良策。

  ■任学良委员(民建市委副主委):

  愿北京市政协在新的一年里:更加关注民生,更加关注创新,更加关注协调发展。

  ■李焕喜委员(民进市委副主委):

  希望市政协继续“给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

  ■赵荣国委员(农工党市委副主委):

  愿沧桑的岁月不曾凋谢我们的容颜,

  愿坎坷的经历不曾改变我们的信念,

  愿我们从今的事业华枝春满,

  愿我们以后的生活天心月圆。

  祝大家新的一年里事事如意,天天快乐!

  ■谢朝华委员(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市委副主委):

  希望政协工作在首都“十二五”规划实现过程中更好地发挥“抓大”和“抓小”的作用。

  ■刘永泰委员(九三学社市委秘书长):

  希望市政协在新的一年里为改善民生、建设“三个北京”和推进民主政治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杨晓东委员(台盟市委副主委):

  望北京市政协新的一年在两岸交流交往中更上一层楼。

  ■吴杰委员(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

  希望政协工作更加贴近社会、贴近民生,不断提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水平。

  链接

  市政协2010年

  建议案及调研报告目录

  常委会建议案及调研报告

  ●关于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若干建议

  ●关于促进首都人口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建议案及调研报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古都风貌和文物保护工作的建议案及调研报告

  ●关于促进本市中小企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建议案及调研报告

  ●关于加快推进北京绿色出行体系建设的建议案及调研报告

  ●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的建议案及调研报告

  主席会议建议案及调研报告

  ●关于提高企业一线职工收入水平的建议案及调研报告

  ●关于进一步促进北京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建议案及调研报告

  ●关于妥善处理医患纠纷维护和谐医疗秩序的建议案及调研报告

来源:北京日报